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草坪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灯壳、底座和罩设在灯壳上的顶盖;所述灯壳中设有下端开口且用于容置所述底座的凹腔,所述灯壳的顶面中央开设有用于放置一发光器件且与所述凹腔连通的安装槽;所述底座具有一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的顶面中央具有供发光器件的光线向下穿出所述底座的出光孔,所述连接部与所述灯壳之间设置有使两者以可拆卸方式固定连接的连接结构;所述顶盖包括盖板和形成在所述盖板底部且沿所述盖板的整个周向延伸的环形插板,所述灯壳的顶面边缘开设有供所述环形插板置入的容置槽,所述环形插板与所述灯壳之间设置使两者以紧配合方式连接的防脱离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结构包括凸设在所述连接部顶面上的多个连接柱,多个连接柱沿所述底座的周向间隔布置,所述灯壳于所述凹腔的底面形成有多个分别对应多个所述连接柱的螺柱,多个螺柱和多个连接柱构成所述连接结构,每个螺柱与每个连接柱之间通过一个紧固件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脱离结构包括凸设在所述环形插板外壁上的多个凸筋,多个凸筋沿所述环形插板的周向间隔设置,多个所述凸筋的外端面分别与所述容置槽的侧壁抵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的侧壁与所述灯壳之间形成第一通道,所述灯壳于所述容置槽的底面形成有至少一个出水孔,所述底座的边缘与所述灯壳内壁之间形成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所述出水孔和所述第二通道依序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的中央凸设有隆起结构,所述出光孔位于所述隆起结构的顶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上设置有用于放置电池的电池腔。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草坪灯还包括连接在所述底座的灯罩,所述灯罩具有位于其顶端部且向外伸出的至少一个突缘,所述底座还包括连接在所述连接部下方的环形肩部,所述环形肩部具有供所述突缘置入的至少一个固定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突缘上形成有一个缺口,至少一个所述固定槽的侧壁上形成有与所述缺口配合限位的限位销。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内部设置有一反光件。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草坪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草坪灯还包括用于将所述灯罩支撑在地面上的地插,所述地插与所述灯罩之间设置有一管状支撑件,所述管状支撑件的一端与所述地插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灯罩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