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安刑事用现场勘查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9990发布日期:2019-05-21 21:1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公安刑事用现场勘查灯,包括勘查灯主体(1),所述勘查灯主体(1)的端部固定连接有主底座(2),所述主底座(2)上安装有插杆(4),所述插杆(4)上固定连接有把手(5),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底座(2)内开设有长空腔(6),所述主底座(2)的上端开设有限位插孔(7),所述主底座(2)的右端开设有长插孔(8),所述长空腔(6)的上侧与限位插孔(7)连通,所述长空腔(6)的右侧与长插孔(8)连通,所述长空腔(6)内放置有限位块(9),所述限位块(9)的长度大于限位插孔(7)的宽度,所述限位块(9)的上端与插杆(4)固定连接,所述插杆(4)的下端贯穿限位插孔(7)并延伸至长空腔(6)内,所述插杆(4)上开设有多个插孔(11),所述长空腔(6)内部的左端开设有限位凹槽(12)和螺母凹槽(16),所述限位凹槽(12)位于螺母凹槽(16)的上侧,所述限位凹槽(12)的内端刻有内螺纹,所述限位凹槽(12)与限位杆(13)螺纹连接,所述螺母凹槽(16)的内端固定连接有螺母(10),所述长插孔(8)内插设有限位杆(13),所述限位杆(13)的左端贯穿一个插孔(11)并延伸至限位凹槽(12)内,所述限位杆(13)的右端延伸至主底座(2)的右侧并固定连接有转动盘(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安刑事用现场勘查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底座(2)包括第一底座(21)和第二底座(22),所述第一底座(21)和第二底座(22)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公安刑事用现场勘查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座(21)和第二底座(22)通过多个固定螺钉(3) 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安刑事用现场勘查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盘(14)的外端固定连接有保护套(15),所述保护套(15)的表面刻有防滑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安刑事用现场勘查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长空腔(6)的宽度大于限位插孔(7)的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公安刑事用现场勘查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5)包括直杆部和曲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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