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LED灯上的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4615发布日期:2019-01-15 22:41阅读:4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LED灯上的散热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LED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LED灯上的散热器。



背景技术:

LED灯上通常会安装散热器,散热器上通常凸起形成散热鳍片,但是其散热鳍片的高度通常是一致的,但是LED灯各处的温度却各不相同,这导致散热鳍片的散热效率不高,此外,也造成了原料的浪费,增加了LED灯的制作成本。

名词解释:

贝塞尔曲线(Bézier curve),又称贝兹曲线或贝济埃曲线,是应用于二维图形应用程序的数学曲线,一般的矢量图形软件通过它来精确画出曲线,贝兹曲线由线段与节点组成,节点是可拖动的支点,线段像可伸缩的皮筋。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LED灯上的散热器,本实用新型为造型美观的龟背形,将灯体散热鳍片设置成自由曲线形状,散热鳍片高度与热源中心成一定比例,使的自然对流系数最大化,为了缩短热传导距离时间使LED灯组排练与散热鳍片导热筋一一对应,相比传统散热鳍片更有效利用了材料,空气对流,优化了外观,体重可以减少百分之30,体积建议缩小百分之15成本相对减少百分之25,可以使用在多种LED灯具上,无局限性,应用范围广。

为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优点如下:

一种应用于LED灯上的散热器,包括散热器本体,散热器本体上凸起成形有若干内散热鳍片,所述内散热鳍片沿LDE灯的灯珠(3)排列方向设置,且所述内散热鳍片各处的高度由LDE灯的热源中心向外周逐渐降低。

进一步的改进,每排灯珠为十四个,相邻灯珠之间的距离为a,则对应最内侧的八个灯珠的内散热鳍片的高度为(13/5)a,然后向外侧延伸方向的内散热鳍片对应两侧三个灯珠的高度由内向外依次为:(12.8/5)a、(11.9/5)a、(9.5/5)a;距离最外侧灯珠2a的边侧处内散热鳍片的高度为(7.4/5)a。

进一步的改进,相邻内散热鳍片之间对应灯珠连接有散热筋。

进一步的改进,所述散热筋的长度方向与灯珠的长度方向一致;内散热鳍片的长度方向与灯珠的长度方向垂直设置。

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内散热鳍片处于灯珠的正上方。

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内散热鳍片的最外侧安装有外散热鳍片,相邻外散热鳍片之间的距离及外散热鳍片与内散热鳍片之间的距离为相邻内散热鳍片之间距离的两倍。

本实用新型优点如下:

1.本实用新型中,散热器采用自由曲线式散热鳍片,其中曲线采用Bezier曲线参数方程求得最高点与最低点距离10MM,鳍片高度与热源温度成正比的方式设计散热,外观成龟背形,最大化的使得各散热片周围空气温度一致,在有效的体积重量内,最大化利用自然对流,辐射使得产品散热成本更低;

2.LED灯珠排列与散热器之间的关系,散热鳍片恰好排在LED光源正上方,缩短LED发热源热量与散热片之间的距离,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的降低热源的热量。

3.在散热器上增加与散热鳍片方向不一样的小筋,且与LED灯珠位置一致起到快速导热分热作用,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LED灯珠与散热器接触面的厚度,降低成本。

4.本实用新型为造型美观的龟背形,将灯体散热鳍片设置成自由曲线形状,散热鳍片高度与热源中心成一定比例,使的自然对流系数最大化,为了缩短热传导距离时间使LED灯组排练与散热鳍片导热筋一一对应,相比传统散热鳍片更有效利用了材料,空气对流,优化了外观,体重可以减少百分之30,体积建议缩小百分之15成本相对减少百分之25,可以使用在多种LED灯具上,无局限性,应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图1为灯珠与散热器的组装图;

图2为散热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内散热鳍片的形状曲线,其中a表示内散热鳍片的高度曲线,b表示灯珠的位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且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具体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的一种应用于LED灯上的散热器,包括散热器本体1,散热器本体上1凸起成形有若干内散热鳍片2;所述内散热鳍片2沿LDE灯的灯珠3排列方向设置。其中,如图3所示,每排灯珠为十四个,相邻灯珠之间的距离为a,则对应最内侧的八个灯珠的内散热鳍片的高度为(13/5)a,然后向外侧延伸方向的内散热鳍片对应两侧三个灯珠的高度由内向外依次为:(12.8/5)a、(11.9/5)a、(9.5/5)a;距离最外侧灯珠2a的边侧处内散热鳍片的高度为(7.4/5)a。

相邻内散热鳍片2之间对应灯珠3连接有散热筋4。所述散热筋4的长度方向与灯珠3的长度方向一致;内散热鳍片2的长度方向与灯珠3的长度方向垂直设置。内散热鳍片2处于灯珠3的正上方。内散热鳍片2的最外侧安装有外散热鳍片5,相邻外散热鳍片5之间的距离及外散热鳍片5与内散热鳍片2之间的距离为相邻内散热鳍片2之间距离的两倍。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导向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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