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鼻托可调节的眼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080991发布日期:2022-11-05 07:32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一种鼻托可调节的眼镜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眼镜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鼻托可调节的眼镜。


背景技术:

2.眼镜是镶嵌在框架内的透镜镜片,戴在眼睛前方,以改善视力、保护眼睛或作装饰用途,镜可矫正多种视力问题,包括近视、远视、散光、老花或斜视、弱视等。
3.现有的眼镜两个鼻托之间的距离是固定不变的,对于不同鼻子大小的人,相同距离的鼻托会因为距离不合适的问题导致眼镜佩戴不稳定,一直下滑,影响使用。
4.因此,现在亟需设计一种能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鼻托可调节的眼镜。


技术实现要素:

5.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一个或者多个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鼻托可调节的眼镜。
6.本实用新型为达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鼻托可调节的眼镜,包括有眼镜框,所述眼镜框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眼镜框之间固定连接有连接杆和固定杆,所述固定杆设置在连接杆的底部,所述固定杆内部开设有空腔,所述固定杆顶部连接有第一转动块,所述第一转动块一侧中心处通过转轴贯穿延伸至空腔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一锥齿轮,所述空腔内部转动连接有正反螺纹杆,所述正反螺纹杆的中间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二锥齿轮与第一锥齿轮相啮合,所述正反螺纹杆的两端均贯穿螺纹连接有移动块,所述固定杆一侧开设有第一滑槽,每个所述移动块均与第一滑槽滑动连接,每个所述移动块贯穿第一滑槽后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每个所述固定板一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架,每个所述连接架远离固定板一端均设有鼻托。
7.优选的,每个所述眼镜框远离连接杆一侧均铰接有第一眼镜腿,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内部均设有空槽,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一侧均设有第二眼镜腿,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一侧均设有第二转动块。
8.优选的,每个所述第二转动块一侧中心处均通过转轴贯穿延伸至对应第二空腔内部固定连接有齿轮,每个所述第二眼镜腿贯穿延伸至对应第二空腔内部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齿条板,每个所述齿轮分别与对应齿条板相啮合,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内部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每两个所述第二滑槽分别与对应第二眼镜腿滑动连接。
9.优选的,每个所述第二眼镜腿一侧均开设有第三滑槽,每个所述第三滑槽内部均滑动连接有发夹。
10.优选的,每个所述第二眼镜腿远离对应第一眼镜腿一端均固定连接有耳挂,每个所述耳挂均设置为弧形,每个所述耳挂底部均设有防滑垫,所述防滑垫由海绵材质制成。
11.优选的,每个所述第二转动块和第一转动块外壁均设有防滑凸纹,所述防滑凸纹均匀分布在每个第二转动块和第一转动块外壁。
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通过两个移动块与正反螺纹杆螺纹连接,两个移动块与第一滑槽滑动连接,当正反螺纹杆转动时两个移动块将调节两者之间的间距,通过两个移动块移动带动两个鼻托进行调节距离,便于根据不同脸型和鼻子高低宽窄将鼻托调节至最舒适的距离,避免使用人员在佩戴时因鼻托的间距不适而产生不舒适的现象,便于提高眼镜整体的适用范围,摆脱了眼镜原有的固定不动的状态,且操作简单实用性强便于使用者使用。
14.2、通过转动第二转动块便于第二眼镜腿进行调节长度,便于根据不同脸型进行调节第二眼镜腿的长度,便于提高第二眼镜腿的适用范围,操作简单便于使用者使用,通过第三滑槽与发夹的设置,便于在女生使用眼镜时头发总是往前面掉落,通过发可以将头发夹住不往前面掉,便于女生使用,通过耳挂和防滑垫的设置,便于在使用人员佩戴时,避免眼镜滑落同时对使用人员的耳朵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使用人员在长时间佩戴时耳朵会出现疼痛的现象。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杆内部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鼻托与固定杆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眼镜腿与第二眼镜腿连接结构示意图;
19.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图1的a处结构图。
