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医疗仪器上放置平板电脑的可隐形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27152阅读:643来源:国知局
用于医疗仪器上放置平板电脑的可隐形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医疗仪器上放置平板电脑的可隐形结构。



背景技术:

血沉仪和血流变仪等诸多电子医疗设备需要接入输入设备和控制终端来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控制。输入设备有如鼠标和键盘等,控制终端可以是设置在设备上的专门控制端机,也可以是外接PC。平板电脑因其便捷性和智能性,在使用上越来越普及,因此将平板电脑作为控制终端接入到医疗设备上也成为了一个设计构思的方向。

从平板电脑和血沉仪等医疗设备两者之间的结构上来说,现存在如下两个问题:

1.平板电脑更新换代快,各品牌商的设计思路不一,因此造成实际平板电脑的规格不同,将二者做为一体则失去了便捷性,因此不宜将二者做为一体;

2.出于医疗设备外观整洁性的设计需要,平板电脑与医疗设备的连接需要采用可隐藏式设计,便于不使用平板电脑时,医疗设备的外观结构整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上述情况,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医疗仪器上放置平板电脑的可隐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医疗仪器上放置平板电脑的可隐形结构,包括医疗设备壳体,所述医疗设备壳体上设置有放置板槽,所述放置板槽内可滑动地设置有平板电脑放置板,所述平板电脑放置板上表面的前部设置有放置槽。

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医疗设备可以为具体的医疗设备外壳,可以是如血沉仪等医疗设备的外壳体。放置板槽是医疗设备壳体上为了设置平板电脑放置板的一个槽状结构,且放置板槽通过与平板电脑放置板滑动配合,可以隐蔽进放置板槽内,在需要到的时候,也可以伸出用来放置平板电脑。在使用时,将平板电脑放置在放置槽内。

进一步,为了保证放置板槽和平板电脑放置板之间稳定地扣接,同时保证良好地滑动配合,所述放置板槽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滑槽,所述平板电脑放置板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滑条,该滑条与所述滑槽对应卡合,并滑动配合。

进一步,为了便于放置平板电脑,该放置槽沿着左右方向设置。

进一步,为了自已半自动地将平板电脑放置板隐蔽起来和打开,所述放置板槽的后部设置有按压式自弹器,且与该按压式自弹器对应地,在所述平板电脑放置板上设置有磁铁。

进一步,为了在平板电脑放置好后,便于使用者操作,所述放置槽为一个从后向前倾斜的斜槽。

进一步,为了便于使用者操作,所述放置板槽设置在所述医疗设备壳体正面的上部。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构思新颖、设计合理,且便于制作和操作,通过设置可以隐蔽的平板电脑放置板来放置平板电脑,方便使用,使得用于控制操作的平板电脑便于与医疗设备壳体结合,同时也不影响整个医疗设备壳体外观的整洁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透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平板电脑放置板和按压式自弹器的连接关系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平板电脑放置板和按压式自弹器的连接关系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到图4所示的一种用于医疗仪器上放置平板电脑的可隐形结构,具有医疗设备壳体1,医疗设备壳体1上设置有放置板槽1a,放置板槽1a内可滑动地设置有平板电脑放置板2,平板电脑放置板2上表面的前部设置有放置槽2b。

如图1到图4所示,作为一种优选的结构形式,放置板槽1a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滑槽,平板电脑放置板2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滑条2a,该滑条2a与滑槽对应卡合,并滑动配合。该放置槽2b沿着左右方向设置。放置槽2b为一个从后向前倾斜的斜槽。放置板槽1a的后部设置有按压式自弹器3,且与该按压式自弹器3对应地,在平板电脑放置板2上设置有磁铁2c。放置板槽1a设置在医疗设备壳体1正面的上部。

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如下:

医疗设备壳体1可以为具体的医疗设备外壳,可以是如血沉仪等医疗设备的外壳体。放置板槽1a是医疗设备壳体1上为了设置平板电脑放置板2的一个槽状结构,且放置板槽1a通过与平板电脑放置板2滑动配合,可以隐蔽进放置板槽1a内,在需要到的时候,也可以伸出用来放置平板电脑。在使用时,将平板电脑放置在放置槽2b内。

在具体使用时,首先平板电脑放置板2通过按压式自弹器3设置在放置板槽1a内,按压式自弹器3是处于收缩状态,平板电脑放置板2隐藏在医疗设备壳体1内,外观平整、整洁。在需要使用平板电脑放置板2来放平板电脑时,按压平板电脑放置板2,按压式自弹器3启动,处于伸出状态,将平板电脑放置板2顶出,并漏出放置槽2b,然后可以将平板电脑放置进该放置槽2b内,进行操作。使用完后,又按压平板电脑放置板2将其隐藏进放置板槽1a内。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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