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不采用螺丝组装的LED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02994发布日期:2018-08-04 16:12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灯具,具体是一种不采用螺丝组装的LED灯。



背景技术:

灯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变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护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灯具可以为人们进行照明,近年来LED灯由于省电、安全、亮度高、寿命长等优势被广范得到应用,各种户外灯具。户外的LED草坪灯,一般里面有一个发光LED灯,外部再加上灯罩保护,外部灯罩上面一般使用有3种透镜(凸透镜、凹透镜、平面透镜),为了保证照明的效果及尺寸的安装,外部灯罩透镜需跟里面发光LED灯透镜形状保持一致,按照常用的安装结构,如果透镜发生改变,只有重新定制发光LED灯上面的配件灯杯,以达到符合标准的尺寸要求,这种方法制造成本高,备货速度慢,LED灯配件适用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采用螺丝组装的LED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不采用螺丝组装的LED灯,包括接头含脚针、接头、电源、灯杯、超导铝基板、灯珠、透镜和压环,所述接头上设置有中间孔、左边孔和右边孔,电源下端设置有两根电源线并且下端的两根电源线穿过中间孔,接头含脚针分别插入左边孔和右边孔中,电源的上端也设置有两根电源线,灯杯上设置有托槽,超导铝基板采用过盈配合安装在托槽中并且超导铝基板与灯杯紧密接合,电源安装在塑胶接头内且塑胶接头通过卡扣方式和灯杯紧密接合,接头含脚针延伸出灯杯之外,电源上端的两根电源线穿过超导铝基板并且焊接在超导铝基板上,电源表面涂覆有导热灌封胶,灯珠固定在超导铝基板上,透镜安装在灯杯内并且采用压环固定,透镜覆盖在灯珠的上方,灯杯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接头采用塑胶材料制作,灯杯和压环均采用铝材料制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接头的左端和右端均设置有固定扣,接头和接头含脚针之间以及接头与灯杯之间均采用固定扣相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产品设计合理,结构和制作工艺简单,无需采用螺丝组装,组装方便,透镜的通用性好,超导铝基板接触更精密,整灯高度尺寸更小,节省了成本,散热效果好,使用适配性更广,更加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不采用螺丝组装的LED灯的爆炸图。

图2为不采用螺丝组装的LED灯的整体图。

图3为不采用螺丝组装的内部结构图。

其中:1-接头含脚针,2-接头,3-电源,4-灯杯,5-超导铝基板,6-灯珠,7-透镜,8-压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3,一种不采用螺丝组装的LED灯,包括接头含脚针1、接头2、电源3、灯杯4、超导铝基板5、灯珠6、透镜7和压环8,所述接头2上设置有中间孔、左边孔和右边孔,电源3下端设置有两根电源线并且下端的两根电源线穿过中间孔,接头含脚针1分别插入左边孔和右边孔中,电源3的上端也设置有两根电源线,灯杯4上设置有托槽,超导铝基板5采用过盈配合安装在托槽中并且超导铝基板5与灯杯4紧密接合,保证最优导热和散热效果,电源3安装在塑胶接头内,保证和金属部分充分电器隔离,且塑胶接头通过卡扣方式和灯杯4紧密接合,接头含脚针1延伸出灯杯4之外,电源3上端的两根电源线穿过超导铝基板5并且焊接在超导铝基板5上,电源3表面涂覆有导热灌封胶,具有防水效果并且防止短路,灯,6固定在超导铝基板5上,透镜7安装在灯杯4内并且采用压环8固定,透镜7覆盖在灯珠6的上方,灯杯4采用金属材料制作。接头2采用塑胶材料制作,灯杯4和压环8均采用铝材料制作。接头2的左端和右端均设置有固定扣,接头2和接头含脚针1之间以及接头2与灯杯4之间均采用固定扣相固定,此时固定扣与灯杯4形成一个倒扣结构,连接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超导铝基板5与灯杯4之间采用过盈配合,使得超导铝基板5和灯杯4之间可以进行紧密接触,灯具工作时超导铝基板5产生的热量,直接传送给灯杯4,由灯杯4直接传出外面,散热性好。本产品中透镜7无论是凹面、凸面还是平面的均可以在灯杯4中通用,不用重新定制。本申请中金属件均采用铝材质,而且铝材质配件是用过盈配合进行组装,不需要用到螺丝,产品整体散热快。接头2等都是采用倒扣固定结构,不需要用到螺丝。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申请中灯珠6、电源3、接头2和压环8为现有技术的应用,铝材质灯杯4、倒扣结构、透镜7和过盈配合为本申请的创新点,其有效解决了透镜不通用和采用螺丝固定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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