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闪光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4482阅读:87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闪光棒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闪光棒,包括把手、棒身和LED灯珠,所述棒身为圆筒形,设在把手上方;所述把手正面设有开关按钮,背面设有电池仓,电池仓上设有电池仓盖;所述把手内部还设有电路板,开关按钮以及电池仓的正、负极分别通过导线连接至电路板,电路板通过导线连接至一个LED灯珠,LED灯珠伸出环套,延伸到棒身中,所述LED灯珠为发光二极管,只有一颗发光二极管的设计,减少了焊接点,降低了故障发生率;所述棒身由内向外依次为内层聚光塑料膜、中间层发光膜和外层圆筒。使用时,将电池放入电池仓中,盖上电池仓盖,拧紧紧固螺丝,按下开关按钮,即可使LED灯珠通电发光,用于晚会增加气氛或者舞蹈表演的道具,具有极强的实用性,且结构简单,易于推广。
【专利说明】一种新型闪光棒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表演道具,具体是一种新型闪光棒。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普通百姓也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为了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各种晚会、演出层出不穷;为了达到更好的演出效果,演员们往往会借助各种道具来增强观众的视觉冲击力。但是现在的市场上演出道具种类不多,比较单一,观众早已经产生视觉疲劳,因此演出界亟需一种新型炫目的演出道具来改变这种现象。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故障率低的新型闪光棒。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闪光棒,包括把手、棒身和LED灯珠,所述棒身为圆筒形,把手上方设有与棒身尺寸相同的环套,棒身套在环套上,棒身顶部设有顶盖;所述把手正面设有开关按钮,背面设有电池仓,电池仓上设有电池仓盖;所述把手内部还设有电路板,开关按钮以及电池仓的正、负极分别通过导线连接至电路板,电路板通过导线连接至一个LED灯珠,LED灯珠伸出环套,延伸到棒身中;所述棒身由三层结构组成,由内向外依次为内层聚光塑料膜、中间层发光膜和外层圆筒。
[0005]优选的,所述电池仓盖通过底部的紧固螺丝固定在把手上。
[0006]优选的,所述LED灯珠为发光二极管。
[0007]优选的,所述外层圆筒的材质为透明塑料。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闪光棒,一种新型闪光棒,只有一颗发光二极管的设计,减少了焊接点,降低了故障发生率;使用时,将电池放入电池仓中,盖上电池仓盖,拧紧紧固螺丝,按下开关按钮,即可使LED灯珠通电发光,用于晚会增加气氛或者舞蹈表演的道具,具有极强的实用性,且结构简单,易于推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0010]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0011]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把手1内部结构示意图;
[0012]图4为图1的A-A向剖视图。
[0013]图中所示:1、把手,2、棒身,3、顶盖,4、开关按钮,5、电池仓盖,6、紧固螺丝,7、电池仓,8、电路板,9、LED灯珠,10、环套,11、导线,12、内层聚光塑料膜,13、中间层发光膜,14、夕卜层圆筒。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5]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闪光棒,包括把手1、棒身2和LED灯珠9,所述棒身2为圆筒形,把手1上方设有与棒身2尺寸相同的环套10,棒身2套在环套10上,棒身2顶部设有顶盖3 ;所述把手1正面设有开关按钮4,背面设有电池仓7,电池仓7上设有电池仓盖5,电池仓盖5通过底部的紧固螺丝6固定在把手1上;所述把手1内部还设有电路板8,开关按钮4以及电池仓7的正、负极分别通过导线11连接至电路板8,电路板8通过导线11连接至一个LED灯珠9,LED灯珠9伸出环套10,延伸到棒身2中,所述LED灯珠9为发光二极管,只有一颗发光二极管的设计,减少了焊接点,降低了故障发生率;所述棒身2由三层结构组成,由内向外依次为内层聚光塑料膜12、中间层发光膜13和外层圆筒14,其中外层圆筒14的材质为透明塑料。使用时,将电池放入电池仓7中,盖上电池仓盖5,拧紧紧固螺丝6,按下开关按钮4,即可使LED灯珠9通电发光,用于晚会增加气氛或者舞蹈表演的道具,具有极强的实用性,且结构简单,易于推广。
[0016]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7]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权利要求】
1.一种新型闪光棒,包括把手(I)、棒身(2)和LED灯珠(9),其特征在于,所述棒身(2)为圆筒形,把手(I)上方设有与棒身(2)尺寸相同的环套(10),棒身(2)套在环套(10)上,棒身(2)顶部设有顶盖(3);所述把手(I)正面设有开关按钮(4),背面设有电池仓(7),电池仓(7)上设有电池仓盖(5);所述把手(I)内部还设有电路板(8),开关按钮(4)以及电池仓(7)的正、负极分别通过导线(11)连接至电路板(8),电路板⑶通过导线(11)连接至一个LED灯珠(9),LED灯珠(9)伸出环套(10),延伸到棒身⑵中;所述棒身(2)由三层结构组成,由内向外依次为内层聚光塑料膜(12)、中间层发光膜(13)和外层圆筒(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闪光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仓盖(5)通过底部的紧固螺丝(6)固定在把手⑴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闪光棒,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灯珠(9)为发光二极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闪光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层圆筒(14)的材质为透明塑料。
【文档编号】F21W131/105GK204099928SQ201420669958
【公开日】2015年1月14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6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6日
【发明者】田承德 申请人:田承德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