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3125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投影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照明系统,适于发出入射光;

二轴翻转式数字微镜装置,适于接收该入射光并转换成成像光,该二轴翻转式数字微镜装置为具有相对两第一长边与相对两第一短边的第一矩形;

第一棱镜,配置于该照明系统与该二轴翻转式数字微镜装置之间,该第一棱镜包括第一面以及相邻接的第二面,该入射光依序穿过该第一面及该第二面;

第二棱镜,配置于该第一棱镜与该二轴翻转式数字微镜装置之间,该第二棱镜包括第三面、第四面以及第五面,该第三面邻接于该第四面及该第五面,该第四面面向该二轴翻转式数字微镜装置,该入射光依序穿过该第三面、该第四面传递至该二轴翻转式数字微镜装置,该成像光依序穿过该第四面、经该第三面反射、穿过该第五面传递至该镜头,其中该第四面为具有相对两第二长边与相对两第二短边的第二矩形,且第二长边平行于第一长边,第二短边平行于第一短边;以及

镜头,相对该第五面,适于接收并投射该成像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照明系统包括:

光源模组,适于发出该入射光;

第一透镜组,配置于该第一棱镜与该光源模组之间且靠近该光源模组,该第一透镜组适于传递该入射光;以及

第二透镜组,配置于该第一透镜组与该第一棱镜之间,该第二透镜组适于传递来自该第一透镜组的该入射光。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组的有效焦距大于等于12毫米且小于等于30毫米。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大于等于30毫米且小于等于50毫米。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照明系统还包括:

反射模组,配置于该第一透镜组与该第二透镜组之间,该反射模组适于将来自该第一透镜组的该入射光反射至该第二透镜组;以及

遮光件,配置于该第一透镜组与该反射模组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组包括第一透镜与第二透镜,该第二透镜组包括第三透镜,该第一透镜位于该光源模组与该第二透镜之间,该第二透镜位于该第一透镜与该反射模组之间,该第三透镜位于该反射模组与该第一棱镜之间,该第二透镜具有面向该反射模组的第一出光面,该第三透镜具有面向该反射模组的入光面,该第一出光面相距该反射模组第一距离D1,该反射模组相距该入光面第二距离D2,该入光面相距该二轴翻转式数字微镜装置第三距离D3,且0.5≦D3/(D1+D2)≦1。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距离D1与该第二距离D2的总和大于等于20毫米且小于等于50毫米。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三距离D3大于等于20毫米且小于等于50毫米。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透镜为非球面透镜。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棱镜的折射率小于该第二棱镜的折射率。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二棱镜为等腰直角三角形棱镜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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