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62249发布日期:2019-08-07 00:50阅读:989来源:国知局
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对拨叉头两端面加工时往往采用通用夹具装夹拨叉,由于该拨叉的形状复杂较特殊,不易定位;通用夹具装夹拨叉耗费时间多,定位准确性差,难以保证精度稳定性和批量生产率的要求,当对拨叉头两端面铣削时,需要重复定位,加工效率比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定位准确,迅速夹紧、方便加工,加工精度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包括夹具体、长方体状压块、双头螺柱、直压板和环形支承板,所述的长方体状压块固定在夹具体的一侧,在所述的长方体状压块上沿其长度方向对称开设有一对V型槽,两个所述的V型槽均贯穿长方体状压块的上、下端面,在所述的长方体状压块的两端对应两个V型槽的中部处各开设一个容纳拨叉叉口的开口槽,两个所述开口槽均贯穿各自侧的长方体状压块的侧端面,所述的双头螺柱一端与长方体状压块的中部连接,另一端穿过直压板与螺母连接,直压板和长方体状压块之间的双头螺柱上套设有压缩弹簧,所述的直压板与两个V型槽的开口相对应,所述的环形支承板共设置两个,两个环形支承板均固定在夹具体上,且位置与两个V型槽的位置相对应。

进一步的,所述螺母与直压板接触处设有球面垫圈。

进一步的,所述长方体状压块通过销定位,所述长方体状压块和夹具体上均设有销孔。

进一步的,所述长方体状压块通过螺钉与夹具体连接。

进一步的,两个所述环形支承板均通过螺栓与夹具体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夹具体为长方形板,在长方形板的两端对称开设有安装孔。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既能实现同时加工两个拨叉的端面,提高加工效率,又实现了定位准确,夹紧迅速牢靠,加工方便,保证了铣削精度的稳定性,也满足了批量生产率的需要。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夹具体,2-长方体状压块,3-销,4-安装孔,5-环形支撑板,6-直压板,7-球面垫圈,8-开口槽,9-螺母,10-双头螺柱,11-压缩弹簧,12-V型槽,13-拨叉。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3所示,拨叉头两端面铣夹具,包括夹具体1、长方体状压块2、双头螺柱10、直压板6和环形支承板5,所述的长方体状压块2固定在夹具体1的一侧,在所述的长方体状压块2上沿其长度方向对称开设有一对V型槽12,两个所述的V型槽12均贯穿长方体状压块2的上、下端面,在所述的长方体状压块2的两端对应两个V型槽12的中部处各开设一个容纳拨叉叉口的开口槽8,两个所述开口槽8均贯穿各自侧的长方体状压块2的侧端面,所述的双头螺柱10一端与长方体状压块2的中部连接,另一端穿过直压板6与螺母9连接,直压板6和长方体状压块2之间的双头螺柱10上套设有压缩弹簧11,所述的直压板6与两个V型槽12的开口相对应,所述的环形支承板5共设置两个,两个环形支承板5均固定在夹具体1上,且位置与两个V型槽12的位置相对应。

螺母9与直压板6接触处设有球面垫圈7。

长方体状压块2通过销3定位,所述长方体状压块2和夹具体1上均设有销孔。

长方体状压块2通过螺钉与夹具体1连接,两个环形支承板5均通过螺栓与夹具体1连接。

夹具体1为长方形板,在长方形板的两端对称开设有安装孔4,用于与铣床的工作台的连接。

使用本夹具时,同时安装两个拨叉13,两个V型槽12与各自侧的拨叉头外圆柱面接触从而限制拨叉13的4个自由度,两个环形支承板5与各自侧的拨叉头端面接触限制从而限制拨叉13的一个自由度,直压板6同时压紧两个拨叉13,从而限制拨叉13的1个自由度;使两个拨叉13完全定位。

由于拨叉头的两个端面都要加工,所以,待技工完两个拨叉13的某一端面后,可将这两个拨叉13“位置互换”,“被加工面互换”,定位夹紧后又可以完成另一端面的加工。从而同时完成两个拨叉的端面的加工工序内容,加工效率高,定位准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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