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光轴从物方到像方依次排列的调焦镜组、光阑和变倍镜组,所述调焦镜组和所述变倍镜组在变焦时沿所述光轴往复移动;
所述调焦镜组包括从物方到像方依次排列的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以及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
所述变倍镜组包括从物方到像方依次排列的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正光焦度的第五透镜、负光焦度的第六透镜、正光焦度的第七透镜、负光焦度的第八透镜以及正光焦度的第九透镜;
其中,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以及所述第八透镜均为球面透镜,所述第七透镜和所述第八透镜构成胶合透镜;
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五透镜、所述第六透镜以及所述第九透镜均为非球面透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焦镜头满足:
-2.2<f1/f4<-1.6;
-1.6<f2/f4<-1.2;
0.8<f3/f4<1.2;
0.4<f5/f4<0.6;
-0.8<f6/f4<-0.6;
0.58<fj/f4<0.78;
0.6<f9/f4<0.9;
其中,f1、f2、f3、f4、f5、f6和f9分别表示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五透镜、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九透镜的光焦度,fj表示所述第七透镜和所述第八透镜的组合光焦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镜的光焦度和所述第八透镜的光焦度满足:
-1.35<f7/f8<-1.15;
所述第三透镜满足:
n3>1.6,v3<30;
所述第四透镜满足:
n4<1.6,v4>75;
所述第七透镜满足:
n7<1.65,v7>60;
其中,f7和f8分别表示所述第七透镜和所述第八透镜的光焦度,n3和v3分别表示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和阿贝数,n4和v4分别表示所述第四透镜的折射率和阿贝数,n7和v7分别表示所述第七透镜的折射率和阿贝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焦镜头满足:
-2.8<fa/f4<-2.2;
1.7<fb/f4<2.1;
0.2<f4/fw<0.3;
0.3<f4/ft<0.55;
其中,fa表示所述调焦镜组的光焦度,fb表示所述变倍镜组的光焦度,fw表示所述变焦镜头在广角端的光焦度,ft表示所述变焦镜头在长焦端的光焦度,f4表示所述第四透镜的光焦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焦镜头满足:
bflw/ttlw>0.18;
d1/ttlw<0.42;
其中,bflw表示所述变焦镜头在广角端从所述第九透镜像方一侧表面到像面的距离,ttlw表示所述变焦镜头在广角端从所述第一透镜物方一侧表面到像面的距离,d1表示所述第一透镜的最大通光口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焦镜头的像面高度ih=3.3mm时,视场角满足:
70°<fovw/2<8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以及所述第八透镜均为玻璃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五透镜、所述第六透镜以及所述第九透镜均为塑料透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凸凹透镜、平凹透镜或双凹透镜中的一种,所述第二透镜为双凹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凸凹透镜、凸平透镜或双凸透镜中的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为双凸透镜,第五透镜为凹凸透镜、平凸透镜或双凸透镜中的一种,所述第七透镜为双凸透镜,所述第八透镜为双凹透镜、凹凸透镜或凹平透镜中的一种,所述第九透镜为凸凹透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焦镜头的光学总长小于或等于3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