20.附图标记:1、眼镜框;2、连接杆;3、固定杆;4、第一转动块;5、第一锥齿轮;6、第二锥齿轮;7、正反螺纹杆;8、移动块;9、第一滑槽;10、固定板;11、连接架;12、鼻托;13、第一眼镜腿;14、第二眼镜腿;15、第二转动块;16、齿轮;17、齿条板;18、第二滑槽;19、第三滑槽;20、发夹;21、耳挂;22、防滑垫。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浅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2.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鼻托可调节的眼镜,包括有眼镜框1,所述眼镜框1数量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眼镜框1之间固定连接有连接杆2和固定杆3,所述固定杆3设置在连接杆2的底部,所述固定杆3内部开设有空腔,所述固定杆3顶部连接有第一转动块4,所述第一转动块4一侧中心处通过转轴贯穿延伸至空腔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一锥齿轮5,所述空腔内部转动连接有正反螺纹杆7,所述正反螺纹杆7的中间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二锥齿轮6,所述第二锥齿轮6与第一锥齿轮5相啮合,所述正反螺纹杆7的两端均贯穿螺纹连接有移动块8,所述固定杆3一侧开设有第一滑槽9,每个所述移动块8均与第一滑槽9滑动连接,每个所述移动块8贯穿第一滑槽9后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0,每个所述固定板10一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架11,每个所述连接架11远离固定板10一端均设有鼻托12,使用人员将转动第一转动块4,第一转动块4转动通过转轴带动第一锥齿轮5进行转动,第一锥齿轮5转动
带动第二锥齿轮6转动,第二锥齿轮6转动带动正反螺纹杆7转动,通过两个移动块8与正反螺纹杆7螺纹连接,两个移动块8与第一滑槽9滑动连接,当正反螺纹杆7转动时两个移动块8将调节两者之间的间距,通过两个移动块8移动带动两个鼻托12进行调节距离,便于根据不同脸型和鼻子高低宽窄将鼻托12调节至最舒适的距离,避免使用人员在佩戴时因鼻托12的间距不适而产生不舒适的现象,便于提高眼镜整体的适用范围,摆脱了眼镜原有的固定不动的状态,且操作简单实用性强便于使用者使用。
23.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每个所述眼镜框1远离连接杆2一侧均铰接有第一眼镜腿13,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13内部均设有空槽,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13一侧均设有第二眼镜腿14,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13一侧均设有第二转动块15,每个所述第二转动块15一侧中心处均通过转轴贯穿延伸至对应第二空腔内部固定连接有齿轮16,每个所述第二眼镜腿14贯穿延伸至对应第二空腔内部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齿条板17,每个所述齿轮16分别与对应齿条板17相啮合,每个所述第一眼镜腿13内部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槽18,每两个所述第二滑槽18分别与对应第二眼镜腿14滑动连接,通过转动第二转动块15,第二转动块15通过转轴转动带动齿轮16转动,齿轮16转动带动齿条板17左右滑动,齿条板17左右滑动带动第二眼镜腿14进行调节长度,便于根据不同脸型进行调节第二眼镜腿14的长度,便于提高第二眼镜腿14的适用范围,操作简单便于使用者使用。
24.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每个所述第二眼镜腿14一侧均开设有第三滑槽19,每个所述第三滑槽19内部均滑动连接有发夹20,通过第三滑槽19与发夹20的设置,便于在女生使用眼镜时头发总是往前面掉落,通过发夹20可以将头发夹住不往前面掉,便于女生使用。
25.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每个所述第二眼镜腿14远离对应第一眼镜腿13一端均固定连接有耳挂21,每个所述耳挂21均设置为弧形,每个所述耳挂21底部均设有防滑垫22,所述防滑垫22由海绵材质制成,通过耳挂21和防滑垫22的设置,便于在使用人员佩戴时,避免眼镜滑落同时对使用人员的耳朵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使用人员在长时间佩戴时耳朵会出现疼痛的现象。
26.进一步的,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每个所述第二转动块15和第一转动块4外壁均设有防滑凸纹,所述防滑凸纹均匀分布在每个第二转动块15和第一转动块4外壁,通过防滑凸纹的设置,便于使用人员进行操作。
27.工作原理:在使用本装置时,首先使用人员在进行佩戴眼镜需要对两个鼻托12进行调节间距时,使用人员将转动第一转动块4,第一转动块4转动通过转轴带动第一锥齿轮5进行转动,第一锥齿轮5转动带动第二锥齿轮6转动,第二锥齿轮6转动带动正反螺纹杆7转动,通过两个移动块8与正反螺纹杆7螺纹连接,两个移动块8与第一滑槽9滑动连接,当正反螺纹杆7转动时两个移动块8将调节两者之间的间距,通过两个移动块8移动带动两个鼻托12进行调节距离,便于根据不同脸型和鼻子高低宽窄将鼻托12调节至最舒适的距离,避免使用人员在佩戴时因鼻托12的间距不适而产生不舒适的现象,便于提高眼镜整体的适用范围,摆脱了眼镜原有的固定不动的状态,且操作简单实用性强便于使用者使用,通过转动第二转动块15,第二转动块15通过转轴转动带动齿轮16转动,齿轮16转动带动齿条板17左右滑动,齿条板17左右滑动带动第二眼镜腿14进行调节长度,便于根据不同脸型进行调节第二眼镜腿14的长度,便于提高第二眼镜腿14的适用范围,操作简单便于使用者使用,通过第
三滑槽19与发夹20的设置,便于在女生使用眼镜时头发总是往前面掉落,通过发夹20可以将头发夹住不往前面掉,便于女生使用,通过耳挂21和防滑垫22的设置,便于在使用人员佩戴时,对使用人员的耳朵起到保护的作用,避免使用人员在长时间佩戴时耳朵会出现疼痛的现象。
2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或者多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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