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素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39070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卤素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卤素灯。
技术背景卤素灯由于其具有发光强度高、耗电量少、装饰效果好等优点而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采用。目前普通的卤素灯一般是由灯珠和接线柱构成,其中接线柱的一端伸入灯珠内与灯珠内的灯丝连接在一起。因此,这种普通的卤素灯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接线柱裸露在外面,容易受环境影响出现短路、漏电等现象,安全性能很不好;另一方面其接线柱在外接导线时也及其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好、使用方便的卤素灯。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卤素灯,包括灯珠、接线柱,还包括瓷座和插脚,所述灯珠和插脚的后端均固定于瓷座内,并且所述插脚在瓷座内与接线柱导电连接。
所述瓷座内可以设置有保险丝,所述插脚与接线柱之间通过保险丝导电连接。
所述插脚上可以设置有方形卡位凸台,所述瓷座上对应设置方形卡位孔,所述插脚通过其方形卡位凸台卡入瓷座的方形卡位孔内固定。
所述瓷座可以为T形的一体式结构,其上部内设置有向上开口的灯珠容置腔,其下部内设置有两条向下开口,并与所述灯珠容置腔连通的插脚固定通道。
所述灯珠的后端可以通过胶粘剂粘接固定于瓷座的灯珠容置腔内。
所述插脚可以设置有一对,它们的后端插入瓷座的插脚固定通道内。
所述插脚的前端上可以开设有通孔。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实用新型由于在灯珠和接线柱的外面加设瓷座,从而起到绝缘、传热、消弧等作用,因此大大增强了卤素灯的安全性能。另外,由于在瓷座内设置有保险丝,当卤素灯发生短路现象时,不会因此造成整个电气连接网络的损坏。而且,插脚通过其方形卡位凸台和瓷座上的方形卡位孔定位,从而可以牢固固定插脚,防止因插脚脱落而无法使用。再者,这种卤素灯可以通过插脚直接插入配套的插座内,从而使装配、更换、维修变得相当方便。由上述可知,相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使用安全方便、使用寿命长、结构简单等特点。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附图2为图1的剖面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卤素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考附图1、2,一种卤素灯,由灯珠1、瓷座2、一对插脚4和一对接线柱6。
所述瓷座2为T形的一体式结构,其上部内设置有向上开口的灯珠容置腔9,所述灯珠1的后端通过胶粘剂8粘接固定于所述灯珠容置腔9内。所述瓷座2的下部呈方形片状,其中设置有两条向下开口,并与所述灯珠容置腔9连通的插脚固定通道10。
所述一对接线柱6的一端分别插入灯珠1内,以与灯珠1内的灯丝的两端连接,它们的另一端则自灯珠容置腔9穿入插脚固定通道10内。
所述插脚4的后端分别插入瓷座2的插脚固定通道10内。所述插脚4上还设置有方形卡位凸台5,所述瓷座2上对应设置方形卡位孔3,所述插脚4通过其方形卡位凸台5卡入瓷座2的方形卡位孔3内固定。
所述插脚固定通道10内设置有保险丝7,所述保险丝7的一端固定在接线柱6上,其另一端则焊接于方形卡位凸台5和插脚4之间,从而实现了所述插脚4与接线柱6之间的导电联接。
所述插脚的前端上开设有通孔11,其形状可以为圆形、椭圆形、长圆形等多种,从而既可以在批量生产时节省材料,又显得较为美观。
权利要求1.一种卤素灯,包括灯珠、接线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瓷座和插脚,所述灯珠和插脚的后端均固定于瓷座内,并且所述插脚在瓷座内与接线柱导电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卤素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瓷座内设置有保险丝,所述插脚与接线柱之间通过保险丝导电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卤素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插脚上设置有方形卡位凸台,所述瓷座上对应设置方形卡位孔,所述插脚通过其方形卡位凸台卡入瓷座的方形卡位孔内固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卤素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瓷座为T形的一体式结构,其上部内设置有向上开口的灯珠容置腔,其下部内设置有两条向下开口,并与所述灯珠容置腔连通的插脚固定通道。
5.如权利要求4所述卤素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珠的后端通过胶粘剂粘接固定于瓷座的灯珠容置腔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卤素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插脚设置有一对,它们的后端插入瓷座的插脚固定通道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卤素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插脚的前端上开设有通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卤素灯,包括灯珠、接线柱,还包括瓷座和插脚,所述灯珠和插脚的后端均固定于瓷座内,所述瓷座内设置有保险丝,所述插脚与接线柱之间通过保险丝导电连接。所述插脚上设置有方形卡位凸台,所述瓷座上对应设置方形卡位孔,所述插脚通过其方形卡位凸台卡入瓷座的方形卡位孔内固定。相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好、使用方便、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文档编号H01J5/50GK2708492SQ20042005989
公开日2005年7月6日 申请日期2004年5月28日 优先权日2004年5月28日
发明者洪为华, 李健华 申请人:李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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