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前大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64159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用前大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放电灯泡的车辆用前大灯,尤其涉及其透镜形状。
由于放电灯泡可作高亮度照射,近年来也用作车辆用前大灯的光源。放电灯泡在功率方面也比卤素灯泡等大得多,故对于具有放电灯泡的前大灯,最好能充分发挥放电灯泡的能力,譬如增大其照射角度。
然而一般的前大灯是在车体前端部左右设置一对,但因在各前大灯的车宽方向外侧还设有前转弯信号灯和示宽灯等,故各前大灯只能设置在略靠车体中央的位置。因此,传统的前大灯透镜,即使其表面具有与车体前端部的前面形状一致的曲面形状,即,具有朝着车宽方向外方而向后侧略弯曲的曲面形状,其左右倾斜角度也不太大。关于这一点,设有放电灯泡的前大灯也是如此。
在这种构造的前大灯上,连接放电灯泡发光部和透镜表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的直线相对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而形成的侧开度角较小,不能将其值设定得充分大。
因此传统的前大灯不能采用能有效发挥放电灯泡所具有的大功率作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除了具有用来自反射器的反射光进行车辆前方照射这种前大灯本来的功能之外,还可使来自放电灯泡的直射光照射车辆侧面,以提高对路肩等的辨认能力。
鉴于上述情况,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具有放电灯泡的车辆用前大灯上可有效发挥放电灯泡所具有的大功率作用的车辆用前大灯。
本发明通过在透镜形状上进行改进而实现上述目的。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1是,一种车辆用前大灯,具有放电灯泡、把来自该放电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射器、以及设在该反射器前方的透镜,其特点是,上述透镜的表面形状设定为朝着车宽方向外方而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同时该透镜表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处的法线方向相对于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而向车宽方向外侧倾斜45°以上。
上述“透镜”只要是具有朝车宽方向外方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即可,其曲面形状的具体样式并不特别限定。
如上述构造所示,本发明是在具有放电灯泡的车辆用前大灯上,将其透镜的表面形状设定为朝车宽外方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同时该透镜表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处的法线方向相对于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向车宽方向外侧倾斜45°以上,故可将连接上述放电灯泡发光部和上述透镜表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的直线相对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所形成的开度角设定为相当大的值。因此除了具有用来自反射器的反射光进行车辆前方照射这种前大灯本来的功能外,还可以使来自放电灯泡的直射光照射车辆侧面,提高对路肩等的辨认能力。
从而,采用本发明可在具有放电灯泡的车辆用前大灯上有效地发挥放电灯泡所具有的大功率的作用。
而且本发明可以容易地将上述前大灯设置在车体前端部的拐角部,这样一来,不仅是上述前大灯本体,而且连使上述放电灯泡点灯用的点灯电路单元也可设置在上述拐角部,从而可确保发动机室内有宽大的空间。
当把上述前大灯设置在车体前端部的拐角部时,在发动机室内,位于上述反射器下方的区域容易成为死区,故若如技术方案2那样,把上述点灯电路单元设置在上述反射器的下方附近,即可有效地利用发动机室内的死区。
在这种场合,只要是把上述点灯电路单元设置在上述反射器的下方附近即可,对其具体的配置构造并无特别限定,譬如可以安装在上述反射器的下面壁外侧面,或是在上述前大灯设有容纳上述反射器的灯壳的场合安装在该灯壳的下面壁外侧面等。
当在上述构造上,如技术方案3那样把上述透镜的表面形状设定为朝上方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同时使该透镜表面最上端部处的法线方向相对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向上方倾斜45°以上,则即使是具有赛车式圆形车体形状的车辆,也容易把上述前大灯设置在车体前端部的拐角部。
另外,在上述透镜的表面不仅朝着车宽方向外方、而且朝着上方时也向后方弯曲的场合,由于在发动机室内,位于上述反射器下方的区域易形成较大死区,故把上述点灯电路单元设置在上述反射器的下方附近特别有效。而且在这种场合,由于上述反射器或上述灯壳的下面壁外侧面具有较大面积,故在将上述点灯电路单元安装于该下面壁外侧面的场合,其可安装的范围较大,从而可提高安装自由度。
