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480453阅读:780来源:国知局
一种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船用环照灯,尤其涉及一种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属于船用环照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各大船级社的要求,船舶的环照信号灯被桅体结构等各类障碍物遮挡的盲区角度总和,不得大于6度角。但是鉴于桅体本身的结构往往较复杂,环照灯被遮蔽的角度总和很容易就超过6°。图1就是某常规货船的桅体结构。
[0003]为了满足环照灯遮蔽盲区角度的要求,目前有一种方案就是尽量让环照灯离桅体结构远一点,使得盲区角度小于6度角。但海上航行的船舶由于主机的作用和风浪的影响,振动非常厉害,而且信号灯一般都置于船舶最高位置,如果环照灯布置的离开桅体过远,振动会非常剧烈,而且对于船员来说灯具的更换和维护会非常不安全。
[0004]为了满足环照灯遮蔽盲区角度的要求,还有一种方案就是使用双套灯,在左右舷方向或者首部方向布置双套灯,这两盏灯各利用其180°的发光区域达到整体满足360°的要求。但这样会增加成本,并且在实际使用中,两盏灯很难完全整合成一个360°的环照灯,其间存在一段平行的视觉盲区。
[0005]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操作现状的缺点,在使用一盏环照灯的前提下,满足环照灯遮蔽盲区角度的要求。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的目的是在使用一套环照灯的前提下,满足环照灯遮蔽盲区角度的要求。
[0007]本发明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0008]一种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环照灯中心与船桅中心连线的水平垂向上各固定设置一个圆柱体透镜I,环照灯光线经所述圆柱体透镜I折射,折射光线覆盖因船桅遮挡产生的盲区。
[0009]本发明是利用空气和透镜的密度不同,使光线在穿过透镜之后,传播方向在原直线传播的方向上发生偏折,从而使光线进入原本桅体立柱之后的盲区区域,从而达到消除盲区的目的。
[0010]进一步的,所述圆柱体透镜I通过上下各一对螺栓3固定在船桅上。
[0011]进一步的,所述圆柱体透镜I的直径大于船桅的直径。
[0012]进一步的,所述船桅是雷达桅2。
[0013]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4]I)本发明在实现环照灯角度盲区为O的同时,还实现了不存在如半环照灯的任何平行盲区;
[0015]2)结构简单,施工方便,相对半环照灯而言,节约建造成本;
[0016]3)可使信号灯不必远离桅体,从而便于灯具的更换和维护,提高了船员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0017]图1是现有技术中常规货船的桅体结构示意图。
[0018]图2是圆柱形透镜俯视布置图。
[0019]图3是圆柱形透镜主视布置图。
[0020]图4是灯桅导致盲区产生的示意图。
[0021]图5是本发明盲区消除的原理示意图。
[0022]图中,1.圆柱形透镜,2.雷达桅,3.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24]参见图2-图3,本发明利用光的折射原理,即光从一种介质射入另一种密度不同的介质时,传播方向会发生改变。本发明主要包括圆柱形透镜2个,固定附件若干。圆柱形透镜与信号灯相对应,分别固定在桅体立柱的两端,见图3。
[0025]本发明是利用空气和透镜的密度不同,使光线在穿过透镜之后,传播方向在原直线传播的方向上发生偏折,从而使光线进入原本桅体立柱之后的盲区区域,从而达到消除盲区的目的。请见图4-图5的原理图。
[0026]本发明在实现环照灯角度盲区为O的同时,还实现了不存在任何平行盲区;结构简单,施工方便,相对半环照灯而言,节约建造成本;可使信号灯不必远离桅体,从而便于灯具的更换和维护,提高了船员的安全性。
【主权项】
1.一种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其特征在于: 环照灯中心与船桅中心连线的水平垂向上各固定设置一个圆柱体透镜(I),环照灯光线经所述圆柱体透镜(I)折射,折射光线覆盖因船桅遮挡产生的盲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体透镜(I)通过上下各一对螺栓(3)固定在船桅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体透镜(I)的直径大于船桅的直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船桅是雷达桅(2)。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船用环照灯,尤其涉及一种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属于船用环照灯技术领域。一种消除盲区的船用环照灯,其特征在于:环照灯中心与船桅中心连线的水平垂向上各固定设置一个圆柱体透镜(1),环照灯光线经所述圆柱体透镜(1)折射,折射光线覆盖因船桅遮挡产生的盲区。本发明在实现环照灯角度盲区为0的同时,还实现了不存在任何平行盲区;结构简单,施工方便,相对半环照灯而言,节约建造成本;可使信号灯不必远离桅体,从而便于灯具的更换和维护,提高了船员的安全性。
【IPC分类】F21W101-04, F21V5-04, F21W111-00, F21S8-10, F21V17-00
【公开号】CN104806951
【申请号】CN201510248815
【发明人】戴玛丽, 石光伟, 张波, 郑天祥, 陈大为
【申请人】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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