一种红外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2852阅读:452来源:国知局
一种红外执法记录仪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记录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红外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现在的执法记录仪的红外灯镜片大多都是平面镜设计,主要做内部元件的遮挡和保护作用;执法记录仪在夜间使用时,正常情况下,其红外灯发射的光线通过平面镜后,其光线覆盖的区域很小、光线不均匀,在镜头取景的画面中,没有被红外灯光线覆盖的区域就无法取得理想的夜间拍摄效果,给执法取证带来不便。

以上背景技术内容的公开仅用于辅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及技术方案,其并不必然属于本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上述内容在本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已经公开的情况下,上述背景技术不应当用于评价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红外执法记录仪,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执法过程中夜间拍摄视角小且光线不均匀的技术问题。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红外执法记录仪,包括执法仪本体和主镜头,所述主镜头外围的所述执法仪本体上设有红外灯模块,所述红外灯模块包括红外灯,以及设于所述红外灯前端的非球面镜罩;所述非球面镜罩包括镜罩体、非球面、出射面和裙边,所述镜罩体的所述红外灯入射一侧设有所述非球面,所述镜罩体的外侧端面上设有所述出射面,所述裙边设于所述镜罩体上,所述非球面镜罩通过所述裙边设于所述执法仪本体上。

优选地,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具有如下技术特征:

所述主镜头外围环设有至少一个所述非球面镜罩。

所述红外灯射入所述非球面的光线入射角≥30°。

所述出射面的光线射出角≥120°。

所述非球面满足:

其中,X表示距离光轴的高度,Y表示距离光轴的高度为X的非球面形状的非球面顶点到切平面的距离,R0表示非球面顶点的曲率半径,k表示圆锥系数,A、B、C、D、E和F的分别表示2次、4次、6次、8次、10次、12次的非球面系数。

所述非球面镜罩整体呈块状、柱状、圆环状或圆环段状。

所述非球面镜罩中设有至少一个所述红外灯。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对比的有益效果包括: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通过在红外灯前端设置非球面镜罩,相比于现有使用平面镜而言,使用非球面镜罩不仅可以实现红外模块内部元件的遮挡和保护,还能使得经过非球面镜罩的红外光线射出后所覆盖的区域更大,并能使得覆盖红外光的区域范围内光线更加均匀。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一的执法记录仪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一的图1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一的非球面镜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一的红外折射光路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一的红外补光区域示意图。

1-执法仪本体,2-主镜头,3-红外灯模块,4-PCB主板,5-折射后的边界光线,6-光线出射视角,7-折射前的边界光线,8-光线入射视角,9-摄录区域,10补光区域。

31-非球面镜罩,32-红外灯,33-红外PCB板,34-镜罩体,35-非球面,36-出射面,37-裙边;

i1-第一入射角,r1-第一出射角,r2-第二入射角,i2-第二出射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对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强调的是,下述说明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及其应用。

参照以下附图1-5,将描述非限制性和非排他性的实施例,其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部件,除非另外特别说明。

实施例一:

一种红外执法记录仪,如图1所示,包括执法仪本体1和主镜头2,所述主镜头2外围的所述执法仪本体1上设有红外灯模块3,所述红外灯模块3包括红外灯32,以及设于所述红外灯32前端的非球面镜罩31。

其中,如图3所示,所述非球面镜罩31包括镜罩体34、非球面35、出射面36和裙边37,所述镜罩体34的所述红外灯32入射一侧设有所述非球面35,所述镜罩体34的外侧端面上设有所述出射面36,所述裙边37设于所述镜罩体34上,所述非球面镜罩31通过所述裙边37设于所述执法仪本体1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主镜头2外围环设有两个所述非球面镜罩31,为圆环段状,当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主镜头2外设置一个,或者多个所述非球面镜罩31,所述非球面镜罩31整体形状可以为块状、柱状、圆环状或圆环段状,以满足实际使用要求为准,在非球面镜罩31的下方设置有多个红外灯32,用于提供红外光线。

如图2所示,安装在执法仪本体1上的红外灯模块3,靠近内侧为红外PCB板33,根据实际需要在红外PCB板33上设有若干个红外灯32,在红外灯32的前端设有非球面镜罩31,当然,执法仪本体1还包括除主镜头2外的其他部件,例如PCB主板4等,本实施例中,一个非球面镜罩31下设有3个红外灯32,在主镜头2周围设置两个非球面镜罩31,以达到补光的要求。

本实施例中,为了满足3m内的补光要求,使得红外灯32与非球面35的距离可使得所述红外灯32射入所述非球面35的光线入射视角8不小于30°,当然,不同的距离和不同的补光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光线入射视角8如30°、40°、50°、60°、70°等,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的光线入射视角8为50°。

同时,光线经过非球面35完成第一次折射,其第一入射角为i1,第一出射角为r1,通过出射面36完成第二次折射,其第二入射角为r2,第二出射角为r1,折射后的红外光线可实现120°的光线出射视角6,当然,本实施例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光线出射视角6的大小,一般而言,应大于120°为佳。

如图5所述,经过主镜头2形成的摄录区域9,其视角为130°,补光区域10为阴影部分,在3m的情况下,经过本实施例的设置,可以实现70%的补光覆盖范围比(补光覆盖范围比=红外灯补光区域光面积/摄录区域面积),而相比于现有的平面透镜而言,补光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平面透镜的小部分区域,由此可见,本实施例通过非球面透镜的设置,大大提高了执法记录仪的夜视能力。

本实施例中,制作该非球面35采用光学设计软件,通过光学设计软件计算出光线在第一次折射点(X,Y)的轨迹,满足如下非球面方程:

其中,X表示距离光轴的高度,Y表示距离光轴的高度为X的非球面形状的非球面顶点到切平面的距离,R0表示非球面顶点的曲率半径,k表示圆锥系数,A、B、C、D、E和F的分别表示2次、4次、6次、8次、10次、12次的非球面系数。

本实施例中,经非球面镜片折射后的红外光最大射出角为120°左右且光斑尽量均匀。

本实施例提供的设置形式,可以达到70%的补光覆盖范围比,当然,可以在主视镜周围设置多个红外灯模块3,来提高覆盖率,经过多个非球面透镜的扩散,以实现100%的补光覆盖范围比。

本实施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通过在红外灯32前端设置非球面镜罩31,相比于现有使用平面镜而言,使用非球面镜罩31不仅可以实现红外模块内部元件的遮挡和保护,还能使得经过非球面镜罩31的红外光线射出后所覆盖的区域更大,并能使得覆盖红外光的区域范围内光线更加均匀。

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对以上描述做出众多变通是可能的,所以实施例和附图仅是用来描述一个或多个特定实施方式。

尽管已经描述和叙述了被看作本实用新型的示范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明白,可以对其作出各种改变和替换,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另外,可以做出许多修改以将特定情况适配到本实用新型的教义,而不会脱离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中心概念。所以,本实用新型不受限于在此披露的特定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可能还包括属于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实施例及其等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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