如上述构造所示,如果上述透镜表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或最上端部处的法线方向相对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向车宽方向外侧或上侧倾斜45°以上,即可得到上述作用效果,不过如果进一步增大上述各倾斜角(譬如倾斜角为60°以上时),则效果更佳。
当在上述构造上,如技术方案4那样在上述放电灯泡的前方设置将从该放电灯泡射向前方的直射光遮蔽的灯罩,并在该灯罩与上述反射器的反射面上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之间形成使从上述放电灯泡射向侧方的直射光通过的侧光通过区域,则阻断了灯具配光上有害的向前方的直射光,可用通过上述侧光通过区域且透过上述透镜的直射光进行灯具侧方照射。
以下是对附图的简单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形态的车辆用前大灯的主视图。
图2是图1的II-II线剖视图。
图3是图1的III-III线剖视图。
图4是表示上述实施形态的透镜的立体图。
以下结合


本发明的实施形态。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车辆用前大灯的主视图,图2和图3是其II-II线及III-III线的剖视图。
如图所示,本实施形态的前大灯10是在所谓四灯式前大灯中设于车体右侧的前大灯,由2个灯具10A、10B构成。而且在该前大灯10上,通过上述两个灯具10A、10B的同时点灯而形成主灯配光模式,同时通过上述灯具10A的点灯而形成副灯配光模式。
在由透镜12和灯壳14形成的左右1对空间中,上述灯具10A在位于车宽方向外侧的空间设置装有放电灯泡18及灯罩20、可上下方向及左右方向倾斜动作的反射器16。另外,上述灯具10B则是在另一侧、即位于车宽方向内侧的空间设置装有卤素灯泡18’及灯罩20’、可上下方向及左右方向倾斜动作的反射器16’。
上述透镜12是平透镜,上述各配光模式通过上述反射器16、16’形成。即,上述反射器16、16’的反射面16a、16a’由多个反射面元件构成,该多个反射面元件把以前后方向延伸的光轴Ax、Ax’为中心轴的旋转抛物面作为基准面并按各个规定曲率形成,用这些反射面元件使来自上述放电灯泡18、卤素灯泡18’的光向前方扩散反射或偏转反射,以形成上述各配光模式。
上述放电灯泡18是金属卤化物放电灯泡,在使其光轴(基准轴)与上述光轴Ax一致的同时,使其发光部(圆弧)18a位于比作为反射器16之基准面的旋转抛物面焦点位置略微前方的位置而安装在反射器16上。另外,上述放电灯泡18点灯需要高电压,故要经过灯座24及高压软线26而与点灯电路单元28连接。该点灯电路单元28通过螺钉固定而安装于上述灯壳14的下面壁14a的外侧面。
上述灯罩20由覆盖上述放电灯泡18前方的杯状灯罩本体20a和从该灯罩本体20a向后方延伸并固定在反射器16上的脚部20b构成,通过上述灯罩本体部20a而遮蔽从放电灯泡18射向灯具前方的直射光。
上述透镜12的表面形状如图4所示,设定为朝着车宽方向外方及上方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其形状随着向车宽方向外侧端部及上端部的接近而增大且向后侧弯曲。
而且,在上述透镜12的表面12a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2b处,在其各个部位上,上述表面12a的法线N(的水平分量N1)的方向相对于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L(与未使上述反射器16作倾斜动作时的上述光轴Ax相同方向的轴线)向车宽方向外侧倾斜α角度(α=约70°)。另外,在上述透镜12的表面12a的最上端部12c处,在其各个部位上,上述表面12a的法线N(的垂直分量N2)的方向相对上述轴线L而向上方倾斜β角度(β=约70°)。
如图2所示,上述透镜12的上述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2b的位置处于上述放电灯泡18的发光部18a的大致正侧面。
在上述反射器16的前方,设有围住该反射器16的开口周边部的延伸部22。该延伸部22的前端延伸至上述透镜12的内面附近。
上述延伸部22的车宽方向外侧端部的前端面22a的位置设定在比上述透镜12的上述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2b略微前方、且与上述反射器16的反射面16a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6b大致相同的位置。这样,连接上述放电灯泡18的发光部18a的中心位置与上述反射器16的上述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6b的直线A即成为从上述放电灯泡18的发光部18a向灯具侧面延伸的直线,上述延伸部22的上述前端面22a便位于该直线A附近,上述透镜12的上述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2b则位于上述直线A的略微后方。
以下说明本实施形态的作用。
如图2所示,上述直线A与从上述放电灯泡18发光部18a的中心位置起连接上述灯罩20灯罩本体部20a后端位置的直线B之间的θ角度范围内,成为使从上述放电灯泡18射向侧方的直射光通过的侧光通过区域,通过了该侧光通过区域的直射光透过上述透镜12后向车宽方向外侧略微斜前方照射。这时,灯具配光上有害的射向前方的直射光被上述灯罩本体部20a切断。
本实施形态的前大灯10是右侧前大灯,其灯具10A位于车体前端部的右侧拐角部,故车辆右侧被上述直射光照射,这样可以提高对行驶道路右侧的路肩等的辨认能力。
从而,采用本实施形态可以在设有放电灯泡的车辆用前大灯上有效地发挥放电灯泡所具有的大功率的作用。
