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2233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出租车顶灯,特别涉及一种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背景技术
现在出租车的顶灯,只是起到一种标识或做宣传之用,顶灯里面的很多的空间被白白浪费,另外,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责任难以认定,尤其是出租车,常急转急停,属于事故多发车种,事故尤其难以认定责任,虽然可以根据其他方法判断,但并不直接,费时费力。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直接、容易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包括灯罩和灯体,其特殊之处在于所述灯罩前后分别安装一个摄像头。所述的摄像头安装在灯罩前后开的孔内,可以保护摄像头;孔在灯罩中间位置并且前后对称,便于拓宽摄像头拍摄范围;所述的摄像头分别安装一个镜头保护装置;镜头保护装置分别安装在灯罩中间位置并且前后对称,便于拓宽摄像头拍摄范围。本实用新型可以将行车中的画面记录下来,使交通事故责任容易认定,减少出租车违章等情况的发生。以下结合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附图I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I灯罩,2灯体,3摄像头。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该实施例包括灯罩I和灯体2,所述灯罩I前后分别安装一个摄像头3。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在摄像头3安装在灯罩I前后开的孔内,起到保护摄像头3的作用。孔可以开在灯罩I中间位置,并且孔前后对称。这样可以使摄像头3拍摄范围更大。给位于灯罩I前后的摄像头3分别安装一个摄像头3保护装置,该装置最好安装在灯罩I中间位置并且前后对称,这样有利于拓宽摄像头3拍摄的范围,避免出现拍摄死角。在行车中,摄像头3将数据记录下来,就可以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使肇事者无可脱逃。并且减少违章等事故的发生。
权利要求1.一种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包括灯罩(I)和灯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I)前后分别安装一个摄像头(3)。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摄像头(3)安装在灯罩(I)前后开的孔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孔在灯罩(I)中间位置并且前后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摄像头(3)安装一个镜头保护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镜头保护装置分别安装在灯罩(I)中间位置并且前后对称。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出租车顶灯,特别涉及一种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该带记录仪的出租车顶灯,包括灯罩和灯体,所述灯罩前后分别安装一个摄像头。它可以将行车中的画面记录下来,使交通事故责任容易认定,减少出租车违章等情况的发生。
文档编号F21W101/02GK202469811SQ201220097419
公开日2012年10月3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15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15日
发明者陈卫尧 申请人:陈卫尧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