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从物侧到像侧沿光轴依次排布的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具有正光焦度第二透镜及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
所述第一透镜包括靠近物侧的第一表面及靠近像侧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上分别包括用于偏转光线进行成像的第一光学区域和第二光学区域,所述第一光学区域和第二光学区域均为呈中心对称形状的非球面且分别具有一第一中心点和一第二中心点;
所述第二透镜包括靠近物侧的第三表面及靠近像侧的第四表面,所述第三表面和第四表面上分别包括用于偏转光线进行成像的第三光学区域和第四光学区域,所述第三光学区域和第四光学区域均为呈中心对称形状的非球面且分别具有一第三中心点和一第四中心点;及
所述第三透镜包括靠近物侧的第五表面及靠近像侧的第六表面,所述第五表面和第六表面上分别包括用于偏转光线进行成像的第五光学区域和第六光学区域,所述第五光学区域和第六光学区域均为呈中心对称形状的非球面且分别具有一第五中心点和一第六中心点;
所述光轴穿过所述第一中心点至第六中心点,分别以所述第一中心点至第六中线点为原点,沿光轴从物侧至像侧的方向为表面矢高的正方向,其中,所述第一光学区域上的点的表面矢高取值范围为-0.019mm至0.25mm,所述第一光学区域上的点与光轴之间的距离的取值范围为0mm至1.3mm,所述第二光学区域上的点的表面矢高取值范围为0mm至0.5mm,所述第二光学区域上的点与光轴之间的距离的取值范围为0mm至0.5mm,所述第三光学区域上的点的表面矢高取值范围为0mm至0.056mm,所述第三光学区域上的点与光轴之间的距离的范围为0mm至0.5mm,所述第四光学区域上的点的表面矢高取值范围为-0.083mm至0mm,所述第四光学区域上的点与光轴之间的距离的取值范围为0mm至0.5mm,所述第五光学区域上的点的表面矢高取值范围为-0.055mm至0.015mm,所述第五光学区域上的点与光轴之间的距离的取值范围为0mm至0.45mm,所述第六光学区域上的点的表面矢高取值范围为0mm至0.55mm,所述第六光学区域上的点与光轴之间的距离的取值范围为-0.45mm至0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光学区域上,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2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093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4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181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6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089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8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221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1.0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785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1.2mm的点所对应的所述表面矢高为0.1944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光学区域上,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2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508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4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2562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光学区域上,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1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055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2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210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3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416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4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528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光学区域上,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1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031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2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136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3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357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4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793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五光学区域上,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1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036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2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110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3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104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4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531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六光学区域上,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1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107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2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427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3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0972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4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1852mm,与光轴之间的距离为0.5mm的点所对应的表面矢高为-0.3794。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沿光轴的厚度的变化范围为0.22mm至0.27mm,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的变化范围为-0.5mm至-0.7mm,所述第二透镜沿光轴的厚度的变化范围为0.42mm至0.46mm,所述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的变化范围为0.8mm至1.2mm,所述第三透镜沿光轴的厚度的变化范围为0.40mm至0.45mm,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的变化范围为0.6mm至1.0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中心点与第三中心点之间沿光轴的间距的变化范围为0.48mm至0.52mm,所述第四中心点与所述第五中心点之间沿光轴的间距的变化范围为0.19mm至0.25mm。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镜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系统的光学畸变小于4%,所述镜头系统的有效焦距的变化范围为0.20mm至0.50mm,所述镜头系统的f数小于1.3,所述镜头系统的视场角大于125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