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眩光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55652发布日期:2019-04-30 18:35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防眩光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透镜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防眩光学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对光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除了智能化带来的便利,本身光参数要求也越来越具体化,不同场景不同的照度、显色性和眩光指数要求,为了得到舒适、高质量的视觉环境,利用灯具抑制眩光是有必要的。“眩光”是一种不良的照明现象,当光源的亮度极高或是背景与视野中心的亮度差较大时,就会产生“眩光”。“眩光”现象不仅影响观看,而且对视力健康都有影响。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灯具不具备防眩结构,特别是应用菲涅尔透镜和反光杯组合的光学系统灯具,其眩光指数特别高,本发明基于以上光学系统,提出了一种新的防眩光学系统,在模具小改的情况下,替换以前的光学系统增加灯具防眩功能。如图1所示,目前的主流的菲涅尔透镜和反光杯组合光学系统,主要光学面包括反光杯反射面1’、菲涅尔透镜反射齿2’、菲涅尔透镜透射面3’和菲涅尔透镜出射面4’。其光学原理是: LED光源发出光线分为两部分光线,一部分直射光线直接照射在菲涅尔透镜反射齿和菲涅尔透射面反射和透射,即没有经过反光杯反射;另一部分光打在打在反光杯反射面上反射至菲涅尔透镜反射齿和菲涅尔透射面,所述全反射面为由小四方鳞片组成的鳞面,鳞面为经过曲面网格化处理制成,且对鳞面做真空电镀或者氧化处理为镜面,所述菲涅尔反射齿和菲涅尔透镜透射面为光面;两部分光线再经过菲涅尔透镜透射面出射至目标面,其防眩性能较为有限,同时也会影响灯具的光品质,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防眩光学系统。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防眩光学系统,包括反光杯和菲涅尔透镜,在所述反光杯的内壁底部设置有遮光卡槽,在所述菲涅尔透镜的边沿顶部固定有遮光卡凸,所述菲涅尔透镜处于所述反光杯的内壁底部且所述遮光卡凸卡扣在所述遮光卡槽内固定,在所述菲涅尔透镜内设置有菲涅尔透镜反射齿,在所述菲涅尔透镜内设置有菲涅尔透镜透射面,所述菲涅尔透镜透射面处于所述菲涅尔透镜反射齿与菲涅尔透镜的顶端镜面之间,所述反光杯的内表面为由四方鳞片组成的鳞面全反射面,所述菲涅尔透镜的顶端镜面与菲涅尔透镜反射齿均为光滑面。

所述菲涅尔透镜透射面为珠面。

在所述鳞面全反射面的四方鳞片表面有真空电镀层镜面或氧化镜面。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将菲涅尔透镜设置在反光杯的内壁底部,从而改变了菲涅尔透镜的焦点,从而会使光线部分经过反光杯的鳞面全反射面上,可以降低灯具的眩光指数,有利于提高灯具的光品质,使用稳定可靠,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现有技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2,一种防眩光学系统,包括反光杯1和菲涅尔透镜2,在所述反光杯的内壁底部设置有遮光卡槽3,在所述菲涅尔透镜的边沿顶部固定有遮光卡凸4,所述菲涅尔透镜处于所述反光杯的内壁底部且所述遮光卡凸卡扣在所述遮光卡槽内固定,在所述菲涅尔透镜内设置有菲涅尔透镜反射齿5,在所述菲涅尔透镜内设置有菲涅尔透镜透射面6,所述菲涅尔透镜透射面处于所述菲涅尔透镜反射齿与菲涅尔透镜的顶端镜面7之间,所述反光杯的内表面为由四方鳞片组成的鳞面全反射面8,所述菲涅尔透镜的顶端镜面与菲涅尔透镜反射齿均为光滑面。

所述菲涅尔透镜透射面为珠面。

在所述鳞面全反射面的四方鳞片表面有真空电镀层镜面或氧化镜面。

LED光源发出光线分为两部分光线,一部分直射光线直接照射在菲涅尔透镜反射齿和菲涅尔透射面反射和透射,即没有经过反光杯反射部分结构,所述菲涅尔反射齿和菲涅尔透镜透射面为光面;

另一部分光打在打在反光杯反射面上反射至菲涅尔透镜反射齿和菲涅尔透射面,所述全反射面为由小四方鳞片组成的鳞面,鳞面为经过曲面网格化处理制成,且对鳞面做真空电镀或者氧化处理为镜面。

两部分光线再经过菲涅尔透镜透射面出射,大部分直接照射至目标面,少部分杂光经过反光杯防眩结构部分反射至目标面,即杂光被反射截止掉,进而降低眩光指数,所述菲涅尔透镜透射面为珠面,起到目标光斑光色均匀的目的,所述反光杯防眩结构部分反射面为真空电镀或者氧化镜面。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将菲涅尔透镜设置在反光杯的内壁底部,从而改变了菲涅尔透镜的焦点,从而会使光线部分经过反光杯的鳞面全反射面上,可以降低灯具的眩光指数,有利于提高灯具的光品质,使用稳定可靠,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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