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灯管支座连接件,具体是一种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
背景技术:
灯,照明用品,泛指可以照亮的用具。人类远古时代用火把照明,后来有了蜡烛和油灯。在古时“烛”是一种由易燃材料制成的火把,用于执持的已被点燃的火把,称之为烛;放在地上的用来点燃的成堆细草和树枝叫做燎,燎置于门外的称大烛,门内的则称庭燎。
LED灯管也俗称光管、日光灯管,其光源采用LED作为发光体。
针对LED灯,传统的底座与支架固定连接的方式,使LED台灯更不方便拆卸,且安装、换装不便,也不便于携带;光照明方向不和调节。
因此,提供一种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包括LED灯管支架和底座,所述LED灯管支架通过底座插座和所述底座转动连接,底座插座上开设有环形凹槽,环形凹槽的圆中心位置处开设有插槽,LED灯管支架上配合插槽设有插头,插头穿插在插槽内部。
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头外侧的LED灯管支架上固定有环形凸沿,环形凸沿的外直径小于环形凹槽的外直径,环形凸沿的内直径大于环形凹槽的内直径。
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槽为母插头,插头为公插头。
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插座设置在底座的中心位置处,底座侧壁上设有电源线连接插座,底座上表面上安装有电源开关。
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插座上端面积设置大于下端面积。
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呈圆柱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改变传统的底座与支架固定连接的方式,使LED台灯更方便拆卸,且安装、换装方便快捷,也便于携带;并可调节灯光照明方向,扩大了照明角度;
2、本实用新型解决用电安全和达到电极触点接触良好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拆卸后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底座插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底座插座处的剖视图。
图5为图2中插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LED灯管支架;2-电源开关;3-底座;4-电源线连接插座;5-底座插座;6-插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包括LED灯管支架1和底座3,所述LED灯管支架1通过底座插座5和所述底座3转动连接。
如图2~5所示,进一步的,优选,为了改变传统的底座与支架固定连接的方式,使LED台灯更方便拆卸,且安装、换装方便快捷,也便于携带;并可调节灯光照明方向,扩大了照明角度,所述底座插座5上开设有环形凹槽,环形凹槽的圆中心位置处开设有插槽,LED灯管支架1上配合插槽设有插头6,插头6穿插在插槽内部。
进一步的,优选,所述插头6外侧的LED灯管支架1上固定有环形凸沿,环形凸沿的外直径小于环形凹槽的外直径,环形凸沿的内直径大于环形凹槽的内直径。
进一步的,优选,为了解决用电安全和达到电极触点接触良好的效果,所述插槽为母插头,插头6为公插头。
实施例2
一种可旋转的LED灯管支座连接件,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是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的限定。
优选的,所述底座插座5设置在底座3的中心位置处,底座插座5上端面积设置大于下端面积,底座3呈圆柱形,底座3侧壁上设有电源线连接插座4,底座3上表面上安装有电源开关2。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