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爆LED手电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59679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爆LED手电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电筒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爆LED手电筒。



背景技术:

手电筒,是一种手持式电子照明工具。一个典型的手电筒有一个经由电池供电的灯泡和聚焦反射镜,并有供手持用的手把式外壳。虽然是相当简单的设计,它一直迟至19世纪末期才被发明,因为它必须结合电池与电灯泡的发明。在早期因为电池的蓄电力不足,因此在英文中它被称为"Flashlight",意即短暂的灯。

而防爆手电筒用于消防、电力、工矿企业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提供移动照明。非常适合各类野外作业,比如:地质勘探、旅游探险、边防巡逻、海防巡逻、救援抗灾、野外作业、坑道作业、机场巡查、铁路巡查、考古及消防指挥、刑事侦察、交通事故处理、电力抢修等照明的使用需要,然而当前市场上大多防爆手电筒在使用时绝缘程度较低,且当手电筒内零部件损坏时,拆卸较为繁琐,从而导致其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防爆LED手电筒。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爆LED手电筒,包括手电筒本体,所述手电筒本体内部设有蓄电池,所述手电筒本体外表壁套接有防滑套,所述手电筒本体前表面设有电源开关,且电源开关的外侧设有绝缘软套,所述手电筒本体的一端开设有充电插孔,所述充电插孔内设有充电芯片,所述充电插孔的外侧设有橡胶绝缘塞,所述手电筒本体的另一端通过连接头连接有灯头,所述灯头的一端通过接头与灯罩连接,且灯罩的一端设有透镜,所述灯头的内部设有LED灯板,且LED灯板的前表面设有LED灯珠。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手电筒本体为圆柱形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绝缘软套内径大于电源开关外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接头的外径大小与灯罩内径大小一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LED灯板为圆形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橡胶绝缘塞的内槽口大小形状与充电插孔的内槽口大小形状一致,相互契合。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该装置通过在充电插孔的外侧设置与之契合的橡胶绝缘塞,使充电插孔内部与外界完全隔离,从而增加了该装置的防爆性能,其次,该装置通过在电源开关外侧设置绝缘软套,进一步提高了该装置的防爆性能,再有,该装置通过在手电筒本体外壁套接防滑套,使该装置安全性能更高,最后,该装置通过接头将灯罩连接在灯头的一端,从而使该装置安装、拆卸和维修更为方便,使该装置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爆LED手电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爆LED手电筒的手电筒本体一端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手电筒本体、2-蓄电池、3-防滑套、4-电源开关、5-绝缘软套、6-连接头、7-灯头、8-接头、9-LED灯板、10-LED灯珠、11-灯罩、12-透镜、13-橡胶绝缘塞、14-充电插孔、15-充电芯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防爆LED手电筒,包括手电筒本体1,手电筒本体1内部设有蓄电池2,手电筒本体1外表壁套接有防滑套3,手电筒本体1前表面设有电源开关4,且电源开关4的外侧设有绝缘软套5,手电筒本体1的一端开设有充电插孔14,充电插孔14内设有充电芯片15,充电插孔14的外侧设有橡胶绝缘塞13,手电筒本体1的另一端通过连接头6连接有灯头7,灯头7的一端通过接头8与灯罩11连接,且灯罩11的一端设有透镜12,灯头7的内部设有LED灯板9,且LED灯板9的前表面设有LED灯珠10。

手电筒本体1为圆柱形结构,绝缘软套5内径大于电源开关4外径,接头8的外径大小与灯罩11内径大小一致,LED灯板9为圆形结构,LED灯珠10均匀分布在LED灯板9的前表面,使该手电筒照射光线更为均匀,橡胶绝缘塞13的内槽口大小形状与充电插孔14的内槽口大小形状一致,相互契合,使充电插孔14内部与外界完全隔离,从而增加了该装置的防爆性能。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该装置通过在充电插孔14的外侧设置与之契合的橡胶绝缘塞13,使充电插孔14内部与外界完全隔离,从而增加了该装置的防爆性能,其次该装置通过在电源开关4外侧设置绝缘软套5,进一步提高了该装置的防爆性能,最后该装置通过接头8将灯罩11连接在灯头7的一端,从而使该装置安装、拆卸和维修更为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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