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元件、微透镜阵列、第一透镜以及第二透镜,其中:
所述显示元件用于提供影像光束;
所述微透镜阵列位于所述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微透镜阵列具有多个微透镜;
所述第一透镜位于所述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微透镜阵列位于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显示元件之间;以及
所述第二透镜位于所述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其中所述第二透镜位于所述微透镜阵列与所述显示元件之间,且符合:
其中fmla为所述多个微透镜的等效焦距、f1为所述第一透镜的等效焦距、f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等效焦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双凸透镜,且所述第二透镜为平凸透镜或双凸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第二透镜为非球面透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微透镜阵列的间距小于0.2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光束依序通过所述第二透镜、所述微透镜阵列以及所述第一透镜,且在所述影像光束通过所述第二透镜、所述微透镜阵列以及所述第一透镜的传递路径上,所述影像光束并未汇聚成实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透镜阵列具有第一表面与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表面朝向所述第二透镜,各所述微透镜分别具有第一光学面与第二光学面,各所述微透镜的所述第一光学面形成所述第一表面,各所述微透镜的所述第二光学面形成所述第二表面,且每一所述微透镜的所述第一光学面的中心与距离最近的所述微透镜的所述第一光学面的中心具有第一间距,每一所述微透镜的所述第二光学面的中心与距离最近的所述微透镜的所述第二光学面的中心具有第二间距,其中所述第一间距小于所述第二间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微透镜中位于所述微透镜阵列中心位置的所述微透镜的焦距小于位于所述微透镜阵列边缘位置的所述微透镜的焦距。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遮光元件,其位于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微透镜阵列之间,其中所述遮光元件的一侧与所述第二透镜的间距小于0.2mm,所述遮光元件的另一侧与所述微透镜阵列的间距小于0.2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遮光元件,所述遮光元件设置于所述微透镜阵列的所述第二表面上,且位于所述多个微透镜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光场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透镜,其中所述第一透镜位于所述第三透镜与所述微透镜阵列之间,或所述第三透镜位于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显示元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