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导光部件、牌照灯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958250发布日期:2021-10-16 08:57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一种导光部件、牌照灯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导光部件、车牌灯及车辆。


背景技术:

2.为了对行人及其它司机进行提醒和警示,在汽车上安装了前照灯、尾灯、刹车灯、示宽灯、牌照灯等不同作用的灯具,其中,牌照灯用于在夜间或者天色比较暗的时候照亮牌照。
3.在现有技术中,通常在牌照的上方安装两个相对称的牌照灯,以此来达到对牌照进行照明的目的,但是牌照灯大多是采用将灯泡发出的光线通过透镜或者准直器直射到牌照上,造成牌照局部过亮、存在暗区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导光部件、牌照灯及车辆,其能够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提到的问题。
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导光部件,包括导光主体和至少一个入光部,其中:至少一个入光部位于导光部件的侧部,与导光主体相接,用于接收来自与至少一个入光部相对的至少一个光源的入射光;导光主体包括:锯齿部,位于导光主体的顶部,锯齿部包括多个锯齿,多个锯齿中的每个锯齿包括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用于将来自至少一个入光部的入射光反射至出光部,并且在多个锯齿中,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多个不同倾斜角度;出光部,与锯齿部相对,用于出射来自锯齿部的反射光。
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有不同的倾斜角度的多个锯齿可以使得被其反射的光从出光部出射时具有多个不同的出光角度,由此可以提高从出光部出射的光的均匀性。
7.在一种实施例中,多个锯齿沿导光主体的轴向,连续或间断地排列。
8.在一种实施例中,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导光部件的轴向的倾斜角的范围为0
°
~50
°

9.在一种实施例中,出光部还用于将来自至少一个入光部的入射光全反射至锯齿部,并且经锯齿部再次反射后从出光部出射。
10.在一种实施例中,至少一个入光部呈柱状,并且由多个小面拼接而成。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有这种结构的入光部可以具有混光的功能,即经入光部入射到导光部件内部的光可以具有更多的入射角度,由此使得从导光部件出射的光更加均匀。
12.在一种实施例中,至少一个入光部和导光主体一体地形成。
13.在一种实施例中,导光主体为部分圆柱体,部分圆柱体在顶部具有被削平的表面,锯齿部位于该表面上。
14.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牌照灯,包括:
15.如上的任意一种导光部件;
16.至少一个光源,与导光部件的至少一个入光部相对,使得至少一个入光部接收来自至少一个光源的入射光。
17.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车辆,包括如上的任意一种导光部件,或者如上的牌照灯。
附图说明
18.下文将以明确易懂的方式通过对优选实施例的说明并结合附图来对本实用新型上述特性、技术特征、优点及其实现方式予以进一步说明,其中,
19.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牌照灯10的一种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2示出了图1的导光部件100的区域a的一种局部放大示意图;
21.图3示出了从图1的入光部110进入的光的传播路径的一种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在下文中示例性地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如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意识到的那样,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的情况下,所说明的实施方式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修改。因此,附图和说明书本质上为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在下文中,相同的附图标记通常表示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元件。
23.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牌照灯10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示出了图1的导光部件100的区域a的一种局部放大示意图,图3示出了从图1的入光部110进入的光的传播路径的一种示意图,如图1~3所示,牌照灯10包括导光部件100、第一光源200和第二光源200

,其中,导光部件100包括导光主体140,分别位于导光主体140左侧和右侧并且与导光主体相接的第一入光部110和第二入光部110

,第一入光部110与第一光源200相对设置,用于接收来自第一光源200的入射光,第二入光部110

与第二光源200

相对设置,用于接收来自第二光源200

的入射光。
24.在一种示例中,第一光源200和第二光源200

的示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白炽灯、卤素灯、led灯、氙灯、激光源等。
25.在一种示例中,第一入光部110和第二入光部110

可以具有混光的功能,即经第一入光部110和第二入光部110

入射到导光主体 140内部的光可以具有更多的入射角度,由此使得从导光主体140出射的光更加均匀。例如,如图1所示,第一入光部110和第二入光部 110

呈柱状,并且由多个小面拼接而成,来自第一光源200和第二光源200

的光被这些小面反射后,可以以多个角度入射到导光主体140 内部。
26.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在图1~3中示出了导光部件100包括两个入光部,第一入光部110和第二入光部110

