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万向LED筒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54779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一种万向LED筒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特别涉及一种万向LED筒灯。



背景技术:

随着LED产品进入成熟期,价格平民化和品质稳定,各种传统灯具被LED各个击破,不仅是光源类领域,灯具类领域也被击破;不管是家居,还是商业照明,均对可调节方向的筒灯进入大规模需求。市场此类筒灯分两种,一种为单轴调节角度,此类安装时需辨识旋转轴的方向,遇到存在主龙骨的方向甚至无法使用;一种是双轴调节角度,此类结构复杂,调节力度不均匀,且组装会光源容易偏心,旋转模块与灯环间隙过大。中国专利CN201310333414.1公开的《可伸缩旋转嵌入式LED灯具》发明专利实现灯具伸缩旋转,其包含伸缩支架组件、旋转调节装置及光模块,尽管该装置能实现空间中 1个位移自由度和2个旋转自由度的调节,但是结构复杂,零部件过多,调节过程中光模块中心位置容易偏心,体积过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精小、组装方便,调节角度多样的万向LED筒灯。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具有光模块、灯环和阻尼件;所述灯环上设有环槽和固定孔;所述光模块包括散热器、关节球形罩和LED灯组件;所述关节球形罩的一端与散热器连接并形成用于安装LED灯组件的容腔;关节球形罩的外壁上设有第一环状球面;所述阻尼件呈环形,且阻尼件的内壁为第二环状球面;所述第一环状球面与第二环状球面配合;所述阻尼件设置在灯环的环槽内;所述阻尼件上设有卡扣;所述卡扣与固定孔配合连接。

上述阻尼件上设有一个用于断开阻尼件的通槽。

上述通槽设置在一卡扣处,并将卡扣分割。

同时,还包括弹性胶圈;所述弹性胶圈设置在环槽内,且位于环槽的内壁与阻尼件的外壁之间。

上述灯环上对称设有两个固定孔;所述阻尼件上对称设有两个卡扣。

上述灯环上对称设有两个固定耳,每个固定耳上设有一个固定孔;所述阻尼件的上端对称设有两个卡扣。

上述关节球形罩的一端与散热器通过螺纹配合连接。

上述环槽的下端设有向内收口的限位部。

上述每个固定耳上均设有一个用于卡装的弹簧夹。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1)本实用新型通过关节球形罩的第一环状球面与阻尼件的第二环状球面配合,实现光模块的任意角度调节;

(2)本实用新型中阻尼件上通槽的设计使得阻尼件能更快更方便地与关节球形罩配合,大大提高组装的便捷度;

(3)本实用新型中通槽与卡扣的位置关系,能提高阻尼件与灯环的连接强度,从而提高关节球形罩与阻尼件的配合效果;

(4)本实用新型通过弹性胶圈能有效增加阻尼件与环槽的摩擦力,并且弹性胶圈能用于填充间隙,降低零部件之间的制造精度;

(5)本实用新型中关节球形罩与散热器通过螺纹配合连接,进一步提高组装的便捷度。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灯环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阻尼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关节球形罩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见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具有光模块1、灯环2和阻尼件3;所述灯环2上设有环槽21;所述环槽21的下端设有向内收口的限位部;所述环槽21的两侧对称设有两个固定耳23;所述每个固定耳23上均设有一个固定孔22;所述光模块1包括散热器11、关节球形罩12和LED灯组件;所述关节球形罩12的一端与散热器11通过螺纹配合连接并形成用于安装LED灯组件的容腔;关节球形罩12的外壁上设有第一环状球面121;所述阻尼件3呈环形,且阻尼件3的内壁为第二环状球面;所述第一环状球面121与第二环状球面配合;所述阻尼件3设置在灯环2的环槽21内;所述阻尼件3的上端对称设有两个卡扣31;所述卡扣31与固定孔22一一对应配合连接。

所述阻尼件3上设有一个用于断开阻尼件3的通槽32;所述通槽32设置在一卡扣 31处,并将卡扣31分割。

同时,还包括弹性胶圈4;所述弹性胶圈4设置在环槽21内,且位于环槽21的内壁与阻尼件3的外壁之间。

所述每个固定耳23上均设有一个用于卡装的弹簧夹5。

组装时,将LED灯组件固定安装在散热器11内;然后将关节球形罩12与散热器 11组装连接;接着将阻尼件3套装在关节球形罩12上,并安装到灯环2的环槽21内;同时将弹性胶圈4设置在环槽21与阻尼件3之间;最后将卡扣31与固定孔22配合连接。

使用时,由于第一环状球面121和第二环状球面的配合,使得光模块1可以在灯环 2内任意调节角度。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