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

文档序号:3037667阅读:64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焊接技术,尤其指一种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材质的焊接方法。
现有高尔夫球头主要为钛或钛合金属材料制成的球头,其质量比较轻,在使用中其重心位置模糊且本身的钛或钛合金难以与其他异种金属施以熔溶结合,以便改变或固定其重心位置的深度距离及角度等,但由于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材质的焊接方法尚未见获得满意的解决,以致现有的钛或钛合金高尔夫球头无法适应每个击球者习惯击球点需求,而时有发生控球效果不尽理想的情形。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利用氩焊作为焊接热源,采用氩焊枪作为焊接手段;于高尔夫球头内部予以充灌惰性气体;该惰性气体并配合氩焊枪所喷出的气体,使得焊接部位完全隔离大气;同时,当焊接温度在800-1500℃时,仅焊接填材的焊棒熔化,而高尔夫球头及异种金属的母材不熔化,藉此使得熔化的焊材利用毛细管作用渗透于母材内,而形成架桥作用,以达到焊接结合的效果。
采用上述焊接方法制成的高尔夫球头,其异种金属的结合牢固可靠,并取得了如用功用1、改变重心点位置,使得击球者能发挥最佳的球感,达到控球目的;2、增加外观美、强化视觉效果;3、使击球者会因重心深度、距离、角度在惯性定律下能发挥最好的弹道,以求得击出后的最佳距离;4、改变击球时的音感及振频使之阅耳动听。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再作进一步说明。


图1本发明实际施工时的示意图;图2本发明施工部位的剖面放大示意图;图3、4本发明实施例示意图;图5、6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如图1所示1为固定台具、2为钛或钛使金的高尔夫球头,3为钛或钛合金以外的异种金属如钛、不锈钢、铜或钢合金等,4为氩焊枪。其中,该固定台具1主要系设置于密闭真空舱内,在实施本发明焊接方法时,再以欲施工的高尔夫球头2置于固定台具1内,并由固定台具1的螺杆11施以顶夹固定,再同时于一侧则以导管12插入球头2的内部21中,在焊接时,则利用该导管12予以充灌如氩气、氨气或氩氮混合气等的隋性气体I1于球头2内部21中,而该惰性气体I1的流量为5-10升/分,并且配合氩焊枪4所喷出的惰性气体12,使得焊接部位完全隔离大气。也可设真空舱,整个焊接过程于真空舱内进行。
如图2所示当氩焊枪4中的钨电极41于前端所产生的电弧区411焊接温度达到800-1500℃时,则该一焊材料的焊棒42开始熔化,但高尔夫球头2以及异种金属3的母材并不熔化,此时,熔化后的焊棒42则利用毛细作用渗透于母材内即高尔夫球头2及种金属3,而形成一架桥作用,藉此,以达到焊接结合的效果。此外,在上述中焊接填料的焊棒42主要采用银铜合金。
如图3-6所示其中,本发明所焊接的异种金属3,包含设于整支球头2的任何部位,如附图中所示的A部份,而达到焊接异种金属3于钛或钛合金高尔夫球头2。
权利要求
1.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利用氩焊作为焊接热源,采用氩焊枪作为焊接手段;于高尔夫球头内部予以充灌惰性气体;该惰性气体并配合氩焊枪所喷出的气体,使得焊接部位完全隔离大气;同时,当焊接温度在800-1500℃时,仅焊接填材的焊棒熔化,而高尔夫球头及异种金属的母材不熔化,藉此使得熔化的焊材利用毛细管作用渗透于母材内,而形成架桥作用,以达到焊接结合的效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焊棒采用银-铜合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设有真空舱,整个焊接过程于真空舱内进行。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设有固定台具,该高尔夫球头利用一固定台具固定。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该固定台具设有螺杆并通过螺杆固定。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设有导管并通过导管插入高尔夫球头而充灌惰性气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充灌惰性气体的流量为5-10升/分钟。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尔夫球头焊接异种金属的焊接方法,其特征是充灌惰性气体的流量为5-10/分钟。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焊接技术。解决异种金属结合牢固问题。利用氩焊作为焊接热源,采用氩焊枪作为焊接手段;于高尔夫球头内部予以充灌惰性气体;该惰性气体并配合氩焊枪所喷出的气体;使得焊接部位完全隔离大气;同时,当焊接温度在800-1500℃时,仅焊接填材的焊棒熔化,藉此使得熔化的焊材利用毛细管作用渗透于母材内,而形成架桥作用,以达到焊接结合的效果。用于焊接高尔夫球头。
文档编号B23K1/00GK1146386SQ9511644
公开日1997年4月2日 申请日期1995年9月29日 优先权日1995年9月29日
发明者李嘉文, 黄耀戊, 连汉滨 申请人:李嘉文, 黄耀戊, 连汉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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