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尾灯装饰条。
背景技术:
汽车尾灯既是一种法规强制的车辆安全信号装置,又是一种车辆尾部造型的重要组成元素。尾灯装饰条本身作为新增零件需要一定的布置空间、行李箱运动件与汽车尾灯接口等设计需要占用汽车尾灯的高度空间,为了满足汽车尾灯配光的法规要求,汽车尾灯和尾灯装饰条需要固定牢固,不移位。而现有的汽车尾灯和尾灯装饰条存在固定不牢容易移位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的汽车尾灯和尾灯装饰条固定不牢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尾灯装饰条。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尾灯装饰条,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上表面上铺设有后灯装饰条,且所述支架与所述后灯装饰条通过第一胶带层固定相连;所述支架的下表面上铺设有用于与汽车尾灯固定相连的第二胶带层;
所述支架与所述后灯装饰条之间沿着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的长度方向间隔设有若干个卡扣装置,且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通过所述卡扣装置进一步固定连接;
所述卡扣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架上表面上的卡部和设置在后灯装饰条下表面上的扣部;
所述卡部包括间设置的一对卡部本体,所述卡部本体的底端固定在所述支架的上表面上,所述卡部本体的顶端竖直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一胶带层,且所述卡部本体的顶端上设有向所述支架方向弯折的第一钩部,且一对卡部本体的第一钩部的弯折方向相反;
所述扣部包括设置在所述后灯装饰条下表面上的凹槽,且所述凹槽两侧的侧壁上分别设有与所述卡部的两个第一钩部相扣合的卡孔;所述卡部本体的顶端延伸至所述凹槽内,且所述第一钩部延伸至所述卡孔内并钩住所述卡孔。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均呈长条状。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胶带层和所述第二胶带层上均沿长度方向设有断裂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所述卡扣装置可以进一步加强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之间的连接强度,以防止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之间相对移动,从而使后灯装饰条发生移位。
(2)所述第一钩部延伸至所述卡孔内并钩住所述卡孔使得卡部与扣部相扣合,从而使得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固定连接。且一个所述卡扣装置的两个第一钩部的弯折方向相反,可以避免后灯装饰条因单向受力而导致的浮翘,使得后灯装饰条与所述支架之间均衡受力,以防止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之间相对移动。
(3)所述第一胶带层和所述第二胶带层上均沿长度方向设有断裂口,即所述第一胶带层和所述第二胶带层分段设置,可以起到减震作用,且能减少装配间隙和面差,从而所述第一胶带层可防止所述支架和所述后灯装饰条之间相对移动,所述第二胶带层可防止所述支架和汽车尾灯之间相对移动。
附图说明
图1是一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爆炸图;
图2是图1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3是一实施例中卡扣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如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如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如出现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附图,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尾灯装饰条,包括支架20,所述支架20的上表面上铺设有后灯装饰条40,且所述支架20与所述后灯装饰条40通过第一胶带层30固定相连;所述支架20的下表面上铺设有用于与汽车尾灯固定相连的第二胶带层10;
具体的,所述第一胶带层30和所述第二胶带层10均可采用3M双面胶。
所述支架20与所述后灯装饰条40之间沿着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的长度方向间隔设有若干个卡扣装置,且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通过所述卡扣装置进一步固定连接;
具体的,所述卡扣装置可以进一步加强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之间的连接强度,以防止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之间相对移动,从而使后灯装饰条40发生移位。
所述卡扣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架20上表面上的卡部21和设置在后灯装饰条40下表面上的扣部41;
所述卡部21包括间设置的一对卡部本体211,所述卡部本体211的底端固定在所述支架20的上表面上,所述卡部本体211的顶端竖直向上延伸并贯穿所述第一胶带层30,且所述卡部本体211的顶端上设有向所述支架20方向弯折的第一钩部212,且一对卡部本体的第一钩部212的弯折方向相反;
所述扣部41包括设置在所述后灯装饰条40下表面上的凹槽,且所述凹槽两侧的侧壁上分别设有与所述卡部21的两个第一钩部212相扣合的卡孔;所述卡部本体211的顶端延伸至所述凹槽内,且所述第一钩部212延伸至所述卡孔内并钩住所述卡孔。
具体的,所述第一钩部212延伸至所述卡孔内并钩住所述卡孔使得卡部21与扣部41相扣合,从而使得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固定连接。且一个所述卡扣装置的两个第一钩部212的弯折方向相反(一个向左弯折,一个向右弯折),可以避免后灯装饰条40因单向受力而导致的浮翘,使得后灯装饰条40与所述支架20之间均衡受力,以防止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之间相对移动。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均呈长条状。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胶带层30和所述第二胶带层10上均沿长度方向设有断裂口。
具体的,所述第一胶带层30和所述第二胶带层10上均沿长度方向设有断裂口,即所述第一胶带层30和所述第二胶带层10分段设置,可以起到减震作用,且能减少装配间隙和面差,从而所述第一胶带层30可防止所述支架20和所述后灯装饰条40之间相对移动,所述第二胶带层10可防止所述支架20和汽车尾灯之间相对移动。
本说明书实施例所述的内容仅仅是对实用新型构思的实现形式的列举,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不应当被视为仅限于实施例所陈述的具体形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也及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构思所能够想到的等同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