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望远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03204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一种望远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望远镜,属于望远镜生产加工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望远镜是一种利用透镜或反射镜以及其他光学器件观测遥远物体的光学仪器。利用通过透镜的光线折射或光线被凹镜反射使之进入小孔并会聚成像,再经过一个放大目镜而被看到。望远镜的第一个作用是放大远处物体的张角,使人眼能看清角距更小的细节。望远镜第二个作用是把物镜收集到的比瞳孔直径(最大8毫米)粗得多的光束,送入人眼,使观测者能看到原来看不到的暗弱物体。望远镜主要包括镜筒以及位于镜筒内的光学元件。根据用途不同,望远镜还被设计为单筒望远镜、双筒望远镜、天文望远镜、红外望远镜等多种形式。望远镜支架又称望远镜三脚架,是用来支撑望远镜的装置,常常用于天文望远镜,是天文爱好者的常备用品。这种现有的望远镜中,其支架为了合拢后不会轻易张开,设计了较为复杂的结构,因此容易出现故障;而且在张开使用时,常常因无意触碰而改变张角,从而容易倾倒造成望远镜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支架在张开或者合拢时结构较为紧固的望远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望远镜,包括镜筒以及支架,所述支架包括上铰接板、下铰接板、三个支腿、三个连杆、镜筒夹持件,所述支腿的上端铰接于所述上铰接板,所述下铰接板铰接于所述连杆的一端,所述连杆的另一端铰接于所述支腿的中部,所述镜筒夹持件安装于所述上铰接板上;在所述上铰接板的下端设置有一竖直杆,在所述下铰接板的上端面固定有一竖直筒,所述竖直杆插入到所述竖直筒并穿过所述下铰接板后固定有一橡胶板;在所述竖直筒的侧壁上设置有一第一螺孔,一紧固螺钉螺接于所述第一螺孔内并顶住所述竖直杆;所述橡胶板的边缘位置设置有用于容纳三个所述支腿的三个边槽,所述支腿能够卡紧在所述边槽内;所述竖直杆上并位于所述下铰接块的下方设置有一挡块。

所述镜筒夹持件包括一U形板,所述U形板的两个竖直板部上分别设置有一第二螺孔,两个夹持螺钉分别螺接于两个所述第二螺孔上并顶住所述镜筒侧壁上设置的垫片。

所述镜筒夹持件的下端设置有一插杆,所述上铰接板上端面设置有一插筒,所述插杆插入到所述插筒内。

所述插筒的侧壁上设置有一第三螺孔,一安装螺钉螺接于所述第三螺孔并且顶住所述插杆。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望远镜,当支架张开时用于支撑镜筒,当支架合拢后用于存放和移动;当支架张开或者合拢后,可以通过旋拧紧固螺钉,将下铰接板与竖直杆固定,从而达到紧固的目的;通过挡块可以在支架张开后限定下铰接板的最低位置以限定支架张开的最大张角;当支架合拢后通过橡胶板上的边槽能够卡住三个支腿,使支架在移动运输过程中能够克服较大扭力,从而使结构更加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支架合拢状态的示意图。

图3为竖直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望远镜,包括镜筒1以及支架2,所述支架2包括上铰接板21、下铰接板22、三个支腿23、三个连杆24、镜筒夹持件25,所述支腿23的上端铰接于所述上铰接板21,所述下铰接板22铰接于所述连杆24的一端,所述连杆24的另一端铰接于所述支腿23的中部,所述镜筒夹持件25安装于所述上铰接板21上;在所述上铰接板21的下端设置有一竖直杆26,在所述下铰接板22的上端面固定有一竖直筒221,所述竖直杆26插入到所述竖直筒221并穿过所述下铰接板22后固定有一橡胶板27;在所述竖直筒221的侧壁上设置有一第一螺孔,一紧固螺钉222螺接于所述第一螺孔内并顶住所述竖直杆26;所述橡胶板27的边缘位置设置有用于容纳三个所述支腿23的三个边槽271,所述支腿23能够卡紧在所述边槽271内;所述竖直杆26上并位于所述下铰接块22的下方设置有一挡块28。

所述镜筒夹持件25包括一U形板251,所述U形板251的两个竖直板部251a上分别设置有一第二螺孔,两个夹持螺钉252分别螺接于两个所述第二螺孔上并顶住所述镜筒1侧壁上设置的垫片11。

所述镜筒夹持件25的下端设置有一插杆253,所述上铰接板21上端面设置有一插筒211,所述插杆253插入到所述插筒211内。

所述插筒211的侧壁上设置有一第三螺孔,一安装螺钉212螺接于所述第三螺孔并且顶住所述插杆253。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望远镜,当支架张开时用于支撑镜筒,当支架合拢后用于存放和移动;当支架张开或者合拢后,可以通过旋拧紧固螺钉,将下铰接板与竖直杆固定,从而达到紧固的目的;通过挡块可以在支架张开后限定下铰接板的最低位置以限定支架张开的最大张角;当支架合拢后通过橡胶板上的边槽能够卡住三个支腿,使支架在移动运输过程中能够克服较大扭力,从而使结构更加稳定。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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