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保护风扇的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7827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保护风扇的灯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保护风扇的灯具。



背景技术:

目前的灯具,一般只有照明的功能,而风扇一般只有吹风的功能。由于风扇的旋翼在旋转过程中容易与外界接触,旋翼容易伤人或者转动受阻,所以,一般在风扇旋翼的周围设置有防护罩以避免旋翼与外界的物体直接接触。由于灯具与风扇均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家电,现有的风扇与灯具各自独立,分别占用空间以及插座,不利于节省房间有限的空间以及插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可保护风扇的灯具,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灯具与风扇各自独立,点用有限的空间以及插座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保护风扇的灯具,包括风扇主体、照明主体以及底座;所述风扇主体安装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照明主体具有中空区域,所述风扇主体具有旋翼;所述照明主体与所述风扇主体以能相对旋转的方式连接;当所述照明主体旋转至与风扇主体贴合的位置时,所述照明主体的中空区域对应于所述风扇主体的旋翼;所述照明主体与风扇主体的连接处还设置有弹性卡固结构,所述照明主体通过所述弹性卡固结构能与所述风扇主体保持倾斜的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灯具还包括提手,所述提手能相对旋转地安装于所述底座上。

进一步地,所述照明主体呈环状。

进一步地,所述风扇主体上设置有安装孔,所述照明主体通过一螺钉以及所述安装孔,与所述照明主体铰接。

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卡固结构包括套设于所述螺钉周缘上的第一卡固件以及第二卡固件,所述第一卡固件固定于所述风扇主体上,所述第二卡固件固定于所述照明主体上,并可相对于所述螺钉旋转;并且,所述第一卡固件的端部具有弹性齿牙,所述第二卡固件的端部亦具有弹性齿牙,所述第一卡固件的弹性齿牙与第二卡固件的弹性齿牙相啮合。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灯具具备照明功能的同时,还集成了风扇功能,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灯具与风扇分别独立的结构,本实用新型的灯具节省了有限的空间以及插座,由于一物两用,在一程度上节约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由于照明主体可相对于风扇主体旋转,当照明主体不使用时,可将照明主体折合起来,使其与风扇主体贴合,此时,照明主体围绕在风扇主体的旋翼周围,可防止外界物体或动物触碰旋翼。当照明主体处于使用状态时,将照明主体向上转动至一定角度即可起到台灯的作用,由于弹性卡固结构的限制,照明主体在没有其他物件支撑的情况下也能处于稳定的倾斜角度。

附图说明

一个或多个实施例通过与之对应的附图中的图片进行示例性说明,这些示例性说明并不构成对实施例的限定,附图中具有相同参考数字标号的元件表示为类似的元件,除非有特别申明,附图中的图不构成比例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可保护风扇的灯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灯具的照明主体处于工作状态时的示意图;

图3是图1所示灯具中的第一卡固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保护风扇的灯具,包括风扇主体1、照明主体2以及底座3。

上述风扇主体1安装于底座3上,照明主体2具有中空区域21,于本实施例中,所述照明主体2呈环状。风扇主体1具有旋翼11;照明主体2与风扇主体1以能相对旋转的方式连接。请参见图1,当所述照明主体2旋转至与风扇主体1贴合的位置时,照明主体2的中空区域21对应于风扇主体1的旋翼11。请参见图2,照明主体2与风扇主体1的连接处还设置有弹性卡固结构,照明主体2通过弹性卡固结构能与风扇主体1保持倾斜的状态。

具体地,风扇主体1上设置有安装孔,所述照明主体2通过一螺钉以及所述安装孔,与照明主体2铰接。

弹性卡固结构包括套设于所述螺钉周缘上的第一卡固件41以及第二卡固件(图中未示出),所述第一卡固件41固定于所述风扇主体1上,所述第二卡固件固定于所述照明主体2上,并可相对于所述螺钉旋转。并且,请参见图3,所述第一卡固件41的端部具有弹性齿牙411,所述第二卡固件的端部亦具有弹性齿牙,所述第一卡固件41的弹性齿牙411与第二卡固件的弹性齿牙相啮合。

本实施例的灯具具备照明功能的同时,还集成了风扇功能,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灯具与风扇分别独立的结构,本实施例的灯具节省了有限的空间以及插座,由于一物两用,在一程度上节约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由于照明主体2可相对于风扇主体1旋转,当照明主体2不使用时,可将照明主体2折合起来,使其与风扇主体1贴合,此时,照明主体2围绕在风扇主体1的旋翼11周围,可防止外界物体或动物触碰旋翼。当照明主体2处于使用状态时,将照明主体2向上转动至一定角度即可起到台灯的作用,由于弹性卡固结构的限制,照明 主体2在没有其他物件支撑的情况下也能处于稳定的倾斜角度。

可选地,上述灯具还包括提手5,所述提手5能相对旋转地安装于所述底座3上。从而,提手5可进行摆动调节,作为支架支撑灯具,使灯具能稳固地安放。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