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台灯底座、开有安装孔的配重块和用于连接台灯底座与配重块的固定螺钉,台灯底座上设置有支撑柱,支撑柱上设置有固定件,固定件侧壁上设有三条以上的侧筋,侧筋围成的形状为圆台形,安装孔的直径介于侧筋围成的圆台形上底直径与下底直径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撑柱与固定件为一体成型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撑柱与固定件均为聚碳酸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支撑柱与固定件之间为可拆卸连接,支撑柱与固定件之间为过渡配合或者过盈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固定件为聚碳酸酯,支撑柱为钢铁或铜。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侧筋围成的圆台形上底直径与安装孔的直径之比为0.8~0.95:1,侧筋围成的圆台形下底直径与安装孔直径之间的比为1.05~1.1:1。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侧筋为均匀等厚度型。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固定件上的侧筋以固定件的中心轴线为中心均匀分布。
9.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台灯配重块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侧筋为三角形或直角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