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299866发布日期:2020-06-30 20:02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路灯,具体为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



背景技术:

路灯有一定的照射范围,由于路况不同,以及路灯在灯具安装杆上面的安装高度的差异,为充分利用路灯的发光范围,需要将路灯调节到合适的照射角度,故现有的路灯一般都有调节角度的装置。

现有专利(公告号:cn201621190737.5)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包括路灯本体和与路灯本体相连接的路灯接头,所述路灯本体设有两个支点通孔和至少一个角度调节部,所述角度调节部包括至少两个角度调节孔,所有的角度调节孔均位于以支点通孔为原点的圆形轨迹上,所述两个支点通孔对称设置,所述两个支点通孔之间设有转轴,所述路灯接头固定于所述转轴。

在实现本实用新型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没有得到解决:1.现有的路灯照射角度比较单一,只能沿竖直方向上转动角度,路灯采用的调节角度装置较为繁琐,不易操作,给实际应用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包括第一灯杆;

所述第一灯杆为中空结构,所述第一灯杆的上侧设有第二灯杆且第二灯杆置于第一灯杆内,所述第一灯杆的内腔固定安装有限位圈,所述第二灯杆的下端固定安装有限位盘,所述限位盘置于限位圈内且与限位圈活动连接,所述第一灯杆的内腔固定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上端固定安装有转动电机,所述转动电机的电机轴与第二灯杆的下端固定连接;

所述第二灯杆的上端固定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上活动连接有遮板,所述遮板的下端设有照明灯,所述遮板的下端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连接块,两个所述连接块的下端均开设有凹槽,两个所述凹槽内均固定安装有支撑轴,所述第二灯杆的右端固定安装有两个电动伸缩杆,两个所述电动伸缩杆的输出端与支撑轴活动连接,所述第二灯杆的前端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经外部电源分别与两个电动伸缩杆和转动电机串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通孔下侧的第一灯杆上固定安装有铰链,所述第一灯杆通过铰链固定铰接有箱门,所述箱门的前端上侧设有锁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第一灯杆与第二灯杆的连接处设有密封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限位圈的内侧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设有若干个钢珠,所述限位盘的下端置于钢珠的上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照明灯的外侧固定安装有灯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通过启动转动电机从而能够带动第二灯杆转动,进一步的带动遮板和照明灯转动,从而能够对照明灯照射的水平方向进行调节,通过限位盘与限位圈活动连接,从而能够对第二灯杆进行限位转动,进一步的增加第二灯杆水平方向调节的稳定性,通过启动电动伸缩杆,从而能够推动遮板以转轴为圆心转动,从而能够对照明灯的竖直方向进行调节,进一步的能够方便简单的对路灯照射的角度进行调节。

2.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通过箱门和锁孔的设置,将控制面板锁定在第一灯杆内,从而防止非操作人员对控制面板造成损坏。

3.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通过密封条的设置能够有效的防止雨水进入到第一灯杆对线路造成损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箱门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遮板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第一灯杆和第二灯杆连接处的主视图。

图中:1、第一灯杆;2、第二灯杆;3、转轴;4、遮板;5、照明灯;6、连接块;7、支撑轴;8、电动伸缩杆;9、转动电机;10、固定板;11、控制面板;12、通孔;13、箱门;14、铰链;15、锁孔;16、灯罩;17、凹槽;18、密封条;19、限位盘;20、滑槽;21、限位圈;22、钢珠。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用电器的型号仅供参考。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换功能相同的不同型号用电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包括第一灯杆1;

所述第一灯杆1为中空结构,所述第一灯杆1的上侧设有第二灯杆2且第二灯杆2置于第一灯杆1内,所述第一灯杆1的内腔固定安装有限位圈21,所述第二灯杆2的下端固定安装有限位盘19,所述限位盘19置于限位圈21内且与限位圈21活动连接,所述第一灯杆1的内腔固定安装有固定板10,所述固定板10的上端固定安装有转动电机9,所述转动电机9的电机轴与第二灯杆2的下端固定连接;

所述第二灯杆2的上端固定安装有转轴3,所述转轴3上活动连接有遮板4,所述遮板4的下端设有照明灯5,所述遮板4的下端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连接块6,两个所述连接块6的下端均开设有凹槽17,两个所述凹槽17内均固定安装有支撑轴7,所述第二灯杆2的右端固定安装有两个电动伸缩杆8,两个所述电动伸缩杆8的输出端与支撑轴7活动连接,所述第二灯杆2的前端开设有通孔12,所述通孔12内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11,所述控制面板11经外部电源分别与两个电动伸缩杆8和转动电机9串联,通过启动转动电机9从而能够带动第二灯杆2转动,进一步的带动遮板4和照明灯5转动,从而能够对照明灯5照射的水平方向进行调节,通过限位盘19与限位圈21活动连接,从而能够对第二灯杆2进行限位转动,进一步的增加第二灯杆2水平方向调节的稳定性,通过启动电动伸缩杆8,从而能够推动遮板4以转轴3为圆心转动,从而能够对照明灯5的竖直方向进行调节,进一步的能够方便简单的对路灯照射的角度进行调节。

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通孔12下侧的第一灯杆1上固定安装有铰链14,所述第一灯杆1通过铰链14固定铰接有箱门13,所述箱门13的前端上侧设有锁孔15,通过箱门13和锁孔15的设置,将控制面板11锁定在第一灯杆1内,从而防止非操作人员对控制面板11造成损坏。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4),所述第一灯杆1与第二灯杆2的连接处设有密封条18,通过密封条18的设置能够有效的防止雨水进入到第一灯杆1对线路造成损坏。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4),所述限位圈21的内侧开设有滑槽20,所述滑槽20内设有若干个钢珠22,所述限位盘19的下端置于钢珠22的上端,通过钢珠22的设置能够有效的减小限位盘19与限位圈21之间的摩擦力,进一步增加第二灯杆2转动的灵活性。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3),所述照明灯5的外侧固定安装有灯罩16,通过灯罩16的设置能够有效的对照明灯5的灯光进行聚拢,让灯光聚集照射,增加亮度。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路灯,包括第一灯杆1、第二灯杆2、转轴3、遮板4、照明灯5、连接块6、支撑轴7、电动伸缩杆8、转动电机9、固定板10、控制面板11、通孔12、箱门13、铰链14、锁孔15、灯罩16、凹槽17、密封条18、限位盘19、滑槽20、限位圈21、钢珠22,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工作时,通过启动转动电机9从而能够带动第二灯杆2转动,进一步的带动遮板4和照明灯5转动,从而能够对照明灯5照射的水平方向进行调节,通过限位盘19与限位圈21活动连接,从而能够对第二灯杆2进行限位转动,进一步的增加第二灯杆2水平方向调节的稳定性,通过启动电动伸缩杆8,从而能够推动遮板4以转轴3为圆心转动,从而能够对照明灯5的竖直方向进行调节,进一步的能够方便简单的对路灯照射的角度进行调节,通过箱门13和锁孔15的设置,将控制面板11锁定在第一灯杆1内,从而防止非操作人员对控制面板11造成损坏,通过密封条18的设置能够有效的防止雨水进入到第一灯杆1对线路造成损坏,通过钢珠22的设置能够有效的减小限位盘19与限位圈21之间的摩擦力,进一步增加第二灯杆2转动的灵活性,通过灯罩16的设置能够有效的对照明灯5的灯光进行聚拢,让灯光聚集照射,增加亮度。

其中,电动伸缩杆为现有技术,电动伸缩杆的型号为nkla4。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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