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装饰材料室内建材加工模具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适用于铝单板折弯后在折边部位开豁口的一种模具。
背景技术:
现代室内装修大量使用铝单板作为材料,对于铝单板数量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且铝单板需要进行相应的加工才能满足家装的需求。
现有室内外铝单板折弯后折边部位开豁口的传统加工工艺为手工划线后再用手锯进行开豁口,在实际加工过程中存在弊端如下:
1、加工速度非常慢费工费时;
2、手工开豁尺寸偏差过大;
3、豁口部位折弯闭合后缝隙不均匀;
综上,以上传统加工工艺存在的问题很难达到GB/T23443-2009建筑装饰用铝单板尺寸偏差质量标准。
因此现有加工工艺当中需要利用一种新型的模具来解决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提高加工速度,精准加工尺寸,加工缝隙均匀的侧切模具,使加工出的铝单板产品达到GB/T23443-2009建筑装饰用铝单板尺寸偏差质量标准。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铝单板折边部位开豁口的侧切模具,其特征是:包括上模座、垫块、推动轴承、压紧装置、导柱、下模座、侧切滑块、抵触块、下模垫块、弹簧导柱及固定块;
所述上模座上设置有垫块及压紧装置,且上模座通过导柱与下模座连接;
所述垫块上设置有推动轴承;
所述压紧装置为圆柱体;
所述下模座上设置有抵触块及下模垫块;
所述侧切滑块一端设置有斜面,斜面与推动轴承相配合,另一端为斜燕尾形的车刀,且侧切滑块外套设有固定块;
所述抵触块上设置有与侧切滑块的斜燕尾形的车刀横截面尺寸相同的三角型滑槽,且抵触块上设置有弹簧导柱;
所述下模垫块上设置有侧切滑块及固定块,且下模垫块上设置有滑槽,侧切滑块通过滑槽与下模垫块连接;
所述固定块上设置有与侧切滑块斜燕尾形车刀横截面尺寸相同的三角型滑槽,且固定块上设置有润滑油加注口。
所述压紧装置的数量为两个。
所述导柱的数量为两个。
所述抵触块的三角型滑槽的内腔设置有润滑油层。
所述固定块的三角型滑槽的内腔设置有润滑油层。
通过上述设计方案,本实用新型可以带来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适用于铝单板折边部位开豁口的侧切模具,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达到省工省时的目的,且产品的尺寸精确,豁口部位闭合紧密,加工尺寸完全符合 GB/T23443-2009建筑装饰用铝单板尺寸偏差质量标准的要求。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中:1-上模座、2-垫块、3-推动轴承、4-压紧装置、5-导柱、6-下模座、 7-侧切滑块、8-抵触块、9-下模垫块、10-弹簧导柱、11-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适用于铝单板折边部位开豁口的侧切模具,其特征是:包括上模座1、垫块2、推动轴承3、压紧装置4、导柱5、下模座6、侧切滑块7、抵触块8、下模垫块9、弹簧导柱10及固定块11;
所述上模座1上设置有垫块2及压紧装置4,且上模座1通过导柱5与下模座6连接;
所述上模座1在实际生产中与气缸连接,通过气缸的动力进行上下运动;
所述垫块2上设置有推动轴承3;
所述压紧装置4为圆柱体,随着上模座1的运动可以向下运动与抵触块8 接触,在生产中夹持住铝单板方便进行处理;
所述下模座6上设置有抵触块8及下模垫块9;
所述侧切滑块7一端设置有斜面,斜面与推动轴承3相配合,在推动轴承3 运动时可通过斜面推动侧切滑块7进行运动,另一端为斜燕尾形的车刀,且侧切滑块7外套设有固定块11;
所述抵触块8上设置有与侧切滑块7的斜燕尾形的车刀横截面尺寸相同的三角型滑槽,且抵触块8上设置有弹簧导柱10;
所述下模垫块9上设置有侧切滑块7及固定块11,且下模垫块9上设置有滑槽,侧切滑块7通过滑槽与下模垫块9连接;
所述下模垫块9在生产中固定在金属台面上,便于进行操作;
所述弹簧导柱10可以推动侧切滑块7复位;
所述固定块11上设置有与侧切滑块7斜燕尾形车刀横截面尺寸相同的三角型滑槽,且固定块11上设置有润滑油加注口,侧切滑块7可以通过三角型滑槽进行运动,固定块11用于限制侧切滑块7滑动轨迹;
所述压紧装置4的数量为两个。
所述导柱5的数量为两个。
所述抵触块8的三角型滑槽内腔设置有润滑油层。
所述固定块11的三角型滑槽内腔设置有润滑油层。
本实用新型在实际生产中,操作人员先将铝单板防止在抵触块8上,随后操控气缸按压上模座1向下运动,压紧装置4会先接触到抵触块8上的铝单板,压紧装置4与抵触块8会夹持住铝单板。
在压紧装置4运动的同时,同样固定在上模座1的推动轴承3向下通过侧切滑块7的斜面推动侧切滑块7在下模垫块9上的滑槽上进行运动,侧切滑块7 的车刀部分会将铝单板边沿切割出需要的三角型豁口。
上模座1随着气缸向上运动,抵触块8上的弹簧导柱10会推动侧切滑块7 回到原位置,操作人员在将铝单板加工价取走后重复上述动作。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