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落水报警的航标控制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994247发布日期:2021-05-11 14:41阅读:62来源:国知局
一种落水报警的航标控制终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河流海港的航标灯管理设备领域,具体涉及落水报警的航标控制终端。



背景技术:

我国海域辽阔,船只运输行业发达,通航水域辽阔,航标的数量众多,因此为了保障航行的安全,各个海域要道都会安装有航标,航标是助航标志的简称,指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和桥涵标等,航标是帮助引导船舶航行、定位和标示碍航物与表示警告的标志,一般运用于长江和近海水域固定安全巷道,起到水上红绿灯的作用;航标灯为夜间行驶的船只提供安全保障必要装置,随着航道事业的发展,当前的航标灯控制电路的功能和性能已经比较全面、稳定了。但是,在提倡更安全、更优质的航标服务的大背景下,如何能更好的提高安全服务质量,不失为航道管理部门在当前创新工作中提高服务质量的一个发展方向。

航标是用于河道或海道的重要助航设备,航标灯往往采用太阳能供电,然而长江上游山高林密峡谷多,冬季太阳能补充电能不足始终是个突出问题;当航标灯在夜间发生缺电、突发硬件损坏以及网络故障或者拥堵时,很可能危及到行轮安全。随着航标灯的智能化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航标灯中搭载了定位、检测、实时通信等功能。

虽然航标灯的控制终端一般放置到河面的浮标船上,同时也具有往往装载了相应避碰功能,但是往往不可能百分百不发生船只与浮标船碰撞的事故,而航标灯控制终端的成本往往很高,因此,当碰撞事故发生时,如何将航标灯的控制终端的寻回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航标灯控制终端寻回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落水报警的航标控制终端,能够在落水后点亮落水指示灯,并漂浮于水面上,从而方便于工作人员安根据指示灯位置寻回控制终端。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落水报警的航标控制终端,其重力小于浮力,包括外壳体和设置于所述外壳体内的电池和终端控制器,终端控制器由电池供电,且能够根据遥控指令控制外接的航标灯的启闭;在外壳体的顶部设置有落水指示灯,在外壳体的下部设置有两个金属触点,落水指示灯和两个金属触点均与终端控制器连接,两个金属触点之间可由水介质电连通,使终端控制器控制落水指示灯点亮或闪烁。

可选的:所述终端控制器包括有定位模块。

可选的:在外壳体内设置配重块,配重块和终端控制器分别设置在电池下方和上方,以降低重心。

可选的:在电池的底部嵌设有磁铁,电池磁吸固定在配重块上。

可选的:外壳体包括太阳能盖体和下壳体,太阳能盖体盖合在下壳体上方,该太阳能盖体呈倒置的锥盆状,并由多个呈扇形的太阳能板拼接而成,太阳能盖体能够为电池充电。

可选的:下壳体呈敞口的盆状,太阳能盖体盖合在下壳体的敞口处。

可选的:在下壳体的底部设置有外接接口,终端控制器通过该外接接口对外连接航标灯;两个金属触点嵌设在下壳体的底部。

可选的:所述外壳体呈蘑菇状,在外壳体的顶部设置有防水的灯罩,该灯罩透明或半透明且呈半圆球状,落水指示灯固定设置在灯罩内侧。

可选的:在外壳体顶部还设置有十字支撑架,落水指示灯固定在十字支撑架上,灯罩螺纹连接在外壳体的顶部。

可选的:在外壳体内设置有内置天线,终端控制器该内置天线对外通信连接有控制平台,该控制平台能够发出遥控指令。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方案中的终端的外壳体被设计成蘑菇状,在外壳体内的密封腔用于装载电池和终端控制器,并提供浮力,凭借浮力能够使终端漂浮于水面上;同时设置在外壳体上的金属触点能够在水介质的导电作用下相互电连通,从而使终端控制器点亮落水指示灯;

2.本方案中的终端控制器具有定位模块,从而具有定位功能,当需要寻回时,可以先通过卫星定位待寻回的航标控制终端的所在区域,再通过落水指示灯确定具体位置;

3.本方案中的控制终端与航标灯相互独立,控制终端的的各个部件之间通过简单的固定方式连接,并且在外壳体下部的外接接口能够连接并控制多个航标灯,从而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实现一对一或一个对多的控制。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方案中航标控制终端的内部透视图;

图2是本方案中灯罩和太阳能盖体的结构图;

