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弧面霓虹灯带的X型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3673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一种弧面霓虹灯带的X型接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霓虹灯照明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弧面霓虹灯带的X型接头。



背景技术:

为了实现四条霓虹灯带的垂直电连接,有必要使用X型接头。现有的弧面霓虹灯带,由于灯体粗大,为了实现安全可靠及防水,一般采用上下贝壳灌胶加螺钉结构的X型接头,或采用立式注塑机模注灯体X型接头的方式,这样的X型接头在生产操作和现场使用上都不方便,不能满足特定安装的装饰照明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安全可靠、结构简单、操作使用方便、能够满足特定安装的装饰照明需求的弧面霓虹灯带的X型接头。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弧面霓虹灯带的X型接头,包括一接头主体,所述接头主体包括:

主盒体,所述主盒体的底部设置有相互交叉的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所述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均为通槽,所述第一安装槽的两端部和第二安装槽的两端部均可插设灯带以使四条灯带呈“十”字交叉状地放置在主盒体上;

中接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的交叉处,用于将四条灯带电连接在一起;

压紧装置,可拆卸的设置在所述主盒体上,所述压紧装置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中的灯带夹紧。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安装槽包括位于中接件左方的第一槽段和位于中接件右方的第二槽段,所述第二安装槽包括位于中接件前方的第三槽段和位于中接件后方的第四槽段,所述压紧装置包括:

第一压盖,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所述第一压盖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一槽段中的灯带夹紧;

第二压盖,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所述第二压盖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二槽段中的灯带夹紧;

第三压盖,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所述第三压盖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三槽段中的灯带夹紧;

第四压盖,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所述第四压盖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四槽段中的灯带夹紧。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槽段的底部和/或第一压盖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一槽段中的灯带压紧的第一凸起部。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凸起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压盖上,所述第一凸起部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第一槽段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一槽段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一纵向突筋,所述第一纵向突筋可与第一凸起部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一槽段中的灯带压紧。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槽段的底部和/或第一压盖上设置有沿着第一槽段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一横向突筋。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压盖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一卡扣结构,所述第一压盖可通过所述第一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一压盖上的第一扣孔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一扣台。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槽段的底部和/或第二压盖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二槽段中的灯带压紧的第二凸起部。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凸起部设置在所述第二压盖上,所述第二凸起部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第二槽段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二槽段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二纵向突筋,所述第二纵向突筋可与第二凸起部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二槽段中的灯带压紧。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槽段的底部和/或第二压盖上设置有沿着第二槽段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二横向突筋。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压盖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二卡扣结构,所述第二压盖可通过所述第二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二压盖上的第二扣孔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二扣台。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槽段的底部和/或第三压盖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三槽段中的灯带压紧的第三凸起部。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凸起部设置在所述第三压盖上,所述第三凸起部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第三槽段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三槽段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三纵向突筋,所述第三纵向突筋可与第三凸起部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三槽段中的灯带压紧。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槽段的底部和/或第三压盖上设置有沿着第三槽段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三横向突筋。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压盖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三卡扣结构,所述第三压盖可通过所述第三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作为优选,所述第三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三压盖上的第三扣孔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三扣台。

作为优选,所述第四槽段的底部和/或第四压盖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四槽段中的灯带压紧的第四凸起部。

作为优选,所述第四凸起部设置在所述第四压盖上,所述第四凸起部的数量为若干个,所述第四槽段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四槽段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四纵向突筋,所述第四纵向突筋可与第四凸起部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四槽段中的灯带压紧。

作为优选,所述第四槽段的底部和/或第四压盖上设置有沿着第四槽段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四横向突筋。

作为优选,所述第四压盖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四卡扣结构,所述第四压盖可通过所述第四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作为优选,所述第四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四压盖上的第四扣孔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四扣台。

作为优选,所述主盒体包括可拆卸的连接在一起的第一固定盒和第二固定盒。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固定盒与第二固定盒之间设置有第五卡扣结构,所述第一固定盒与第二固定盒通过第五卡扣结构卡接。

