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除污结构的冷镦机校直滚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21466发布日期:2020-02-04 10:07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具有除污结构的冷镦机校直滚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冷镦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除污结构的冷镦机校直滚轮。



背景技术:

冷镦机是以墩为主专门用来批量生产螺母螺栓等紧固件的专用设备,用冷镦机加工铁丝,钢丝等原材料前需要对原材料进行校直处理。长期运行的校直滚轮往往需要润滑油进行润滑,而校直滚轮的凹槽处容易堆积油污,现有技术中,冷镦机校直装置并未设置校直滚轮清洁设备,空气中的灰尘附着于油污,而这些污垢又难以清理,长期下来,钢丝在通过校准机构时无法被准确校正,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具有除污结构的冷镦机校直滚轮。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除污结构的冷镦机校直滚轮,包括机架,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校直滚轮,在所述校直滚轮的轮面中部设置有圆环凹槽,所述校直滚轮的中心固定有轴杆,所述轴杆通过轴承连接在所述机架上,在所述机架的顶面设置有燕尾形滑槽,在所述燕尾形滑槽内设置有燕尾形滑块,在所述燕尾形滑块的侧部固定有除污刮板,所述除污刮板的侧边为与校直滚轮的圆环凹槽形状相同的弧形边,在所述燕尾形滑块的侧面固定有集液块,所述集液块设置在所述除污刮板的正下方,在所述集液块的顶面设置有集液槽,在所述机架的侧面设置有调节螺杆,所述调节螺杆的端部抵压在所述燕尾形滑块的外侧面上,所述燕尾形滑块在所述调节螺杆的作用下在所述燕尾形滑槽内移动,带动除污刮板移动使弧形边贴压在校直滚轮的圆环凹槽内。

在所述燕尾形滑块与所述燕尾形滑槽的端壁之间固定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与所述调节螺杆对称设置在燕尾形滑块的两端。

在所述除污刮板的侧面上固定有自弧形边向集液槽倾斜的导液凹槽,在所述集液块的侧面固定有与所述集液槽的底壁相连通的排液通道,在所述排液通道上设置有控制阀。

所述除污刮板为橡胶材料板体。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操作便捷,其在使用时通过调节螺杆的转动,使燕尾形滑块在燕尾形滑槽内移动从而使除污刮板的弧形边贴压在圆环凹槽内,在校真滚轮校真过程中转动时会将圆环凹槽内的油液及灰尘刮除,有利于提高校真滚轮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具有除污结构的冷镦机校直滚轮,包括机架1,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校直滚轮2,在所述校直滚轮的轮面中部设置有圆环凹槽3,所述校直滚轮的中心固定有轴杆4,所述轴杆通过轴承5连接在所述机架上,在所述机架的顶面设置有燕尾形滑槽6,在所述燕尾形滑槽内设置有燕尾形滑块7,在所述燕尾形滑块的侧部固定有除污刮板8,所述除污刮板的侧边为与校直滚轮的圆环凹槽形状相同的弧形边9,在所述燕尾形滑块的侧面固定有集液块10,所述集液块设置在所述除污刮板的正下方,在所述集液块的顶面设置有集液槽11,在所述机架的侧面设置有调节螺杆12,所述调节螺杆的端部抵压在所述燕尾形滑块的外侧面上,所述燕尾形滑块在所述调节螺杆的作用下在所述燕尾形滑槽内移动,带动除污刮板移动使弧形边贴压在校直滚轮的圆环凹槽内。本实施例中,为了方便燕尾形滑块放入燕尾形滑槽内,使燕尾形滑槽的外侧端开口,在安装燕尾形滑块后再用挡块通螺钉固定,调节螺杆设置在挡块上,此为现有技术的常规结构。

在所述燕尾形滑块与所述燕尾形滑槽的端壁之间固定有复位弹簧13,所述复位弹簧与所述调节螺杆对称设置在燕尾形滑块的两端。

在所述除污刮板的侧面上固定有自弧形边向集液槽倾斜的导液凹槽14,在所述集液块的侧面固定有与所述集液槽的底壁相连通的排液通道15,在所述排液通道上设置有控制阀16。

所述除污刮板为橡胶材料板体。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置合理,操作便捷,其在使用时通过调节螺杆的转动,使燕尾形滑块在燕尾形滑槽内移动从而使除污刮板的弧形边贴压在圆环凹槽内,在校真滚轮校真过程中转动时会将圆环凹槽内的油液及灰尘刮除,有利于提高校真滚轮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本实施例中使用的标准零件可以从市场上直接购买,而根据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的非标准结构部件,也可以直根据现有的技术常识毫无疑义的加工得到,同时各个零部件的连接方式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常规手段,而机械、零件及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且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常规方式,故在此不再作出具体叙述。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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