图3是下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灯罩;2-太阳能盖体;3-终端控制器;4-电池;5-配重块;6-下壳体,7-外接接口,8-金属触点,9-磁铁,10-内置天线,11-落水指示灯,12-十字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或现有技术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关于附图结构的描述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以下将参照附图,通过实施例方式详细地描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例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在一些例子中,由于一些实施方式属于现有或常规技术,因此并没有描述或没有详细的描述。

此外,本文中记载的技术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还可以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以任意合适的方式组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易于理解与本文提供的实施例有关的方法的步骤或操作顺序还可以改变。附图和实施例中的任何顺序仅仅用于说明用途,并不暗示要求按照一定的顺序,除非明确说明要求按照某一顺序。

本文中为部件所编序号本身,例如“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所描述的对象,不具有任何顺序或技术含义。而本申请所说“连接”、“联接”,在合理且不构成自相矛盾的情况下,均包括直接和间接连接。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落水报警的航标控制终端,包括外壳体、电池4和终端控制器3等结构。

电池4设置在终端控制器3外壳体内,电池4为终端控制器3供电,终端控制器3内具有定位模块和用于对外通信的内置天线10,可以采用北斗卫星或gps进行定位,终端控制器3能够通过该内置天线10与控制平台进行互联通信,从而该控制平台发出的遥控指令或其他通信信息;终端控制器3的主要作用是对遥控指令控制外接的航标灯的启闭;其控制方式包括两种,其一是终端控制器33向将电池44的电流输送到航标灯上进行供电控制,或者,终端控制器33输出开关量信号,利用开关量信号控制航标灯所在电路的继电器。

航标控制终端具有落水报警功能,该功能的实现结构包括两个金属触点8和落水指示灯11,首先将航标控制终端的重力设置于小于浮力,并在外壳体内设置配重块5,从而降低航标控制终端的重心位置,使得航标控制终端落水后能够自然朝上的漂浮在水面上,两个金属触点8相互靠近并均设置在外壳体的下部,从而当两个金属触点8之间可由水介质电连通时,能够使终端控制器3判断出其到其已导通的状态,进而终端控制器3控制落水指示灯11点亮或闪烁。

实施例2

如图1或2或3所示,在实施例1的结构基础上,由于浮标船在水面上往往会随着水流摆荡,为了避免外壳体内部的部件在摆荡过程中晃动,设计时,将在外壳体内设置的配重块5固定在外壳体内的底部,在电池4的底部嵌设有磁铁9,使得电池4磁吸固定在配重块5上方;然后将终端控制器3固定到电池4上方,从而能够在降低航标控制终端的重心的同时,稳固外壳体内各个部件的结构。

外壳体包括太阳能盖体2和下壳体6,太阳能盖体2盖合在下壳体6上方,下壳体6呈敞口的盆状,该太阳能盖体2呈倒置的锥盆状,并盖合在下壳体6的敞口处;太阳能盖体2由多个呈扇形的太阳能板拼接而成,太阳能盖体2电连接电池4从而能够为电池4充电。

在下壳体6的底部设置有外接接口7,终端控制器3通过该外接接口7对外连接航标灯;两个金属触点8的具体位置为下壳体6的底部且嵌设固定。

实施例3

如图1或2或3所示,在前述实施例的基础上,为了优化落水指示灯11的安装位置,使落水指示灯11更容易更换,在外壳体的顶部设置了防水的灯罩1,该灯罩1由透明或半透明的材料制成,比如玻璃或聚乙烯,被设计为灯罩1呈半圆球状;在外壳体顶部还设置有十字支撑架12,落水指示灯11固定在十字支撑架12上并位于灯罩1内侧,灯罩1螺纹连接在外壳体的顶部。

实施例4

在以上实施例1的基础上,由于航标的首要功能是提供助航信息,必须要保证航标灯器的正常工作。因此,考虑到高可靠性并为便于维护,遥控终端可以设置定位、通信、防碰撞、报警等功能;利用相应的技术扩展手段,提供多传感器数据采集。本航标控制终端与控制平台之间的无线通信方式可以分为运营商网络和ais网络,运营商网络是指4g网络,该网络为已经被普遍使用,此处不再赘述,ais网络是基于现有ais的航标遥测遥控系统的自建网络,该网络的特点是不需要专门申请遥测遥控频点.并且可以省却专用的通讯网络建设;国际电信联盟itu规定vhf第87、88信道为ais1和ais2两个海上移动通信的专用频道;在无线电频率资源日渐紧张的今天,省却专用频点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ais是目前海上航行、管理的重要平台;发展ais遥测遥控技术符合航海助航技术发展的方向;以其上述优点,使得建设低成本、实施方便简单和功能扩展成为可能,是未来航标遥测遥控技术发展和建设的方向,也是未来e-航海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的说明所做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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