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186848发布日期:2022-05-30 19:14阅读:88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


背景技术:

2.汽车配件中包括一种呈管状的中心支座,其结构形状如图1所示,零件外侧呈圆柱形,内部有长度方向贯通的第一通孔01,通孔的两端设有沉头02,零件侧面周向还设置有均布的三个孔组,每个孔组设置有若干个沿零件长度方向分布的第二通孔03。
3.现有技术在生产中心支座时通常采用机加工的方式,先在实心圆柱形的杆件的中心加工出第一通孔01,之后对第一通孔01的两端扩孔形成沉头02,之后再对零件侧面钻出多个第二通孔03形成孔组,最后再对毛刺边进行倒角最终形成中心支座成品。不难发现,现有的加工方式步骤繁杂,且在加工时需要频繁更换刀具和机床,严重影响生产效率。
4.鉴于上述问题,本设计人基于从事此类产品工程应用多年丰富的实务经验及专业知识,并配合学理的运用,积极加以研究创新,设计一种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解决现有技术在加工中心支座时步骤繁杂,且在加工时需要频繁更换刀具和机床,严重影响生产效率的问题。
6.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包括按序设置的第一至第七工位,以及依次经过第一至第七工位的装夹机构;
7.第一工位,用于上料;
8.第二工位,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的贯通孔钻;
9.第三工位,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且分设在零件两端的两个扩孔钻;
10.第四工位,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且分设在零件两端的两个第一顶紧机构;以及沿零件长度方向的垂直方向运动的第一侧孔钻;
11.第五工位,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且分设在零件两端的两个第二顶紧机构;以及沿零件长度方向的垂直方向运动的第二侧孔钻;
12.第六工位,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的垂直方向运动的第三侧孔钻;
13.第七工位,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的去毛刺钻。
14.进一步地,所述装夹机构设置若干个,且每个所述装夹机构均在第一至第七工位之间循环运动。
15.进一步地,第一至第七工位按序设置成环形结构。
16.进一步地,在所述环形结构中,还包括后窗结构,设置在第四工位和第五工位之间。
17.进一步地,所述装夹机构包括固定夹爪,以及作朝向或远离所述固定夹爪运动的
移动夹爪,零件通过所述固定夹爪和所述移动夹爪进行夹持固定。
18.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夹爪和所述移动夹爪均设置自定心块,所述自定心块上设置弧形面,所述固定夹爪和所述移动夹爪通过所述弧形面夹持零件侧面。
19.进一步地,所述自定心块侧面的侧面设置钻孔槽,使零件的局部侧面露出。
20.进一步地,所述移动夹爪设置在所述固定夹爪的上方。
21.通过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实现以下技术效果:
22.设计的一种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通过设置第一至第七的多个工位,将中心支座的各个加工步骤拆分并分配给不同的工位进行完成,使人员仅需进行一次装夹就可以完成中心支座的加工,免除了繁杂的换刀和换机床的操作,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2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背景技术中管状中心支座的结构示意图;
25.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的整体示意图;
26.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二工位的示意图;
27.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三工位的示意图;
28.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四工位的示意图;
29.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五工位的示意图;
30.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六工位的示意图;
31.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七工位的示意图;
32.图9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各个工位对应的零件加工示意图;
33.图10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装夹机构的侧视图;
