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式通用灯具,包括固定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的一侧外壁前端和后端分别安装有第一连接板(5)和第四连接板(16),所述第一连接板(5)与第四连接板(16)之间设置有第三连接板(8),所述第三连接板(8)的一侧前端和后端均安装有第一连接轴(14),所述第三连接板(8)后端上的第一连接轴(14)安装在第四连接板(16)外表面上的第一轴承(18)内,所述第三连接板(8)前端上的第一连接轴(14)穿过第一连接板(5)外表面上的第二轴承(19)与从动齿轮(4)连接,所述从动齿轮(4)与主动齿轮(2)啮合连接,所述主动齿轮(2)设置在第二连接轴(17)的外壁上,所述第二连接轴(17)的一端安装在第三轴承(20)内,所述第三连接板(8)的下表面一侧安装有连接柱(9),所述连接柱(9)的底端安装有第二连接板(7),所述第二连接板(7)的下表面两侧均安装有隔热板(6),所述隔热板(6)的底端安装在导热板(12)的顶部,所述导热板(12)的下表面中心位置安装有灯具本体(13),所述导热板(12)的上表面安装有散热翅片(10),所述隔热板(6)的一侧外壁上安装有散热风机(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通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轴承(20)设置在第一连接板(5)的外表面上,且第三轴承(20)位于第二轴承(19)的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通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风机(11)的一侧设置有出风孔(22),且出风孔(22)开设在隔热板(6)的外壁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通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翅片(10)上开设有通风孔(2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通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轴(17)的另一端安装有旋转调节板(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式通用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的四个拐角处均开设有固定孔(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