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化加工塑胶制品浇口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20454发布日期:2018-09-01 02:55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化加工塑胶制品浇口夹具。



背景技术:

浇口也称为进料口,是分流道和型腔间的狭小通口,也是最为短小肉薄的部分。作用在于利用紧缩流动面而使进料达到加速的效果,高剪切率可使进料流动性良好;粘滞加热的升温效果也有提升料温降低粘度的作用。在成型完毕后浇口最先固化封口,有防止进料回流以及避免型腔压力下降过快使成型品产生收缩凹陷的功能,同时成型后必须要方便剪除以分离流道系统及型件。

产品的浇口必须经过切削或者磨削处理,传统的办法是使用手动冲床、气动冲床或钻床加工,加工时只能单个加工,每次加工都需要装夹,工作效率非常的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动化加工塑胶制品浇口夹具,能够实现对浇口产品的快速装夹,以及实现批量打磨处理,大大提升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自动化加工塑胶制品浇口夹具,包括一工作台面,工作台面上端面设置有一个固定环,固定环与工作台面之间形成一个圆形打磨腔,所述圆形打磨腔内壁设置有一层环形打磨层,所述圆形打磨腔的后端面设置有一封闭圆形打磨腔的背板,所述背板的中间设置一轴承,轴承中转入一轴杆,轴杆外部套装一转盘,转盘外壁环绕转盘一圈设置有一个以上的加料管,产品放置于加料管中并通过加料管内的夹紧机构压紧,加料管的头部均设置一打磨口,产品通过夹紧机构从打磨口内顶出并与打磨层内壁接触。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转盘的前端面设置一从动轮,从动轮通过一主动轮驱动,从动轮与主动轮之间安装传动皮带,所述主动轮通过安装于工作台面上的驱动电机驱动转动,驱动电机通过安装于工作台面上的控制开关控制。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加料管的外侧端设置一加料口,加料口的两侧分别设置一个贯穿的滑槽,夹紧机构包括一夹板,夹板的两端分别穿过滑槽伸出于加料管的两端外侧面,夹板的一端通过弹簧顶出与产品接触压紧。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打磨口与打磨层之间间距为浇口需要打磨掉的厚度值。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实现对浇口产品的快速装夹,以及实现批量打磨处理,大大提升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包括一工作台面1,工作台面1上端面设置有一个固定环2,固定环2与工作台面1之间形成一个圆形打磨腔,圆形打磨腔内壁设置有一层环形打磨层9,圆形打磨腔的后端面设置有一封闭圆形打磨腔的背板13,背板 13的中间设置一轴承(未图示),轴承中转入一轴杆,轴杆外部套装一转盘4,转盘4外壁环绕转盘一圈设置有一个以上的加料管3,产品放置于加料管3中并通过加料管内的夹紧机构压紧,加料管3的头部均设置一打磨口,产品通过夹紧机构从打磨口内顶出并与打磨层内壁接触。

转盘4的前端面设置一从动轮8,从动轮8通过一主动轮12驱动,从动轮与主动轮之间安装传动皮带,主动轮12通过安装于工作台面上的驱动电机11 驱动转动,驱动电机11通过安装于工作台面上的控制开关控制。

加料管的外侧端设置一加料口6,加料口6的两侧分别设置一个贯穿的滑槽,夹紧机构包括一夹板7,夹板7的两端分别穿过滑槽伸出于加料管的两端外侧面,夹板7的一端通过弹簧5顶出与产品接触压紧。打磨口与打磨层9之间间距为浇口需要打磨掉的厚度值。如图浇口需要打磨掉3mm,那么则该间距为3mm,只要更换转盘即可。

加工时,我们将产品从加料口放入,需要打磨的浇口正对着加料口装入,然后通过弹簧一侧的夹板,推动产品,使得产品一侧的浇口朝着打磨口移动,产品的浇口被顶出,并与环形打磨层内壁接触,此时驱动电机驱动整个转盘转动,实现与打磨层之间的相对转动磨削,进而实现批量打磨,工作效率极高。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实现对浇口产品的快速装夹,以及实现批量打磨处理,大大提升工作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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