而且在本实施形态中,上述灯具10A设于车体前端部的拐角部,且不仅该灯具10A的本体,连使上述放电灯泡18点灯用的点灯电路单元28也设于上述拐角部,故可以确保在发动机室内有较大空间。
还有,当如上述那样把上述灯具10A设在车体前端部的拐角部时,在发动机室内位于上述反射器16下方的区域容易形成死区,但在本实施形态中,上述点灯电路单元28是固定在上述灯壳14的下面壁14a的外侧面(即上述反射器16的下方附近),故可有效地利用发动机室内的死区。
还有,在本实施形态中,上述透镜12的表面形状设定为朝上方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且该透镜12的表面12a的最上端部12c处的法线N的方向相对于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L向上侧大大倾斜,因此即使是在具有赛车式圆形车体形状的车辆上也很容易将上述灯具10A设在车体前端部的拐角部。
另外,当如上述那样使上述透镜12的表面不仅朝着车宽方向外侧而且朝着上方也向后侧弯曲的场合,在发动机室内位于上述反射器16下方的区域容易形成死区,故如本实施形态那样把上述点灯电路单元28固定在上述灯壳14的下面壁14a的外侧面、并设置在反射器16的下方附近时就特别有效。而且在这种场合,上述下面壁14a的外侧面有较大的面积,故上述点灯电路单元28在该下面壁14a外侧面的可安装范围即扩大,可提高其安装自由度。
还有,即使是设在车体左侧的前大灯,通过采用与上述前大灯10同样的构造也可得到与上述实施形态相同的作用效果。
本实施形态的前大灯10是四灯式前大灯中的右侧前大灯,它的2个灯具10A、10B因位于其车宽方向外侧的灯具10A设在车体前端部的拐角部而形成前后偏置的排列,在位于车宽方向内侧的灯具10B后方附近容易形成死区。因此如果上述点灯电路单元28不是如本实施形态那样设置在上述反射器16的下方附近,而是设置在上述灯具10B的后方附近,也可以有效地利用死区。
在上述实施形态中,上述透镜12的表面12a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2b处的法线N(的水平分量N1)的倾斜角度α,在该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12b的各部位上为大致相同的值(约70°),但只要是45°以上(最好是60°以上)的倾斜角,则即使在上述各部位设定为不同的倾斜角度也可以。同样地,在上述实施形态中,上述透镜12的表面12a的最上端部12c处的法线N(的垂直分量N2)的倾斜角度β,在该最上端部12c的各部位上为大致相同的值(约70°),但只要是45°以上(最好是60°以上)的倾斜角,则即使在上述各部位设定为不同的倾斜角度也可以。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用前大灯,具有;放电灯泡、使来自该放电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射器、以及设在该反射器前方的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的表面形状设定为朝着车宽方向外方而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同时该透镜表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处的法线方向相对于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向车宽方向外侧倾斜45°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前大灯,其特征在于,使所述放电灯泡点灯用的点灯电路单元设置在所述反射器的下方附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前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的表面形状设定为朝上方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同时该透镜表面最上端部处的法线方向相对于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向上侧倾斜45°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前大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放电灯泡的前方设置将从该放电灯泡射向前方的直射光遮蔽的灯罩,并在该灯罩与所述反射器的反射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之间,形成使从所述放电灯泡射向侧方的直射光通过的侧光通过区域。
全文摘要
一种车辆用前大灯,具有放电灯泡、使来自该放电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射器、设在该反射器前方的透镜,其特点是,透镜的表面形状设定为朝着车宽方向外方向后侧弯曲的曲面形状,同时该透镜表面的车宽方向最外侧端部处的法线方向相对于车体前后方向的轴线向车宽方向外侧倾斜45°以上。这样,可以使放电灯泡的直射光照射车辆侧面,可提高对路肩等辨认能力。本发明能有效地发挥放电灯泡所具有的大功率的作用。
文档编号F21Y101/00GK1200451SQ9810928
公开日1998年12月2日 申请日期1998年5月21日 优先权日1997年5月22日
发明者桥个谷和也 申请人: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