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冲压生产线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
背景技术:
在冲压生产过程中,板料放入模具需精准定位,若板料偏离位置,板料在拉延时会失稳而造成零件开裂或起皱进而造成报废,还会因板料的变形而对模具型面产生损坏。为防止板料放入模具时偏离预定位置,通常在冲压设备上使用一种材料到位检测机构,能感应材料是否偏移,若存在偏移冲压机就停止动作,从而防止材料的报废和模具的损坏。现有的材料到位检测机构中的传感器多为嵌入模具下模型面上,仅能感应传感器以上有限距离上的板料,当模具型面起伏较大时,部分板料悬空,会使感应器无法感应到板料,影响正常作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以解决背景技术中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包括底座、传感器、支撑柱、推拉板和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所述传感器固定在所述底座的一侧,所述支撑柱固定在所述底座的另一侧,所述推拉板在所述支撑柱和固定座之间,所述推拉板的后侧前段与所述固定座通过弹性部件连接,所述推拉板的前侧中段与所述支撑柱的侧壁贴合,所述推拉板可绕着所述支撑柱的侧壁旋转。
所述推拉板包括第一侧板、第二侧板和底板,所述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分别垂直设在所述底板的左右两侧。
所述第一侧板的长度小于第二侧板的长度。
所述第一侧板、第二侧板和底板为一体式结构。
所述固定座下设有限位部件,所述限位部件在所述推拉板的后侧。
所述限位部件为限位螺丝,所述限位螺丝与所述固定座螺纹连接。
所述固定座上方设有凸台,所述弹性部件固定在所述凸台上。
所述弹性部件是压缩弹簧,所述压缩弹簧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推拉板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凸台上。
所述传感器是电感应式接近开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取消直接用传感器检测材料到位,通过接触式进行检测,因此检测不受工件表面起伏影响,确保生产正常运作。当材料的一端往推拉板的第二侧板运动,由于材料的压力作用将推拉板的第二侧板向后压,底板绕着支撑柱旋转,第一侧板向前运动,传感器检测到第一侧板即表示材料到位,传感器发送信号到生产线的控制系统,系统反馈信号到模具进行作业,当材料离开时,由于压缩弹簧的作用会将推拉板往固定座方向复位,传感器检测不到第一侧板,模具停止作业。
附图说明
图1: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2:推拉板俯视图;
图3: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工作原理简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具体实施1:请参阅图1到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包括底座1、传感器3、支撑柱4、推拉板5和固定座2,所述固定座2固定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传感器3通过支架8固定在所述底座1的一侧,所述传感器3是电感应式接近开关。所述支撑柱4固定在所述底座1的另一侧,所述推拉板5在所述支撑柱4和固定座2之间,所述推拉板5的后侧前段与所述固定座2通过弹性部件7连接,所述推拉板5的前侧中段与所述支撑柱4的侧壁贴合,所述推拉板5可绕着所述支撑柱4的侧壁旋转。
所述推拉板5包括第一侧板501、第二侧板502和底板503,所述第一侧板501和第二侧板502分别垂直设在所述底板503的左右两侧。所述第一侧板501、第二侧板502和底板503为一体式结构。所述第一侧板501的长度L1小于第二侧板502的长度L2。
所述固定座2下设有限位部件6,所述限位部件6在所述推拉板5的后侧。所述限位部件6为限位螺丝,所述限位螺丝与所述固定座2螺纹连接。避免推拉板5与固定座2出现碰撞导致破损。
所述固定座2上方设有凸台201,所述弹性部件7是压缩弹簧,所述压缩弹簧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推拉板5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凸台201上。
工作原理:当材料9的一端往推拉板5的第二侧板502运动,由于材料9的压力作用将推拉板5的第二侧板502向后压,底板503绕着支撑柱4旋转,第一侧板501向前运动,传感器3检测到第一侧板501后即表示材料到位,传感器3发送信号到生产线的控制系统,系统反馈信号到模具进行作业,当材料9离开时,由于压缩弹簧的作用会将推拉板5往固定座2方向复位,传感器3检测不到第一侧板501,模具停止作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材料到位检测机构,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取消直接用传感器检测材料到位,通过接触式进行检测,因此检测不受工件表面起伏影响,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前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前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