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级变速进给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31085发布日期:2018-09-25 21:28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领域,特别涉及变速机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较为恶劣的工作环境,如船舶加工现场,环境不能保持清洁,对机床的适应性往往有一定要求。大多数机床的进给箱内零件复杂,若加工环境整洁,更容易出现问题,影响加工效率和加工质量。并且,现有机床的进给机构都不能实现无级变速,会使机床的进给机构内零件摩擦严重,使得其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级变速进给机构,结构新颖,操作方便,可以灵活调节进给速度,实现无级变速,以达到最理想的使用效果。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无级变速进给机构,包括箱体和设置在箱体内的齿轮传动组件、棘轮机构组件及进给组件;

所述齿轮传动组件包括中心轴、第一齿轮及第二齿轮,所述中心轴位于进给箱体中心处,所述第一齿轮于中心轴连接,所述第二齿轮与第一齿轮啮合,所述第二齿轮为自转的行星轮系,且第二齿轮绕着第一齿轮公转。

所述棘轮机构组件包括传动轴、第一棘轮套组、棘爪、调整机构及回复弹簧,所述第一棘轮套组包括两个棘轮,所述第一棘轮套组设置在传动轴前端,并通过传动轴与第二齿轮连接,所述棘爪为双棘爪结构,所述棘爪中部与进给轴铰接相连,所述棘爪的一端与第一棘轮套组中任一棘轮轮齿接触,所述棘爪的另一端与调整机构接触连接,所述回复弹簧的一端固定在箱体上,另一端与棘爪连接;

所述进给组件包括进给轴、拨叉、拨叉套筒、圆柱销,所述拨叉通过圆柱销与中心轴活动连接,所述拨叉套筒上设有拨动槽,所述拨叉的叉爪嵌入拨动槽内,所述进给轴上设有花键,所述拨叉套筒通过花键与进给轴连接传动。

进一步地,所述棘轮机构组件还包括第二棘轮套组,所述第二棘轮套组设置在传动轴后端。

进一步地,所述调整机构包括调整轴、调整凸轮及调整转盘,调整转盘通过调整轴与调整凸轮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无级变速进给机构还包固定手柄,所述固定手柄设置在中心轴的前端,通过固定手柄推拉中心轴进行换向进给或者不进给。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的无级变速机构中采用的棘爪为双棘爪机构,设置了两个棘轮,并设置了调节机构调剂棘爪的摆幅,实现棘爪在不同摆幅下驱动两个棘轮,棘轮通过传动系统,将动力传动给进给系统,从而实现无级变速进给,且本实用新型中无级变速机构运动可靠,提高效率。本实用新型调节机床的进给机构的进给速度及进给量。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剖视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左视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参照图1~图2,一种无级变速进给机构,包括箱体0和设置在箱体0内的齿轮传动组件、棘轮机构组件及进给组件;

所述齿轮传动组件包括中心轴1、第一齿轮2及第二齿轮3,所述中心轴1位于进给箱体0中心处,所述第一齿轮2于中心轴1连接,所述第二齿轮3与第一齿轮2啮合,所述第二齿轮3为自转的行星轮系,且第二齿轮3绕着第一齿轮2公转。

所述棘轮机构组件包括传动轴4、第一棘轮套组6、棘爪12、调整机构及回复弹簧11,所述第一棘轮套组6包括两个棘轮,所述第一棘轮套组6设置在传动轴4前端,并通过传动轴7与第二齿轮3连接,所述棘爪12为双棘爪结构,所述棘爪12中部与进给轴7铰接相连,所述棘爪12的一端与第一棘轮6或第二棘轮7所述传动轴4与第一棘轮6及第二棘轮7接触,所述棘爪12的另一端与调整机构接触连接,所述回复弹簧11的一端固定在箱体0上,另一端与棘爪12连接。

所述进给组件包括进给轴7、拨叉8、拨叉套筒9、圆柱销,所述拨叉8通过圆柱销与中心轴1活动连接,所述拨叉套筒9上设有拨动槽,所述拨叉8的叉爪嵌入拨动槽内,所述进给轴7上设有花键,所述拨叉套筒9通过花键与进给轴7连接传动。

进一步地,所述棘轮机构组件还包括第二棘轮套组10,所述第二棘轮套组10设置在传动轴7后端。

进一步地,所述调整机构包括调整轴14、调整凸轮13及调整转盘,调整转盘通过调整轴14与调整凸轮13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无级变速进给机构还包固定手柄11,所述固定手柄11设置在中心轴的前端,通过固定手柄11推拉中心轴进行换向进给或者不进给。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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