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55310发布日期:2019-07-24 10:08阅读:239来源:国知局
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



背景技术:

据市场调查和专利检索,发现目前所有粉仓结构的迫推结构都在粉仓或骨架上,这样使安装结构复杂、安装操作极不方便、制造成本高,两个迫推结构支点距离小,顶出受力不均,平稳性欠佳。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我们研制了一种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要提供一种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它具备安装方便、结构简单可靠,而且能大大降低用材成本和工艺成本、弹力推力支点距离大,顶持力均匀等特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它包括:

硒鼓主体,其两端具有边盖;

所述边盖为弹性单元提供放置定位部且为迫推顶持构件向外伸出提供限位口,所述弹性单元弹性抵持于边盖和迫推顶持构件之间以使迫推顶持构件相对于边盖伸缩。

于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弹性单元为螺旋弹簧,所述迫推顶持构件提供配合于限位口的行程限位凸起。

于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放置定位部形成于边盖内部,放置定位部与限位口之间隔设置。

于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硒鼓主体的端部设有齿轮组,所述边盖形成供齿轮组放置的空间,所述边盖具有扣钉,所述硒鼓主体为扣钉提供配合扣槽。

于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边盖由塑料材料一体成型。

于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行程限位凸起形成于迫推顶持构件的两侧。

本发明同背景技术相比存在以下有益效果:

由于采用了上述的方案,它具备安装方便、结构简单可靠,而且能大大降低用材成本和工艺成本、弹力推力支点距离大,顶持力均匀等特点。因此,它是一种在经济性、技术性和实用性均具优越性能的产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中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中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的实施例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

附图所显示的方位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发明的具体保护范围,仅供较佳实施例的参考理解,可对图中所示的产品部件进行位置的变化或数量增加或结构简化。

说明书中所述的“连接”及附图中所示出的部件相互“连接”关系,可以理解为固定地连接或可拆卸连接或形成一体的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通过中间媒介相连,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连接关系而可以得出螺接或铆接或焊接或卡接或嵌接等方式以适宜的方式进行不同实施方式替用。

说明书中所述的上、下、左、右、顶、底等方位词及附图中所示出方位,各部件可直接接触或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如在上方可以为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它仅表示高于其他物;其他方位也可作类推理解。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且旨在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参照图1-3所示出的,其为本发明实施例较佳的提供一种硒鼓边盖的弹力迫推装置,它包括:硒鼓主体1、边盖2、弹性单元3和推顶持构件4,硒鼓主体1两端具有边盖2;所述边盖2为弹性单元3提供放置定位部21且为迫推顶持构件4向外伸出提供限位口22,所述弹性单元2弹性抵持于边盖2和迫推顶持构件4之间以使迫推顶持构件4相对于边盖2伸缩。

所述弹性单元3可以为螺旋弹簧,所述迫推顶持构件4提供配合于限位口的行程限位凸起41。放置定位部21形成于边盖2内部,放置定位部21与限位口之间隔设置,以使弹性单元3具有伸缩的空间。

硒鼓主体1的端部设有齿轮组11,所述边盖2形成供齿轮11组放置的空间,所述边盖具有扣钉,所述硒鼓主体为扣钉提供配合扣槽。边盖2由塑料材料一体成型。行程限位凸起41形成于迫推顶持构件4的两侧。

组装时,迫推顶持构件4套入限位口22向外伸出,再把弹性单元3放置放置定位部21使弹性单元2弹性抵持于边盖2和迫推顶持构件4之间以使迫推顶持构件4相对于边盖2伸缩,这样它具备安装方便、结构简单可靠,而且能大大降低用材成本和工艺成本、弹力推力支点距离大,顶持力均匀等特点。因此,它是一种在经济性、技术性和实用性均具优越性能的产品。

尽管已经按上述的较佳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但可能还存在落在本发明范围内的变更、置换和等同的方案;也可能存在多种替换方式来实现本发明。因此,旨在将所附权利要求书解释为包括落在本发明的真正精神和范围内的所有这样的变更、置换和等价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而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发明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