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态光发生器,所述固态光发生器在被点亮时,将会发射出峰值波长在445~455nm范围内的光线;所述固态光发生器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38~50%;
荧光组件,包括:
第一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480~515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30nm的光线;
第二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580~610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80nm的光线;
第三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635~670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80nm的光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态光发生器在被点亮时,将会发射出主波长在450nm的光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主波长在490nm的光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主波长在600nm的光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主波长在660nm的光线。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16~25%。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2~7%。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5~14%。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荧光组件还包括:
第四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530~545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90nm的光线;
第五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峰值波长在520~535nm范围内、半波宽大于90nm的光线。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主波长在535nm的光线。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荧光器件可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而发射出主波长在530nm的光线。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14~20%。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荧光器件被所述固态光发生器激发发出的光线的光谱能量在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中占比在1~7%。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荧光器件和第五荧光器件均为绿色荧光器件。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态光发生器为蓝光发生器或紫光发生器。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荧光器件为蓝色荧光器件,所述第二荧光器件为黄色荧光器件,所述第三荧光器件为红色荧光器件。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组所发出的 光线为白光。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组所发出的光线的一般显色指数至少为97和/或显色指数至少为95.5。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组所发出光线的色温在5500~6500K范围内。
2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模组还包括承载所述固态光发生器与所述荧光组件的光源板以及与所述固态光发生器电性连接的驱动电路。
2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1至2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源模组;
电源模组,电性连接所述光源模组,为所述光源模组提供工作所需电力。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覆盖于所述光源模组上的光学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