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吸顶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12753发布日期:2018-07-24 22:50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吸顶灯相关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吸顶灯。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吸顶灯包括底板,设置在底板上的印刷版,印刷版设置在底板上,印刷版中间位置设置有控制器,用于控制印刷版上的LED灯珠的颜色变化。这种设置有成本高、效率低、耗时长的缺陷,而且这种设置使得灯具不能同时进行两种颜色灯光的展示,功能片面。因此,发明一种吸顶灯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吸顶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吸顶灯,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内侧边缘设置有第一卡扣,所述底座的中部设置有第一印刷电路板,所述第一印刷电路板上设置有卡槽,所述卡槽内设置有第二卡扣,所述第二卡扣固定安装在底座上,所述第一印刷电路板的中部设置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的中部设置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通过螺纹连接锁紧螺丝的一端,所述锁紧螺丝的另一端通过螺纹与连接块的一端连接,所述连接块的另一端固定安装在第二印刷电路板的一侧中部,所述第二印刷电路板的一侧与控制器贴合连接,所述第一印刷电路板和第二印刷电路板上均设有灯珠。

优选的,所述第一印刷电路板和第二印刷电路板上的灯珠均设置有多个,多个第一印刷电路板和第二印刷电路板均匀分布在第一印刷电路板和第二印刷电路板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印刷电路板上的卡槽设置有四个,多个卡槽呈十字形分布。

优选的,所述第一印刷电路板和第二印刷电路板通过两个插头连接,两个插头之间通过电线,所述第二印刷电路板通过插头与控制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印刷电路板的中部设置有控制器,在控制器的外侧设置有第二印刷电路板,两个印刷电路板可以分布控制灯珠组成不同的颜色,增加了灯具的观赏性;同时将第二印刷电路板设置为可拆卸结构,同时将两个印刷电路板与控制器的连接部分设置成插孔式连接,使得第二印刷电路板便于更换维修,有效的提高了灯具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剖面示意图。

图中:底座1、第一卡扣2、第一印刷电路板3、卡槽4、第二卡扣5、控制器6、固定块7、锁紧螺丝8、连接块9、第二印刷电路板10、灯珠11、插头12、电线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吸顶灯,包括底座1,底座1的内侧边缘设置有第一卡扣2,底座1的中部设置有第一印刷电路板3,第一印刷电路板3上设置有卡槽4,卡槽4内设置有第二卡扣5,第二卡扣5固定安装在底座1上,第一印刷电路板3的中部设置有控制器6,控制器6的中部设置有固定块7,固定块7通过螺纹连接锁紧螺丝8的一端,锁紧螺丝8的另一端通过螺纹与连接块9的一端连接,连接块9的另一端固定安装在第二印刷电路板10的一侧中部,第二印刷电路板10的一侧与控制器6贴合连接,第一印刷电路板3和第二印刷电路板10上均设有灯珠11。

第一印刷电路板3和第二印刷电路板10上的灯珠11均设置有多个,多个第一印刷电路板3和第二印刷电路板10均匀分布在第一印刷电路板3和第二印刷电路板10上;第一印刷电路板3上的卡槽4设置有四个,多个卡槽4呈十字形分布;第一印刷电路板3和第二印刷电路板10通过两个插头12连接,两个插头12之间通过电线13,第二印刷电路板10通过插头12与控制器6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印刷电路板3的中部设置有控制器6,在控制器6的外侧设置有第二印刷电路板10,两个印刷电路板可以分布控制灯珠11组成不同的颜色,增加了灯具的观赏性;同时将第二印刷电路板10设置为可拆卸结构,同时将两个印刷电路板与控制器6的连接部分设置成插孔式连接,使得第二印刷电路板便于更换维修,有效的提高了灯具的工作效率。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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