,牌照灯10包括两个光源,第一光源200和第二光源200

,但可以理解的是,在导光主体140 的长度较短的情况下,导光部件100可以只包括第一入光部110或第二入光部110

,相应地,牌照灯10也可以只包括第一光源200或第二光源200


27.另外,在图1中还示出了牌照20,设置在牌照灯10的下方,从导光部件100底部出射的光可以用于照亮牌照20。
28.如图2所示,导光部件100还可以包括锯齿部120和出光部130,其中,锯齿部120位于导光主体140的顶部,出光部130与锯齿部120 相对。具体地,导光主体140为部分圆柱体,
在顶部具有被削平的表面141,锯齿部120位于该表面141上。
29.在图3的示例中,与第一入光部110相对的第一光源200的光轴 oo

沿导光主体140的轴向x延伸,从第一入光部110入射的光可以到达锯齿部120,并被其反射到出光部130,最终在出光部130处通过光的折射而射出导光部件100,从而为牌照20提供照明;从第一入光部110入射的光还可以到达出光部130,并被其以全反射的方式反射到锯齿部120,经锯齿部120再次反射后从出光部130通过光的折射而射出导光部件100。将出光部130设置成以全反射的方式反射入射光,有利于提高光学效率。
30.另外,来自锯齿部120的反射光入射到出光部130上时,还有一部分会发生光的反射而被出光部130反射回锯齿部120,如此,从导光部件100侧面入射的光经过多次反射后,向导光部件100的中间部分传播,由此使得出光部130的中间部分也有光出射。
31.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第二光源200

从第二入光部110

入射的光的传播路径可以参考以上关于图3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32.如图3所示,锯齿部120可以进一步包括沿导光部件100的轴向排列的多个锯齿121,每个锯齿121包括第一表面1211和第二表面 1212,用于反射入射到锯齿部120上的光。在该多个锯齿121中,第一表面1211和第二表面1212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多个不同的倾斜角度。例如,但不限于,在只有第一光源200的情况下,各个锯齿的第一表面1211与导光部件100的轴向x之间的夹角α可以均为82
°
,第二表面1212与导光部件100的轴向x之间的夹角β的范围可以为0
°
~50
°
;在只有第二光源200

的情况下,各个锯齿的第一表面1211与导光部件100的轴向x之间的夹角α的范围可以为0
°
~50
°
,第二表面1212 与导光部件100的轴向x之间的夹角β可以均为82
°
;在第一光源200 和第二光源200

均存在的情况下,各个锯齿的第一表面1211与导光部件100的轴向x之间的夹角α的范围可以为0
°
~50
°
,第二表面1212 与导光部件100的轴向x之间的夹角β的范围可以为0
°
~50
°
。由此可以使得被锯齿部120反射的光从出光部130出射时,具有多个出光角度,进而提高出射光的均匀性,有利于消除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暗区。
33.在图1~3所示的示例中,锯齿部120的多个锯齿121沿导光主体 140的轴向,连续地排列于导光主体140的顶部。但不限于此,锯齿部120的多个锯齿121也可以沿导光主体140的轴向,间断的排列在导光主体140的顶部,在这种情况下,导光主体140的顶部未设置锯齿121的部分可以被设置为以全反射的方式将入射到其上的光反射至出光部130,并在出光部130处再次发生全反射,由此在使得从导光主体140侧面入射的光向中间部分传播的同时,可以提高光学效率。
34.在一种示例中,第一入光部110、第二入光部110

、锯齿部120、出光部130、导光主体140可以一体地形成。
35.在一种示例中,导光部件100可以由透光材料制成,例如,但不限于,透明的玻璃、树脂或塑料材料制成,例如,透明pc (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pmma(polymethyl methacrylate,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36.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在图2~3中示出了导光主体140为部分圆柱体,但是其也可以具有棱柱等其他任意合适的形状,并且也可以是弯曲的。
3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牌照灯10,包括如上所述的导光部件100,以及至少一个光源,其与导光部件100的至少一个入光部相对,使得该至少一个入光部
接收来自该至少一个光源的入射光。
3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包括如上所述的导光部件100,或者如上所述的牌照灯10。
39.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导光部件不限于用于牌照灯,其也可以与其他类型的光源结合使用,并应用到其他任意的照明设备或信号指示设备中。
40.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结构,也可以采用其他的各种变体。虽然已经通过有限数量的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是受益于本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设计出不脱离在此公开的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其他实施方式。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仅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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