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池模组和控制模组,所述控制模组上设置有发光组件,且所述控制模组上设有一凹槽,所述凹槽内设有电源输入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源连接线,所述电源连接线上设有电源输出接口和第一磁铁,所述第一磁铁设置于所述电源输出接口的旁边,所述电池模组上设置有第二磁铁,所述第二磁铁设置于所述充放电电源接口的旁边,且与第一磁铁的位置对应,所述第一磁铁和第二磁铁均包括两组磁性相反的磁铁,当电源连接线与电池模组正接,则所述第一磁铁和第二磁铁相互磁吸连接;当电源连接线与电池模组反接,则所述第一磁铁和第二磁铁相互排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内设有第三磁铁,所述第三磁铁设置于所述电源输入接口的旁边,且与第二磁铁的位置对应;所述第二磁铁和第三磁铁均包括两组磁性相反的磁铁,当电池模组和控制模组正接,则所述第三磁铁与第二磁铁相互磁吸连接;当所述电池模组与控制模组反接,则所述第二磁铁和第三磁铁相互排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模组包括电池壳体和电池组件,所述电池壳体的形状与所述凹槽的形状匹配,所述电池壳体顶面的左右两侧设有凸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壳体包括从上到下依次可拆卸连接的上壳体、中间壳体和下壳体,且所述电池壳体的内部由上壳体、中间壳体和下壳体连接后围设形成一中空空间,所述电池组件设置于该中空空间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件包括可充电电池、电池板和充放电接口模块,所述可充电电池、电池板和充放电接口模块依次电连接;所述充放电电源接口设置于充放电接口模块上,且所述充放电接口模块在电池板上的位置与控制模组上的电源输入接口的位置对应;所述下壳体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充放电接口模块的通孔。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件还包括导光配件,所述电池壳体为透光材质,或,所述电池壳体上设有透光结构,所述导光配件安装于电池板的下表面,且通过电池板与可充电电池电连接,当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时,所述导光配件工作。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壳体的上沿形状与所述凹槽的槽口形状匹配;且所述上壳体的上沿下方围设有橡胶圈。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组包括第一外壳、第二外壳和电路板,所述凹槽设置于第一外壳上,所述第一外壳和/或第二外壳为透光材质,或,所述第一外壳和/或所述第二外壳上设有透光结构;所述发光组件设置于电路板上,且所述发光组件的发光方向朝向第一外壳或第二外壳或透光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充放电一体接口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壳和第二外壳可拆卸连接,且所述第一外壳或第二外壳的内沿设有橡胶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