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用途的太阳能LED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7394发布日期:2018-08-28 23:07阅读:36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灯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用途的太阳能LED灯。



背景技术:

随着地球能源的枯竭以及环境的污染,节能观念已经深入人心,LED灯由于具有功率小、耗电低、亮度大等优点而使得其应用变得日渐广泛,同时,由于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的绿色能源,也使得太阳能LED灯倍受青睐。目前,现有的太阳能LED的发光方向是固定的,其大多为发散式的全方向发光,当在一些场合需要某一个方向的亮度偏亮时,现有的太阳能LED灯具明显不能满足,而且目前现有的太阳能LED灯的控制开关方式也较为简单,通常为直接通过按键开关进行操控其开关状态。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用途的太阳能LED灯,该太阳能LED灯可根据需要调整灯具的亮灯方向,且具有良好的智能控制特点。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多用途的太阳能LED灯,所述太阳能LED灯包括由上而下依次设置的外壳、透光罩以及底座,透光罩内设置有由上而下依次设置有内壳与底板,所述内壳与外壳连接,且内壳与外壳之间设置有太阳能板,外壳上设置有挂钩且外壳的顶部具有开口,所述底板上设置有具有LED灯源的电路主板和用于为电路主板提供电源的可充电电池,所述底板的底部设置有导光柱,该导光柱与设置于底板底部的可转动机构连接;

所述电路主板包括有主控电路,均与主控电路连接的红外接收电路、感光电路、调光电路以及蓝牙电路。

较佳地,所述可充电电池为可充电锂电池。

进一步地,所述LED灯源为红绿蓝LED灯源, 所述电路主板还包括有与主控电路连接的调色电路;所述电路主板还包括有与主控电路连接的声控电路。

优选地,所述可转动机构包括透明的转盘,用于驱动所述转盘转动的电机,所述电路主板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电机工作的电机驱动电路,该电机驱动电路与所述主控电路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太阳能LED灯,其应用于多个应用场合,并能够根据需要调整灯具的亮灯方向,且还可方便地通过遥控器对其进行调光或调色控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太阳能LED灯的部件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太阳能LED灯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电路主板的电路结构示意框图。

其中,附图标号为:1-外壳,2-透光罩,3-底座,4-内壳,5-底板,6-太阳能板,7-挂钩,8-电路主板,9-充电电池,10-导光柱,11-转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附图1-2所示,一种多用途的太阳能LED灯,所述太阳能LED灯包括由上而下依次设置的外壳1、透光罩2以及底座3,透光罩内设置有由上而下依次设置有内壳4与底板5,所述内壳与外壳连接,且内壳与外壳之间设置有太阳能板6,外壳上设置有挂钩7且外壳的顶部具有开口,所述底板上设置有具有LED灯源的电路主板8和用于为电路主板提供电源的可充电电池9,所述底板的底部设置有导光柱10,该导光柱与设置于底板底部的可转动机构连接,本实施例中,导光柱整体呈L型。

如附图3所示,所述电路主板包括有主控电路,均与主控电路连接的红外接收电路、感光电路、调光电路以及蓝牙电路。本实施例中,所述可转动机构包括透明的转盘11,用于驱动所述转盘转动的电机,所述电路主板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电机工作的电机驱动电路,该电机驱动电路与所述主控电路连接。其中,在附图1中,其仅画出可转动机构中的转盘11,并未画出所述电机,实际应用中,可将该电机安装于所述底板的底部。通过电机的驱动转盘的转动,即可控制导光柱的开口朝向,从而可实现达到根据需要调整灯具的亮灯方向的效果。另外,通过设置所述红外接收电路,可通过红外遥控器对灯具进行调光控制;通过设置感光电路,可控制灯具根据周围光线的亮暗自动调整灯具的亮度;通过设置所述蓝牙电路,使得可通过具有蓝牙功能的智能手机装载相应的APP对灯具进行控制。

作为优选的实施例,所述LED灯源优选为红绿蓝LED灯源, 所述电路主板还包括有与主控电路连接的调色电路,利用该调色电路,可控制灯具的发光颜色。另外,所述电路主板还包括有与主控电路连接的声控电路,利用该声控电路,可实现通过声音控制灯具的开关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主控电路、红外接收电路、感光电路、调光电路、蓝牙电路、调色电路、电机驱动电路以及声控电路等均为现有技术可实现的功能电路,在此不再对上述的电路结构进行详述。

本实施例提供的太阳能LED灯,其应用于多个应用场合(如可作为移动式LED灯具、插地式LED灯具或挂式LED灯具等),并能够根据需要调整灯具的亮灯方向,且还可方便地通过遥控器或智能手机对其进行调光或调色等控制,控制方便且智能性良好。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现方式,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的前提下,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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