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上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81183阅读:726来源:国知局
路灯上盖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路灯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路灯上盖。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伴随着灯具行业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市场上出现有各种各样的路灯,大部分路灯都包括路灯底座、安装于路灯底座上的发光源和驱动电源。由于路灯的使用环境一般都相对恶劣,都是露天的,有时候会遇到下雨天气,有时候又是暴晒如雷,在没有上盖保护下的驱动电源容易受潮或者风化等损坏。有的一些路灯上盖由于结构不合理经常出现密封问题,安装后雨水或灰尘容易进入里面影响驱动电源的正常运转。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路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结构合理、密封性好的路灯上盖。

一种路灯上盖,包括:盖体、安装于所述盖体上的一铰接臂、密封框、二卡接块及安装柱,所述铰接臂呈预设角度设于所述盖体的一端上,所述密封框及卡接块位于所述盖体内壁上,所述卡接块位于所述密封框内,所述安装柱设于所述盖体另一端上;所述盖体上设有一卡接口、密封条及二摆臂口,所述卡接口位于所述安装柱之间,所述密封条位于所述卡接口靠近所述密封框的一侧,所述摆臂口位于所述铰接臂的两侧。

上述路灯上盖,包括盖体、安装于盖体上的一铰接臂、密封框、二卡接块及安装柱,铰接臂呈预设角度设于盖体的一端上,密封框及卡接块位于盖体内壁上,卡接块位于密封框内,安装柱设于盖体另一端上。由于密封框、卡接块的设置,可以使驱动电源很好的固定在密封框内,且雨水不易流入受潮,密封性好。由于卡接口、密封条及摆臂口的设置,可以使路灯上盖结合路灯底座安装于路灯杆上,且通过密封条起到密封作用,避免雨水等顺着路灯杆流入,摆臂口容置摆臂的摆动,减少空间占用,结构合理。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接块上设有一螺钉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柱向内壁方向凹陷。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柱上设有一贯穿的安装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接口呈弧形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密封条为橡胶密封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路灯上盖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路灯上盖另一视角的示意图;

附图标注说明:

10-路灯上盖,20-盖体,21-铰接臂,22-密封框,23-卡接块,24-安装柱,25-卡接口,26-密封条,27-摆臂口,28-螺钉孔,29-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请参照图1和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路灯上盖10,该路灯上盖10与路灯底座配合使用。该路灯上盖10包括盖体20、安装于盖体20上的一铰接臂21、密封框22、二卡接块23及安装柱24,铰接臂21呈与设角度设于盖体20的一端上,具体为呈15度~45度向上翘,具体为30度。密封框22及卡接块23位于盖体20内壁上,卡接块23位于密封框22内,安装柱24设于盖体20的另一端上,使用时,安装柱24用于固定弹簧卡口,通过弹簧卡口实现活动安装。具体地,卡接块23上设有一螺钉孔28,安装柱24向内壁方向凹陷,安装柱24上设有一贯穿的安装孔29。

盖体21上设有一卡接口25、密封条26及二摆臂口27,卡接口25位于安装柱24之间,密封条26位于卡接口25靠近密封框22的一侧,摆臂口27位于铰接臂21的两侧。具体地,卡接口25呈弧形设置,密封条26为橡胶密封条,因为橡胶密封条较为柔软且密封性好。

上述路灯上盖10,包括盖体20、安装于盖体20上的一铰接臂21、密封框22、二卡接块23及安装柱24,铰接臂21呈预设角度设于盖体20的一端上,密封框22及卡接块23位于盖体20内壁上,卡接块23位于密封框22内,安装柱24设于盖体20另一端上。由于密封框22、卡接块23的设置,可以使驱动电源很好的固定在密封框22内,且雨水不易流入受潮,密封性好。由于卡接口25、密封条26及摆臂口27的设置,可以使路灯上盖10结合路灯底座安装于路灯杆上,且通过密封条26起到密封作用,避免雨水等顺着路灯杆流入,摆臂口27容置摆臂的摆动,减少空间占用,结构合理。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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