作为优选,所述第五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二固定盒上的第五扣孔和设置在第一固定盒上的第五扣台。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而新颖,使用本实用新型的过程中,两条灯带分别从第一安装槽两端插入第一安装槽中并与中接件电连接,另两条灯带从第二安装槽的两端插入并与位中接件电连接,使四条灯带呈“十”字交叉状地连接在一起,最后,将压紧装置盖合在主盒体上即可使中接件和四条灯带被压紧装置和主盒体夹紧。上述的结构提高了中接件与灯带的连接强度,安全可靠、结构简单、操作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使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与图2(图1中X方向即为本文中的左方,Y方向即为本文中的前方),一种弧面霓虹灯带的X型接头,包括一接头主体,接头主体包括:主盒体、中接件2和压紧装置,主盒体的底部设置有相互交叉的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均为通槽,第一安装槽的两端部和第二安装槽的两端部均可插设灯带3以使四条灯带3呈“十”字交叉状地放置在主盒体上;中接件2设置在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的交叉处,用于将四条灯带3电连接在一起;压紧装置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压紧装置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一安装槽和第二安装槽中的灯带3夹紧。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而新颖,使用本实用新型的过程中,两条灯带3分别从第一安装槽两端插入第一安装槽中并与中接件2电连接,另两条灯带3从第二安装槽的两端插入并与位中接件2电连接,使四条灯带3垂直电连接,最后,将压紧装置盖合在主盒体上即可使中接件2和四条灯带3被压紧装置和主盒体夹紧。上述的结构提高了中接件2与灯带3的连接强度,安全可靠、结构简单、操作使用方便。灯带3夹紧在压紧装置和主盒体之间后,可通过胶水将灯带3与压紧装置之间的间隙和灯带3与主盒体之间的间隙封住,以达到防水的效果。

第一安装槽包括位于中接件2左方的第一槽段13和位于中接件2右方的第二槽段14,第二安装槽包括位于中接件2前方的第三槽段15和位于中接件2后方的第四槽段16。本实施例中,压紧装置包括第一压盖4、第二压盖5、第三压盖6和第四压盖7。第一压盖4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第一压盖4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一槽段13中的灯带3夹紧;第二压盖5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第二压盖5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二槽段14中的灯带3夹紧;第三压盖6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第三压盖6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三槽段15中的灯带3夹紧;第四压盖7可拆卸的设置在主盒体上,第四压盖7可盖合在主盒体上以配合主盒体将插设在第四槽段16中的灯带3夹紧。本实施例中,第一压盖4、第二压盖5、第三压盖6和第四压盖7均为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翻盖,翻盖与主盒体一直连接在一起,这样的设计可防止第一压盖4、第二压盖5、第三压盖6和第四压盖7丢失。第一压盖4、第二压盖5、第三压盖6和第四压盖7一般为四个独立的结构,以便于将四条灯带3分别压紧,此外,第一压盖4、第二压盖5、第三压盖6和第四压盖7也可以使一体式的结构。

参照图2,第一槽段13的底部和/或第一压盖4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一槽段13中的灯带3压紧的第一凸起部41。本实施例中,第一凸起部41呈锥台形,通过第一凸起部41可将插设在第一槽段13中的灯带3更牢靠的夹紧。本实施例中,第一凸起部41设置在第一压盖4上,第一凸起部41的数量为若干个,第一槽段13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一槽段13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一纵向突筋131,第一纵向突筋131可与第一凸起部41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一槽段13中的灯带3压紧。为了加强本实用新型对弧面霓虹灯带的压紧效果,第一纵向突筋131的数量为两条,两条第一纵向突筋131相互平行,第一压盖4上沿着第一槽段13的长度方向平行的设置有至少两列的第一凸起部41,其中每一列中至少有两个第一凸起部41。

本实施例中,第一槽段13的底部和/或第一压盖4上设置有沿着第一槽段13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一横向突筋42。第一横向突筋42用以压紧灯带3以使灯带3和本实用新型之间能承受足够的拉力。

参照图2,第一压盖4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一卡扣结构,第一压盖4可通过第一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本实施例中,第一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一压盖4上的第一扣孔53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一扣台133。通过将第一扣台133扣合在第一扣孔53中以将第一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参照图2,第二槽段14的底部和/或第二压盖5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二槽段14中的灯带3压紧的第二凸起部51。本实施例中,第二凸起部51呈锥台形,通过第二凸起部51可将插设在第二槽段14中的灯带3更牢靠的夹紧。本实施例中,第二凸起部51设置在第二压盖5上,第二凸起部51的数量为若干个,第二槽段14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二槽段14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二纵向突筋141,第二纵向突筋141可与第二凸起部51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二槽段14中的灯带3压紧。为了加强本实用新型对弧面霓虹灯带的压紧效果,第二纵向突筋141的数量为两条,两条第二纵向突筋141相互平行,第二压盖5上沿着第二槽段14的长度方向平行的设置有至少两列的第二凸起部51,其中每一列中至少有两个第二凸起部51。

