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玻璃PAR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70160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玻璃PAR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照明领域,具体涉及一种LED玻璃PAR灯。



背景技术:

随着LED芯片发光效率的提升、相对成本的降低、LED封装技术的完善以及照明应用技术的发展,以LED作为核心光源的照明产品迅猛发展,市场普及率越来越高,逐渐取代传统照明;其中par灯,即传统卤素灯作为LED灯中常见的一种灯具,因其安装灵活,应用场合广而广受欢迎;而把LED引入到玻璃PAR灯的过程中,存在结构复杂、驱动空间小、装配困难、制造工艺繁琐,并且相较于传统卤素灯,因其结构差异较大,再者其工作环境复杂多样,尤其是在户外,因其外壳采用玻璃材质,容易破裂,水进入铝基板或驱动板内部造成安规认证过不了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LED玻璃PAR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LED玻璃PAR灯,包括玻璃灯杯、盖合在玻璃灯杯上的透镜、固定在玻璃灯杯内部的第一塑壳以及固定在第一塑壳底端的灯头;所述第一塑壳内部放置有驱动板,所述第一塑壳顶端固定有散热器,所述散热器内部放置有铝基板。

上述的LED玻璃PAR灯,将铝基板放置在散热器内部,将驱动板放置在第一塑壳内部,使得当玻璃灯杯外部破裂以后,灯在户外使用的过程中,水无法进入铝基板或驱动板,进一步提高灯光使用的安全性。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塑壳的顶端设置有多个定位柱及螺丝柱,所述散热器套接在所述定位柱及螺丝柱上,并由螺丝与所述螺丝柱配合,将所述散热器固定在所述第一塑壳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塑壳底端设置有第一螺纹部,所述灯头上设有第二螺纹部,所述第一螺纹部与所述第二螺纹部相互配合,使灯头固定在所述第一塑壳的底端上。

进一步地,所述玻璃灯杯的内侧壁与所述散热器的外侧壁贴合,所述玻璃灯杯的杯沿与所述散热器的杯沿之间形成打胶槽,所述透镜通过所述打胶槽打胶固定在所述玻璃灯杯上。

上述玻璃灯杯的内侧壁与所述散热器的外侧壁贴合,达到止位的效果,同时形成散热通道。

进一步地,所述玻璃灯杯的底部内壁上设置有止位台阶,所述第一塑壳放置在所述止位台阶上。

进一步地,所述散热器与所述第一塑壳之间设置有第一硅胶圈。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塑壳与所述灯头之间套接有第二塑壳。

上述采用第一塑壳与第二塑壳两件套的形式,进一步实现因玻璃压制工艺问题所带来的驱动空间不够,螺丝太靠近光源的结构空间设计不足的问题。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塑壳与所述第二塑壳之间套接有第二硅胶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LED玻璃PAR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LED玻璃PAR灯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LED玻璃PAR灯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LED玻璃PAR灯,包括玻璃灯杯1、透镜2、铝基板8、散热器5、第一塑壳3、驱动板7以及灯头4;玻璃灯杯1的顶端内壁设有向内延伸的止位台阶12,第一塑壳3由上而下放置在玻璃灯杯1的止位台阶12上;驱动板7固定安装在第一塑壳3的内部;第一塑壳3的顶端内壁上设置有两个定位柱31以及3个螺丝柱32,定位柱31的长度高于第一塑壳3的开口,铝基板8放置在散热器5的内部,通过第一硅胶圈9由上而下套接在第一塑壳3的定位柱31上,螺丝与所述螺丝柱配合,将所述散热器固定在所述第一塑壳上;第一塑壳3底端设置有第一螺纹部33,灯头4上设有第二螺纹部41,第一螺纹部33与第二螺纹部41相互配合,使灯头4固定在第一塑壳3的底端;第一塑壳3与灯头4之间套接有第二塑壳6及第二硅胶圈10,玻璃灯杯1的内侧壁与散热器5的外侧壁贴合,玻璃灯杯1的杯沿与散热器5的杯沿之间形成打胶槽11,透镜2通过打胶槽11打胶固定在玻璃灯杯1上。

本实用新型的装配过程如下:

第一塑壳3在装完驱动板7后,由上而下放置在玻璃灯杯1的止位台阶12上;第二硅胶圈10和第二塑壳6组成半成品,由下而上套到第一塑壳3上;灯头4通过与在第一塑壳3上的螺纹配合旋紧,从而固定住第一塑壳3和第二塑壳6;以上三部为一个半成品;第一硅胶圈9通过第一塑壳3上的定位柱31由上而下套在第一塑壳3上;散热器5和铝基板8组成半成品,也由第一塑壳3上的定位柱12由上而下装配,并且通过玻璃灯杯1侧壁止位,并且形成散热通道,后由螺丝与第一塑壳3上的螺丝柱32锁附固定;最后透镜2通过散热器5与玻璃灯杯1形成的打胶槽11打胶固定。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当玻璃灯杯1外部破裂以后,灯在户外使用的过程中,水无法进入铝基板、驱动内部的安规认证问题,并且采用第一塑壳3和第二塑壳6两件套的形式,进一步解决玻璃压制工艺问题所带来的驱动空间不够,螺丝太靠近光源等结构空间设计不足的问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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