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件(1)、移动件(2)和驱动装置(3),两个所述移动件(2)分别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支撑件(1)的两侧,所述移动件(2)连接有用于完成作业的作业部(4),所述支撑件(1)设置有可转动的转动件(5),所述转动件(5)的相对的两端通过连杆(51)分别与两个所述移动件(2)连接,所述转动件(5)与所述连杆(51)、所述连杆(51)与所述移动件(2)均铰接,所述驱动装置(3)驱动所述移动件(2)相对所述支撑件(1)滑动或驱动转动件(5)转动,以驱动两个所述移动件(2)相对所述支撑件(1)同步滑动,带动所述作业部(4)同步移动完成作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件(2)与所述支撑件(1)中的一个固定有导向柱(11),另一个在相应位置设置有导向孔,所述导向柱(11)插入所述导向孔,且可在所述导向孔内滑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柱(11)固定于所述支撑件(1),且两端分别凸出所述支撑件(1)的两侧,两个所述移动件(2)分别套设于所述导向柱(11)的两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3)为气缸,所述气缸的缸体沿所述移动件(2)的滑动方向固定于所述支撑件(1),所述气缸的活塞杆的端部固定于所述移动件(2)。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作业部(4)包括作业爪(41)和与所述作业爪(41)垂直的作业板(42),所述移动件(2)设置有垂直于所述移动件(2)滑动方向的限位槽(21),所述作业板(42)卡入所述限位槽(21)。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固定待加工产品的固定装置(6),所述固定装置(6)设置于所述支撑件(1)的侧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6)包括吸盘(61),所述吸盘(61)的两侧还设置有阻挡部(62)。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方向调节件(7),所述方向调节件(7)与所述支撑件(1)的侧部可转动连接,所述固定装置(6)固定于所述方向调节件(7),所述方向调节件(7)的两侧固定有沿所述移动件(2)滑动的方向的作业导向柱(43),所述作业部(4)贯穿有作业导向孔,所述作业导向孔套设于所述作业导向柱(43)的端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向调节件(7)包括中间部(71)和固定于所述中间部(71)两端的调节板(72),所述中间部(71)与所述支撑件(1)的侧面均为弧面且相互配合,所述调节板(72)分别卡在所述支撑件(1)的两侧,所述支撑件(1)的中部设有贯穿两侧的弧形槽(12),一根所述作业导向柱(43)穿过所述弧形槽(12)后分别与两块调节板(72)固定,另一根所述作业导向柱(43)固定于所述中间部(71)。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同步作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板(72)的侧面设置有齿轮,所述支撑件(1)设置有与所述调节板(72)配合的驱动齿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