本实施例中,第二槽段14的底部和/或第二压盖5上设置有沿着第二槽段14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二横向突筋52。第二横向突筋52用以压紧灯带3以使灯带3和本实用新型之间能承受足够的拉力。

参照图2,第二压盖5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二卡扣结构,第二压盖5可通过第二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本实施例中,第二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二压盖5上的第二扣孔53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二扣台143。通过将第二扣台143扣合在第二扣孔53中以将第二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参照图2,第三槽段15的底部和/或第三压盖6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三槽段15中的灯带3压紧的第三凸起部61。本实施例中,第三凸起部61呈锥台形,通过第三凸起部61可将插设在第三槽段15中的灯带3更牢靠的夹紧。本实施例中,第三凸起部61设置在第三压盖6上,第三凸起部61的数量为若干个,第三槽段15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三槽段15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三纵向突筋151,第三纵向突筋151可与第三凸起部61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三槽段15中的灯带3压紧。为了加强本实用新型对弧面霓虹灯带的压紧效果,第三纵向突筋151的数量为两条,两条第三纵向突筋151相互平行,第三压盖6上沿着第三槽段15的长度方向平行的设置有至少两列的第三凸起部61,其中每一列中至少有两个第三凸起部61。

本实施例中,第三槽段15的底部和/或第三压盖6上设置有沿着第三槽段15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三横向突筋62。第三横向突筋62用以压紧灯带3以使灯带3和本实用新型之间能承受足够的拉力。

参照图2,第三压盖6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三卡扣结构,第三压盖6可通过第三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本实施例中,第三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三压盖6上的第三扣孔63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三扣台153。通过将第三扣台153扣合在第三扣孔63中以将第三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参照图2,第四槽段16的底部和/或第四压盖7上设置有用于将插设在第四槽段16中的灯带3压紧的第四凸起部71。本实施例中,第四凸起部71呈锥台形,通过第四凸起部71可将插设在第四槽段16中的灯带3更牢靠的夹紧。本实施例中,第四凸起部71设置在第四压盖7上,第四凸起部71的数量为若干个,第四槽段16的底部设置有沿着第四槽段16的长度方向布置的第四纵向突筋161,第四纵向突筋161可与第四凸起部71配合使用以将插设在第四槽段16中的灯带3压紧。为了加强本实用新型对弧面霓虹灯带的压紧效果,第四纵向突筋161的数量为两条,两条第四纵向突筋161相互平行,第四压盖7上沿着第四槽段16的长度方向平行的设置有至少两列的第四凸起部71,其中每一列中至少有两个第四凸起部71。

本实施例中,第四槽段16的底部和/或第四压盖7上设置有沿着第四槽段16的宽度方向布置的第四横向突筋72。第四横向突筋72用以压紧灯带3以使灯带3和本实用新型之间能承受足够的拉力。

参照图2,第四压盖7与主盒体之间设置有第四卡扣结构,第四压盖7可通过第四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本实施例中,第四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四压盖7上的第四扣孔73和设置在主盒体上的第四扣台163。通过将第四扣台163扣合在第四扣孔73中以将第四卡扣结构盖合在主盒体上。

参照图1与图2,为了便于生产加工,主盒体包括可拆卸的连接在一起的第一固定盒11和第二固定盒12。其中,第一安装槽设置在第一固定盒11上,第四槽段16设置在第二固定盒12上,第三槽段15设置在第一固定盒11上;第一压盖4、第二压盖5和第三压盖6设置在第一固定盒11上,第四压盖7设置在第二固定盒12上。本实施例中,第一固定盒11与第二固定盒12之间设置有第五卡扣结构,第一固定盒11与第二固定盒12通过第五卡扣结构卡接。第五卡扣结构包括:设置在第二固定盒12上的第五扣孔120和设置在第一固定盒11上的第五扣台110。当然,第一固定盒11和第二固定盒12还可以通过螺纹连接等可拆卸的连接方式连接在一起。

本文中的“左方”、“右方”、“前方”、“后方”等用于表示方向的用语仅为方便描述,不应理解为对本文内容的限制。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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