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电筒的灯头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89084发布日期:2018-09-21 20:16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电筒领域,特别是一种手电筒的灯头结构。



背景技术:

手电筒作为一种照明工具,因其轻便、实用的特点,目前广为实用,手电筒主要包括灯身、灯头及灯尾,灯身内装设电池,并由灯尾触通电池的电极,以供灯头上的发光体用电,现有的手电筒发光体均已改用LED灯泡作为发光体,LED灯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它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具有效率高、寿命长的特点。现有照明的手电筒内置有集电路控制和LED照明于一体的LED灯板,LED灯板置于靠近反光罩的底部,并连接手电筒内的电池由电池供电,由于手电筒结构相对较小,安装这些器件的同时需要对小的内部安装元件另行钻孔而增大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内部安装简单紧凑,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手电筒灯头结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手电筒的灯头结构,包括反光杯和用于反光杯安装固定的筒身,所述反光杯内置于所述筒身中,所述反光杯上方设置有端盖,所述端盖旋拧安装于所述筒身上端,以对反光杯限位;所述反光杯底部安装有LED灯座和安装座,所述LED灯座嵌装于所述安装座的上端部,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长槽以作为接线通道;上述的灯头结构简单,安装紧凑,其中安装座结构避免钻孔生产容易,可降低生产成本。

进一步,所述安装座设置为铝合金铸件,所述长槽一体铸造成型,所述安装座散热性能好,利于手电筒内部散热。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筒身下部通过螺纹连接有电池筒,所述筒身与所述电池筒连接处设置有胶圈以防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池筒上方设置有承接台以承接安装所述安装座,所述安装座与所述电池筒过盈配合。

进一步,所述安装座下方设置有中空的型腔,且所述型腔下端部设置有台阶面,所述台阶面上安装有电路连接板,所述电路连接板与下方的电池连接通电,所述安装座下方型腔的设置降低整个安装灯头的重量。

优选地,所述反光杯的杯体上方边缘弯折外扩形成限位端面,所述筒身内侧对应地设置有第二台阶面,所述第二台阶面设置于所述限位端面下方并与其抵接以进一步限位。

进一步,所述端盖与所述杯体间安装有玻璃罩,且所述玻璃罩下方设置有垫圈。

进一步,所述端盖上部设置有翻边,端盖安装后,所述翻边抵接所述筒身上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手电筒的灯头结构,包括反光杯和用于反光杯安装固定的筒身,所述反光杯内置于所述筒身中,所述反光杯上方设置有端盖,所述端盖旋拧安装于所述筒身上端,以对反光杯限位;所述反光杯底部安装有LED灯座和安装座,所述LED灯座嵌装于所述安装座的上端部,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长槽以作为接线通道,上述的灯头结构简单,安装紧凑,其中安装座结构避免钻孔生产容易,可降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安装结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手电筒的灯头结构,包括反光杯1和用于反光杯1安装固定的筒身2,所述反光杯1内置于所述筒身2中,所述反光杯1上方设置有端盖3,所述端盖3旋拧安装于所述筒身2上端,以对反光杯1限位;所述反光杯1底部安装有LED灯座4和安装座5,所述LED灯座4为六边形板状结构,且所述LED灯座4嵌装于所述安装座5的上端部,所述安装座5上设置有长槽以作为接线通道,所述安装座5设置为铝合金铸件,所述长槽一体铸造成型,上述的灯头结构简单,安装紧凑,其中安装座5结构避免钻孔生产容易,可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所述安装座5散热性能好,利于手电筒内部散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筒身2下部通过螺纹连接有电池筒6,所述筒身2与所述电池筒6连接处设置有胶圈以防水,进一步,所述电池筒6上方设置有承接台62以承接安装所述安装座5,所述安装座5与所述电池筒6过盈配合使连接更紧固;所述安装座5下方设置有中空的型腔,且所述型腔下端部设置有台阶面,所述台阶面上安装有电路连接板,所述电路连接板与下方的电池连接通电,所述安装座5下方型腔的设置降低整个安装灯头的重量。

另外,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反光杯1的杯体上方边缘弯折外扩形成限位端面,所述筒身2内侧对应地设置有第二台阶面,所述第二台阶面设置于所述限位端面下方并与其抵接以进一步限位;而端盖3与所述杯体间安装有玻璃罩,且所述玻璃罩下方设置有垫圈;同时,所述端盖3上部设置有翻边,端盖3安装时,所述翻边抵接所述筒身2上端,同时端盖3压紧玻璃罩使反光杯1安装紧固。

以上具体结构和尺寸数据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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