34.附图标记:第一工位1、第二工位2、贯通孔钻21、第三工位3、扩孔钻31、第四工位4、第一顶紧机构41、一侧孔钻42、第五工位5、第二顶紧机构51、第二侧孔钻52、第六工位6、第三侧孔钻61、第七工位7、毛刺钻71、装夹机构8、固定夹爪81、移动夹爪82、自定心块83、钻孔槽84、后窗结构9。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3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属于“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者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者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7.一种汽车用中心支座的加工设备,如图2~9所示,包括按序设置的第一至第七工
位,以及依次经过第一至第七工位的装夹机构8;
38.第一工位1,用于上料;
39.第二工位2,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的贯通孔钻21;
40.第三工位3,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且分设在零件两端的两个扩孔钻31;
41.第四工位4,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且分设在零件两端的两个第一顶紧机构41;以及沿零件长度方向的垂直方向运动的第一侧孔钻42;
42.第五工位5,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且分设在零件两端的两个第二顶紧机构51;以及沿零件长度方向的垂直方向运动的第二侧孔钻52;
43.第六工位6,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的垂直方向运动的第三侧孔钻61;
44.第七工位7,包括沿零件长度方向运动的去毛刺钻71。
45.具体的,本设备的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46.最开始如图1所示,人员或机械手在第一工位1处进行上料,使装夹机构8夹住圆柱形的毛坯料零件;
47.之后装夹机构8带动零件到达第二工位2,在第二工位2中如图3所示,贯通孔钻21在零件上钻出长度方向贯通的第一通孔01;
48.之后装夹机构8带动零件到达第三工位3,在第三工位3中如图4所示,两个扩孔钻31分别对第一通孔01的两端进行扩孔,形成两个沉头02;
49.之后装夹机构8带动零件到达第四工位4,在第四工位4中如图5所示,第一侧孔钻42对零件的侧面进行钻孔形成第二通孔03,第一侧孔钻42可以通过设置多个钻头同时钻出多个第二通孔03,也可以通过移动第一侧孔钻42的方式钻出多个第二通孔03,最终形成一个孔组;孔组加工完成后,两个第一顶紧机构41顶住零件的两端,之后装夹机构8松开零件,第一顶紧机构41将零件转过一定角度后装夹机构8再夹紧零件;
50.之后装夹机构8带动零件到达第五工位5,在第五工位5中如图6所示,与第四工位4为同样的步骤,通过第二侧孔钻52钻出第二个孔组,第二顶紧机构51将零件再转过一定角度;
51.之后装夹机构8带动零件到达第六工位6,在第六工位6中如图7所示,通过第三侧孔钻61钻出第三个孔组;
52.之后装夹机构8带动零件到达第七工位7,在第七工位7中如图8所示,通过去毛刺钻71对零件内的毛刺进行去除,最终形成中心支座成品。
53.本设备通过设置第一至第七的多个工位,将中心支座的各个加工步骤拆分并分配给不同的工位进行完成,使人员仅需进行一次装夹就可以完成中心支座的加工,免除了繁杂的换刀和换机床的操作,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54.优选地,装夹机构8设置若干个,每个装夹机构8对应一个工位,则可以实现对多个零件的同时加工;每个装夹机构8均优选在第一至第七工位之间循环运动,即当装夹机构8到达第七工位7后,下一步是返回第一工位1,人员可以取下中心支座成品,再换上新的毛坯料,从而方便人员的操作。
55.优选地,第一至第七工位按序设置成环形结构,且环形结构优选为竖立起来的结构,从而尽可能地减小本设备的占地面积。在环形结构中,优选还包括后窗结构9,设置在第四工位4和第五工位5之间,人员可以通过后窗结构9观察各个工位是否正常工作,同时也可
以通过后窗结构9便捷地对各个工位进行维修。
56.作为装夹机构8的一种优选结构,装夹机构8包括固定夹爪81,以及作朝向或远离固定夹爪81运动的移动夹爪82,零件通过固定夹爪81和移动夹爪82进行夹持固定。移动夹爪82优选设置在固定夹爪81的上方,人员在操作时只需要将毛坯件放在固定夹爪81,之后移动夹爪82向下移动即可将零件夹住。
57.优选地,固定夹爪81和移动夹爪82均设置自定心块83,自定心块83上设置弧形面,固定夹爪81和移动夹爪82通过弧形面夹持零件侧面,由于零件的侧面也为曲面,因此自定心块83在夹持任意的零件时,都可以自动将零件的中心轴线固定在同一个直线上,人员在放置零件时就不需要进行特别精确的对准,进一步地方便人员的操作。自定心块83侧面的侧面优选设置钻孔槽84,使零件的局部侧面露出,使第一侧孔钻42、第二侧孔钻52和第三侧孔钻61可以通过钻孔槽84在零件需要加工第二通孔03的局部侧面进行加工,而零件的其他位置还能被自定心块83夹持,从而减少零件在加工时的抖动,提升加工效果。
58.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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