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灯具,具有一凹入部;
一安装杆,部分设置于该灯具的该凹入部中;
一轴承,设置于该灯具和该安装杆之间,该轴承配置成允许该灯具以能相对于该安装杆转动的方式固定在该安装杆上;以及
一可遥控开关,穿设于该安装杆位于该灯具的该凹入部中的部分,该可遥控开关配置成在第一状态时抵住该灯具使得该灯具相对于该安装杆保持静止,并在第二状态时自该灯具分离以允许该灯具相对于该安装杆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一灯杆;以及
至少一个固定元件,配置成用于将该安装杆固定至该灯杆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元件自该安装杆向外的方向与向下方向夹一非零度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灯具本身具有使该灯具能在相对于该安装杆转动时最终停止在位于一预定角度的重量分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一荷重元件,设置于该灯具上,该荷重元件配置成在朝下时使该灯具位于一预定角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灯具具有一灯面,且该荷重元件自该灯具向外的方向与自该灯面向外的法向向量夹一非零度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状态为该可遥控开关的开启状态,该第二状态为该可遥控开关的关闭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可遥控开关为电磁阀开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可遥控开关包括:
一本体;以及
二个可伸缩部分,设于该本体的相对二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