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带卷盘续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1368阅读:660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带卷盘续接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管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钢带卷盘续接装置。



背景技术:

金属管加工的步骤包括对金属板的热镀锌,以起到美观、防锈等作用,热镀锌过程包含退火工序,退火是一种金属热处理工艺,指的是将金属缓慢加热到一定温度,保持足够时间,然后以适宜速度冷却,目的是降低硬度,改善切削加工性;消除残余应力,稳定尺寸,减少变形与裂纹倾向;细化晶粒,调整组织,消除组织缺陷,退火工序在退火炉中进行,钢带在进入退火炉前需通过导轮传动,将钢带卷盘上的钢带不断输送入退火炉内,当一盘卷盘的钢带释放完时,上一盘的钢带需要与新的卷盘的钢带进行拼接,此时传动装置停止运转,整条生产线需要停止运行,影响生产效率,且导致部分钢带加热时间过久,影响钢带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钢带卷盘续接装置,能够在不停工的情况下,进行钢带的续接,保证生产效率和退火加工质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钢带卷盘续接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上导轮组、下导轮组、平衡块和传动系统,所述上导轮组可上下滑移的设置于机架上,且上导轮组位于下导轮组上方,所述平衡块可上下滑移的设置于机架上,所述传动系统包括多个设置于机架上的链轮、与链轮配合的多个链条、驱动链轮转动的驱动电机,所述各个链条的一端连接上导轮组、另一端连接平衡块。

进一步的,所述上导轮组包括上导轮架和平行设置于上导轮架上的多个上导轮。

进一步的,所述上导轮组还包括设置于上导轮架左右两边的两个滑轮,所述机架上设有两根与滑轮配合的纵向的滑轨。

进一步的,所述上导轮组的左右两边设有两个滑轮座,所述两个滑轮分别枢设于两个滑轮座上,所述每个滑轮座通过多个螺栓螺母与上导轮架连接,所述螺栓上套设有压缩弹簧,所述滑轮在压缩弹簧的弹力作用下抵接滑轨。

进一步的,所述机架上设有多根导杆,所述平衡块上设有数量与导杆相同的套筒,该套筒套设于导杆上。

进一步的,所述传动系统还包括减速器,所述减速器内设有涡轮和蜗杆,所述涡轮与其中一个链轮同轴连接,所述蜗杆与驱动电机的输出端连接。

由上述描述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钢带卷盘续接装置,在导轮组间储存一定量的钢带,当进行钢带续接时,移动导轮组释放储存的钢带,能够在不停工的情况下,完成钢带的续接,保证生产效率和退火加工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钢带卷盘续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钢带卷盘续接装置的主视图。

图3为图2的局部A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钢带卷盘续接装置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钢带卷盘续接装置,包括机架1、上导轮组2、下导轮组3、平衡块4和传动系统。

如图1和图2所示,上导轮组2可上下滑移的设置于机架1上,且上导轮组2位于下导轮组3上方,上导轮组2包括上导轮架21和平行设置于上导轮架21上的多个上导轮22和设置于上导轮架21左右两边的两个滑轮23,各上导轮22的轴线在同一水平面上,机架1上设有两根与滑轮23配合的纵向的滑轨11,上导轮组2的左右两边设有两个滑轮座24,两个滑轮23分别枢设于两个滑轮座24上,如图3所示,每个滑轮座24通过多个螺栓241和螺母242与上导轮架21连接,滑轮座24和上导轮架24上开设有对应的通孔,螺栓241的杆部穿过通孔并与螺母242螺纹连接,螺栓241的杆部上套设有压缩弹簧243,滑轮23在压缩弹簧243的弹力作用下抵接滑轨11,下导轮组3包括多个轴线在同一水平面上的下导轮。

如图1和图2所示,平衡块4可上下滑移的设置于机架1上,平衡块4的重量与上导轮组2大致相同,机架1上设有多根导杆12,平衡块4上设有数量与导杆12相同的套筒41,该套筒41套设于导杆12上。

如图2和图4所示,传动系统包括多个设置于机架1上的链轮51、与链轮51配合的多个链条52、驱动链轮52转动的驱动电机53和减速器54,各个链条51的一端连接上导轮组2、另一端连接平衡块4,减速器54内设有涡轮和蜗杆,涡轮与其中一个链轮51同轴连接,蜗杆与驱动电机53的输出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钢带卷盘续接装置的使用方法如下:钢带沿着上导轮组2和下导轮组3上的各个导轮传导至后端的退火炉内,当一卷钢带即将释放完时,前端进行新旧卷盘钢带的连接,于此同时,驱动电机53带动上导轮组2按一定速度下降,因而能够在保证前端的钢带不移动的情况下,不断的释放存储的钢带进入退火炉内,能够在不停工的情况下,完成钢带的续接,保证生产效率和退火加工质量,由于蜗轮蜗杆机构具有自锁性,可实现反向自锁,即只能由蜗杆带动蜗轮转动,而不能由蜗轮带动蜗杆转动,当驱动电机53不驱动蜗杆转动时,涡轮锁止,上导轮组2不移动。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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