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隔爆浇封兼增安复合型投光防爆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18686发布日期:2019-10-19 03:24阅读:531来源:国知局
一种隔爆浇封兼增安复合型投光防爆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特别涉及一种隔爆浇封兼增安复合型投光防爆灯具。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LED灯标准的各一,尤其一种隔爆浇封兼增安复合型投光防爆灯具,即便符合标准的灯具其玻璃抗冲击性能弱、冷热剧变承受能力差、不耐高温、灯具表面易积粉尘、抗腐蚀性能低、抗震动性能弱、受磁场干扰严重、生产成本较高,在恶劣环境中灯具寿命低等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隔爆浇封兼增安复合型投光防爆灯具,以金属外壳与平面透明件用一种胶粘工艺,构成防爆LED光源腔,光源腔通过一种金属连接件连接电器盖,构成一种防爆增安腔,以浇封防爆型式LED控制器通过金属连接件固定于防爆增安腔内,构成隔爆浇封兼增安形式的一个整体结构,可在高温、高粉尘、高震动(区域性)、腐蚀性气体(区域性)、高磁场(区域性)较稳定使用,适用于1区爆炸性场所作投光照明使用。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隔爆浇封兼增安复合型投光防爆灯具,包括电器盖、光源壳以及光源盖,所述电器盖安装于光源壳的一侧并通过连接件连接,所述光源盖安装于光源壳的另一侧并通过连接件连接固定,电器盖与光源腔之间形成一个接线腔,电源以及LED控制装置均固定安装于电器盖内部的电气腔中,LED控制装置通过连接件固定于电器盖上,LED光源模组贴合于光源壳,光源壳、LED光源模组、平面透明件,光源盖,封胶垫以及金属连接件组成一个隔爆光源腔,电源组件及隔爆光源腔组合构成一个隔爆增安腔。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电源组件由电源壳、浇封电源、压紧装置、接线装置以及金属连接件构成一个整体。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平面透明件采用胶粘型式固定于光源壳,光源盖通过金属连接件连接固定于光源壳并压紧透明件,光源壳中间过线孔用封胶垫然后以胶粘工艺封堵。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隔爆光源腔与电源组件通过密封装置用连接螺钉固定连接,组合构成隔爆增安腔。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输入电源线由压紧装置引入连接接线装置再接入LED控制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解决特殊照明场所高温、高粉尘、高震动(区域性)、腐蚀性气体(区域性)、高磁场(区域性)的照明需求,提高灯具使用安全性及降低维护成本。做到隔爆浇封兼增安复合型防爆在保证其光效及安全的前提,灯具使用寿命更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包括电器盖6、光源壳3以及光源盖1,电器盖6安装于光源壳3的一侧并通过连接件连接,光源盖1安装于光源壳3的另一侧并通过连接件连接固定,电器盖6与光源腔之间形成一个接线腔21,电源22以及LED控制装置7均固定安装于电器盖6内部的电气腔中,LED控制装置7通过连接件固定于电器盖6上,LED光源模组5贴合于光源壳3,光源壳3、LED光源模组5、平面透明件4,光源盖1,封胶垫12以及金属连接件组成一个隔爆光源腔,电源组件及隔爆光源腔组合构成一个隔爆增安腔。

本实施例中,电源组件由电源壳、浇封电源、压紧装置9、接线装置10以及金属连接件构成一个整体,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连接件或者金属连接件均为连接螺栓或者螺丝或者螺钉。

平面透明件4采用胶粘型式固定于光源壳,光源盖通过金属连接件连接固定于光源壳并压紧透明件,光源壳3中间过线孔用封胶垫12然后以胶粘工艺封堵。

隔爆光源腔与电源组件通过密封装置11用连接螺钉固定连接,组合构成隔爆增安腔,输入电源线由压紧装置9引入连接接线装置10再接入LED控制装置7。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适用易燃易爆的中小型厂房、焦化厂室、炼铁厂室、原料厂室、炼钢厂室、中型车间室、电气室夹层室、质检平台室、检查台等等场所及其它照明装饰的地方安全使用。其独特的材料组合,结构的创新,与同类型灯具相比较成本具有绝对的优势!其稳定的耐高温,抗腐蚀,抗震动,抗磁场干扰,抗冲击能力强、可承受冷热剧变能力强,表面不易积粉,给安全再增加一道保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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