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96026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太阳镜镜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



背景技术:

太阳镜能遮挡令人不舒服的强光,同时可以保护眼睛免受紫外线的伤害。所有这一切都归功于金属粉末过滤装置,它们能在光线射入时对其进行“选择”。有色眼镜能有选择地吸收组成太阳光线的部分波段,就是因为它借助了很细的金属粉末。事实上,当光线照到镜片上时,基于所谓“相消干涉”过程,光线就被消减了。也就是说,当某些波长的光线穿过镜片时,在镜片内侧即朝向眼睛的方向,它们就会相互抵消。

市场上太阳镜种类繁多,制造也是统一尺寸标准,但是每个人的脸型差异较大,同一款眼镜不同人戴,眼镜的松紧不一,并且眼镜戴久后镜脚容易松动,使得眼镜戴在脸上容易松动,此种松动主要由于镜脚角度变大,造成耳挂松动,可以通过调节镜脚的长度,镜脚变短可以让耳挂在耳朵上挂的更紧,从而解决眼镜松动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包括镜框本体,所述镜框本体有两个,两个镜框本体之间连接有连接杆,镜框本体相靠近的一侧均安装有鼻梁夹,所述镜框本体相远离的一侧固定有转动结,所述转动结固定有第一镜脚,所述第一镜脚的一侧开设有卡槽,所述第一镜脚顶端开设有通孔,且通孔与卡槽相连通,所述第一镜脚的一侧安装有第二镜脚,所述第二镜脚的一端连接有耳挂,所述第二镜脚的另一端固定有支撑栓,所述支撑栓的一侧固定有卡扣齿条,所述卡扣齿条和支撑栓均延伸至卡槽内,所述卡扣齿条卡紧有卡栓,所述卡栓的一端固定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位于通孔内,且支撑杆的另一端延伸到通孔外,支撑杆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位于通孔内,所述支撑杆位于卡扣齿条的一侧,所述卡栓位于卡扣齿条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卡槽为倒T字形结构,支撑栓为圆柱形结构,所述卡扣齿条为矩形结构,所述支撑栓直径比卡扣齿条的宽度要大,所述支撑栓和卡扣齿条均为金属材质。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固定有挡块,弹簧的一端与挡块固定,弹簧的另一端与通孔的壁体固定。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为L字形结构,支撑杆分为竖直杆和水平杆,水平杆的一端与卡栓固定。

优选的,所述卡栓为圆锥形结构,卡栓位于卡扣齿条的齿槽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第一镜脚、支撑栓、卡栓、卡扣齿条、支撑杆和第二镜脚的共同作用,实现镜脚的可伸缩,从而使得镜脚变长变短,能够根据不同脸型来调节镜脚的长度,从而让眼镜戴在脸上更牢固,比如在运动场合,可以调节镜脚,让眼镜戴的牢固,防止脱落,不运动时可以调节镜脚,使得戴的更舒服,本设计结构合理,操作简单,能够根据不同场合调节眼镜的镜脚的长度,方便佩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的镜脚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的卡紧端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的第二镜脚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耳挂、2第二镜脚、3支撑杆、4第一镜脚、5转动结、6镜框本体、7鼻梁夹、8连接杆、9卡栓、10卡扣齿条、11支撑栓、12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整体式的太阳镜镜框,包括镜框本体6,镜框本体6有两个,两个镜框本体6之间连接有连接杆8,镜框本体6相靠近的一侧均安装有鼻梁夹7,镜框本体6相远离的一侧固定有转动结5,转动结5固定有第一镜脚4,第一镜脚4的一侧开设有卡槽,第一镜脚4顶端开设有通孔,且通孔与卡槽相连通,第一镜脚4的一侧安装有第二镜脚2,第二镜脚2的一端连接有耳挂1,第二镜脚2的另一端固定有支撑栓11,支撑栓11的一侧固定有卡扣齿条10,卡扣齿条10和支撑栓11均延伸至卡槽内,卡扣齿条10卡紧有卡栓9,卡栓9的一端固定有支撑杆3,支撑杆3位于通孔内,且支撑杆3的另一端延伸到通孔外,支撑杆3套设有弹簧12,弹簧12位于通孔内,支撑杆3位于卡扣齿条10的一侧,卡栓9位于卡扣齿条10的下方。

本实施例中,佩戴眼镜时,根据脸型的大小来调节眼镜镜脚的长度,当脸型较小时,按下支撑杆3,支撑杆3推动卡栓9,卡栓9与卡扣齿条10的齿槽分离,从而实现第二镜脚2可移动,将第二镜脚2往卡槽内插入,减短镜脚的长度,松开支撑杆3,在弹簧12的作用下使得卡栓9与卡扣齿条10的齿槽卡紧,第一镜脚4与第二镜脚2紧固连在一起;当脸型较大时,也是通过第一镜脚4、支撑栓11、卡栓9、卡扣齿条10、支撑杆3和第二镜脚2的共同作用,使得镜脚变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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